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广安广安区产业园区

四川广安广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广安广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2014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已经四届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3月25日2014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7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2014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于2013年底和2014年公布的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调整情况,深化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一)对应取消。凡国务院、省政府已经取消的和依法应当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不得通过项目拆分、合并、转为备案或以新名称、新条目替代等形式变相保留。(二)做好承接。凡国务院、省政府下放到市、区市县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以新增或调整等方式列入许可目录。同时,市、区市县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单位)的工作衔接,明确责任分工或权限划分,落实工作要求,避免上下脱节。(三)强化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子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凡省政府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四)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设立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市级各部门要开展清理,并于5月1日前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清理取消结果。区市县政府要于6月1前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本级清理取消结果。(五)公布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市政府和区市县政府应分别于10底前和11月底前公布本级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凡是未列入政府公布目录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得擅自实施,目录之外的事项均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六)严格禁止违法设立、实施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审批必须要以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为依据。凡是没有依据的,一律不得擅自设立,也不得违法增加行政审批的条件、程序、标准等。严禁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备案和程序性审查(审核)事项进行事前或实质性审批,坚决杜绝“以备代批”行为。(七)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调整管理。根据新颁布法律法规及法律法规的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根据省上制订的动态调整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对本市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的过程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的事中、事后监督,杜绝管理漏洞和盲区。二、规范运行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规定》,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较多、办件量较大的部门,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向该部门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在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条件下,设立行政审批科,并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要充分授权首席代表,建立以窗口服务群众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开展“局长进大厅”活动,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周至少到窗口值守1次,领导值守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二)认真落实审批标准化要求。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面向企业、个人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机关出具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规划确认书、审查意见、批准文件等前置审批材料,应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办理。有数量限制的,应公布数量和遴选规则;涉及资源配置和特许经营事项的,应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需按有关规划进行前置审批的,其规划要依法制定并公布。切实防止变相审批,备案事项,企业和个人只需事后告知行政机关即可;服务事项,只要申请人资料齐备,行政机关必须当场办理。(三)深入推进三级联动服务。深入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联网运行,实行“一窗进出”,即企业和群众在同一个窗口递交审批申请、领取审批结果。需上级政府部门审批的事项,统一由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报送上级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推行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导的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健全跨行业行政区域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将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川渝合作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项目和其他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全部纳入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保姆式”、“一站式”服务,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公布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精简投资项目审批环节,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初审转报环节,目录外的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备案制。(四)全面推行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代办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园区设立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政务服务代办机构,代办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项目开工的所有行政审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各有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按照对口原则,明确专人进行协办,切实做好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快速审批、统一发件”的全程代办“绿色通道”服务。(五)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得设置或借备案等变相设置区域性、行业性的中介服务执业限制,不得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前置服务,不得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变相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加大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中介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依据,加强社会监督。(六)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集中交易。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严格按照《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认真落实“应进必进”,推行抽签交易、电子交易,扩大计算机辅助评标范围,优化电子评标系统功能,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集中规范有效运行。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再造优化,完善和修改统一进场的各类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和操作流程,推行标准化服务,缩短交易时间,提高交易效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抽签招标法”,确保交易工作廉洁高效。(七)做优平台,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严格执行《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不断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和规范全市政务服务资源,把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市民之家,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如医疗、社保、供电、供水、供气、电视收视费)等全部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在办公场地面积、大厅功能分区、服务设施设备等方面进一步提档升级,确保与办理所有服务事项的工作要求相适应;区市县要创造条件改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代办点的办公环境,确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大厅式集中办公和村级代办点的基本工作需要,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明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八)积极加快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加强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强化行政职权目录管理,健全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应列入而未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不得行使,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除涉密事项外)必须在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大厅的社会服务功能,强化网上受理、办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等功能,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试点建设移动执法终端,实现省市县三级全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和实时监察监控。加强数据对接和交换,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电子监察系统、部门业务专网的深度融合,真正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出台《广安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问责办法》,加强对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情况的监管。三、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和制度建设(一)强化收费检查。重点整治收费服务过程中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价格管理权限规定,擅自设立服务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借年检、年审和注册之机,强制要求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培训、加入协会并缴纳费用,或者在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中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或者不执行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免优惠政策等问题。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整治,达到规范管理目的,促进全市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二)完善配套制度。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配套政策规定,加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诚信建设,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监督办法,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实行中介机构竞争选择制度,建立和完善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和信用考核,严禁中介服务机构与交易主体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打造开放、公平竞争的中介市场环境。(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与整合利用,建立涵盖投标企业、供应商、竞买人、意向受让方、中介服务机构、资质信息、业绩及主要从业人员等内容的综合信用信息资源库和查询平台,加强与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链接,实行严格的市场“黑名单”禁入机制,努力形成规范有序、严格自律、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四、强化保障狠抓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广安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切实抓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区市县政府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二)强化监督检查。整合电子监察资源,拓展电子监察范围,强化市、县、乡三级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健全效能投诉平台,完善效能投诉受理、调查、处理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效能投诉满意办理”活动。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制度以及开展并联审批等考评力度。各牵头单位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市监察局、法制办等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综合督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各界代表为行风、政风监督员,会同监察机关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集中评议和民主评议,特别要对面向群众和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要认真受理行政审批投诉,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情况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各部门(单位)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情况以及未按规定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约谈2次以上仍未改正的,给予行政告诫,并在全市通报。(三)构建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事后评估和纠错制度。凡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出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其有关行政审批规定存在不合理或不合法等问题,可向市审改办提出异议,市审改办应依法及时按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建立政民互动机制。每年3月为集中征求意见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公开电话等方式集中征求公民、法人等具体行为人对行政审批工作及审批项目的意见并及时进行研究处理。对反映强烈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中介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由相关部门组织重新进行评议,按程序提出保留、取消、调整、下放、减免的意见,并及时反馈。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渠道、各种方式广泛宣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及时发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信息,充分听取民众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主动对接,相互协调,将行政审批项目的保留、取消、调整和下放落到实处。相关

四川广安广安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