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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数字广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为加快数字广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进程,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和应用,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开展数字广安地理空间框架和部分示范应用系统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思路及原则(一)目的意义。数字城市是综合运用信息共享的理念,以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为基础,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将物质城市按一定规则进行数字化重建的综合系统。通过开展数字广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逐步形成全市统一、权威的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资源共享,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利用管理、交通旅游开发、应急救灾、公共治安管理等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社区、乡村和公众提供有力地理数据支撑和地理引导服务,努力实现我市城市信息化、数字化和现代化。(二)建设目标。我市已被列为全省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城市,到2014年中期,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和我市合作共建数字广安地理空间框架和部分示范应用系统建设。(三)建设原则。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我市数字广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由广安市“数字广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局)具体牵头实施,市级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区市县配合协作,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指导下,实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共同构建。2.全市唯一,避免重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各行业、各部门需求,统一设计,搭建全市权威且唯一的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3.多元投入,共建共享。“数字广安”由中、省、市三级共同投入建设,国家投入纳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数字区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示范工程计划,省市投入分别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或专项预算,最终实现中、省、与市地理信息数据的完全共享。4.注重服务,保障安全。正确处理应用服务与保障安全的关系,积极推动基础地理信息的社会化服务,务求取得实效;完善信息安全保密政策法规,加强信息安全监管,确保信息安全。二、领导机构成立全市“数字广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罗增斌任组长,副市长席世洪、市政府副秘书长杨世章任副组长,广安军分区参谋长及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市委编办、市应急办、广安电业局、中国电信广安分公司、爱众股份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市测绘管理局),由李胤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华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该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各明确1名工作人员参加办公室日常工作。三、建设任务(一)建立地理空间数据集。通过航空摄影、全野外数据采集、数据整合处理和集成入库等技术手段,更新和完善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基础测绘成果,构建基本的空间数据基础。2013年完成基础地形图数据库、地理框架数据库、数字三维模型数据库、卫星影像数据库、公众版电子地图数据库、电子政务版电子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地名/地址库数据库等八大数据库建设,搭建政务版和公众版(“天地图·广安”)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二)建设管理和服务平台。构建空间数据管理平台、分发服务平台、专题信息集成平台,通过在线方式满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地理信息和空间定位、分析的基本需求,实现地理信息高效、安全流动,为政府在资源管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镇管理、防灾减灾、城乡规划、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辅助决策和相关服务。同时,平台还具有个性化应用的二次开发接口和可扩展空间,能满足部门和公众对知识与信息的多样性需求。(三)建设典型应用系统。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在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专题地理信息系统中,优先选择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及综合监管平台、地灾矿产信息发布、数字地下管网、数字城管等四个系统作为典型应用示范工程进行建设。(四)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广安市地理空间框架应用的技术标准、政策规范、运行机制和管理规定。重点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分级分类管理、信息使用权限管理、信息采集与更新、信息交换与共享、信息开发应用、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四、建设阶段按照“数字广安”建设试点要求,项目建设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计划用一年半时间完成。(一)设计启动阶段(2013年1月—3月)。由广安市测绘管理局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指定的技术支撑单位组织编写项目设计书,对空间数据集、管理和服务系统、典型应用等内容进行技术设计。项目设计书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批后实施。(二)项目实施阶段(2013年4月—2014年3月)。项目设计书经批准后,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市政府联合签订“省市共建”协议书,正式启动数字城市建设试点项目。1.基础数据生产与更新(2013年4月—12月)。按照设计数据工程要求和国家测绘行业标准规范,完成测绘生产、基础地理数据生产、更新完善及建库工作。2.公共平台建设与集成(2013年4月—12月)。建立基于网络运行的,能够满足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和社会化服务空间定位需要三个层面的集成系统。3.应用示范建设与开发(2013年4月—2014年3月)。建设四大典型示范应用系统,设计开发适用于公共平台的业务专用系统。市级其它部门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进行二次开发,完成各专项业务系统建设。(三)成果总结与项目验收阶段(2014年4月—6月)。申请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验收,整理项目成果、编制技术文档、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典型问题等。五、保障措施(一)加强运行管理和保障机制建设。各级政府要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纳入基础测绘规划,加强对框架建设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政府主导、国土资源管理(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项目建设和平台应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服务、运行管理、数据更新、维护以及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的长效机制,配齐配强平台运行维护机构和工作力量,选调和培训专业人才。结合应用需求及时改造升级软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确保稳定、安全、有效运行。市政府在广安市国土资源信息宣传中心基础上组建广安市地理信息中心,作为“数字广安”建设项目市级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后续数据的维护、管理和定期升级更新工作。(二)加强统筹规划和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开展数字广安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与应用服务。按照“一数一源”和“权威部门提供权威数据”的原则,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互利互惠、顺畅高效的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和协同更新机制。(三)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公共财政对数字广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投入机制,市财政投入要根据中、省投入情况及时安排拨付本级财政承担的建设资金,确保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数字广安”建设绩效考评机制,严格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公共财政投资建设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应当向社会公益性事业无偿提供,尽可能方便社会公众使用。(四)加强安全保障和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分级保密制度,强化信息安全技术开发应用。严格地理信息市场准入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和信息安全监管,依法打击侵权盗版、非法采集发布数据以及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信息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五)加大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宣传数字广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成功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应用地理信息的良好环境,不断拓展基础地理信息应用服务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教育培训体系作用,积极开展测绘地理信息人员知识技能培训,为数字广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应用服务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1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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