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8日
政策文号:广安府办函〔2016〕7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为深入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创新转型为引领,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治理体系,促进内贸流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广安流通业提档升级,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稳定运行、规范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贸流通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流通业在全省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三、工作重点(一)创新发展内贸流通。1.推进内贸流通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商贸流通”行动,推动传统生产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本土电商企业,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加快农村传统流通网络信息化改造,支持村邮站(便民服务站)建设,构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体系,到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0%以上,力争网络零售额实现100亿元。探索社区电商新模式、新经验,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推进社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地税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2.促进企业传统业态转型升级。鼓励内贸流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引导各类批发市场自建网络交易平台或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网上经营,推动实体市场与网络市场协同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鼓励物联网等技术在仓储系统中应用,支持物流平台加快发展。(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3.加快内贸流通标准化建设。梳理完善内贸流通标准体系,指导支持内贸流通企业按照中、省及行业标准开展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市80%以上内贸流通企业实现标准化建设。鼓励经营场所公开公示行业服务标准,倡导企业推行标准化服务、经营和管理。开展重点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加强标准推行力度,促进内贸流通业标准化建设。(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4.增强内贸流通创新支撑。健全支撑服务体系。推动现代物流、人才培训等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孵化服务,支持发展校企合作、商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广安职业学院加大电商物流人才培养。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研究设立中小内贸流通企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初期成长型商贸流通企业的支持。健全诚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健全交易规则、管理制度、信用体系和服务标准,构建良好的电子商务生态圈。(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二)协调发展内贸流通。5.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将内贸流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有效衔接,依法依规推进流通设施项目建设,确保规划对接、政策联动和资源共享。(牵头部门:市规划局,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电商物流办)6.推动城乡市场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区位和交通优势,将广安打造成川东北经济区物流中心和流通节点城市。统筹规划城乡商业网点功能和布局,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特色商贸集镇建设,提升乡镇商贸流通水平,到2020年,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率90%以上,建成商贸镇5个。整合农村电商、农资供销、邮政快递、远程教育中心等方面资源,大力建设农村地区商业网点,建设重心适度向贫困乡镇倾斜,保障居民基本商业服务需要。(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7.加快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公益性流通设施建设和改造,保障社区商业使用面积,落实新建社区中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家政、养老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加速推进枣山、华蓥高兴、武胜万善等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网点建设,提升物流配送整体实力。(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电商物流办、市工商局、枣山园区,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8.推进内贸流通集约化发展。加大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力度。培育发展一批批发、零售、药品流通、餐饮等行业龙头企业,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增强企业实力和竞争力,提高内贸流通业集约化发展能力,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到2020年,新培育限上商贸企业200户。(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统计局)9.持续推进消费稳定增长。引导内贸流通企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支持商场、超市等龙头企业把握消费市场动态,针对群众消费特点,调整经营模式,创新经营办法,扩大消费需求。积极引进和培育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消费企业,引领带动广安消费。继续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和“川货全国行”,发挥流通促生产作用,每年组织惠民购物活动300场次以上,参加国内展会15场次,拓宽广安名优特新产品销售渠道,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贸促会、市投促委、市工商局)(三)绿色发展内贸流通。10.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鼓励发展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产品开发和采购力度,支持地理标志产品和知名商标取得绿色认证,搭建绿色流通体系。规范发展旧货市场,繁荣发展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和垃圾清运处理网络体系相融合,促进商贸流通网络与逆向物流(废弃物回收及再处理)共享。推广内贸流通领域节能节水和环保技术、产品、设备,引导流通企业加快设施设备的节能环保改造。(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开放发展内贸流通。11.统一市场建设。采取措施消除市场分割,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及做法,打破地区封锁,禁止从事不公平交易、妨碍公平竞争、收取不合理费用或强制设置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商务局)12.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实施“2211”三年行动计划,鼓励流通企业和制造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有序组织全市外经贸企业积极参加“万企出国门”活动和“千企行丝路”活动,参与境外投资和外经合作,提升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能力。到2020年,每年实现全年出境及在境内参加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公司)100户、200人次以上,实现外贸订单1200万美元以上,实现境外投资项目1个、引进外资投资项目1个。(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贸促会)(五)规范发展内贸流通。13.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大力实施“商贸活市”战略,科学编制内贸流通发展相关规划。抓好中省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督查各项政策及时到位。依法履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诚信消费体系建设。抓好市场应急调控,强化特殊行业监管,促进商务职能更好履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发展合力。建强行业商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行业发展,维护行业秩序。(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监局)14.健全监测调控体系。完善市场监测体系,将市内大型的商场、超市、市场纳入监测范围,对市场运行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对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早做出判断,正确合理引导内贸流通行业和消费市场发展。夯实内贸流通统计基层基础,创新市场应急调控机制,按照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快速响应的原则,健全市场应急供应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应对跨区市县、园区及全市范围的异常波动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应对区域性市场异常波动主要由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完善应急保供预案,加强重大节假日和洪涝灾害生活必需品储备,增强市场应急保供能力,增强内贸流通稳定运行的基础定力。(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15.规范流通市场秩序。发挥“双打”办统筹协调作用,依法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案件备查、案件移送、提前介入和配合执法制度。协调相关单位深入治理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组织开展针对出口拉美国家重点商品的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持续推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整治。(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6.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兴商”宣传,建立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基础制度,完善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推进商务领域行政许可、经营资质、备案、表彰奖励、行政处罚等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将其纳入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引导电商、物流快递、酒店餐饮等商协会和骨干企业探索开展诚信自律创建示范活动。引导开展信用评价,培育信用服务企业,探索开展十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推动建立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系统,探索根据信用情况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管理。(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四、实施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6月)。结合广安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单位,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7月)。各区市县、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认真领会川府发〔2016〕7号精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调研收集相关单位和企业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建议,为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和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三)深入实施阶段(2016年7月—2020年8月)。各级各相关单位将6大类、16个小项的具体工作融入到各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分类分行业分阶段开展好内贸流通现代化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确保到2020年,各项目标全面实现。(四)监督检查阶段(每年年末)。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12月对该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各区市县、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阶段目标如期完成,总体目标圆满实现。(五)总结汇总阶段(2020年11月)。各区市县、园区、市级相关部门要梳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先进经验做法,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及时报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五、工作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内贸流通业现代化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有针对性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方案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搞好协调配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20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