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广安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18日广安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基层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完善应急机制为重点,以提高应急能力为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对突发事件水平显著提高,为我市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两大”跨越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二、工作任务(一)规范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1.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各乡镇(街道)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应急工作小组。同时,组织指导各村(社区)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学校、卫生医疗机构和企业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应急管理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2.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各区市县、园区、乡镇(街道)、学校、卫生医疗机构和企业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下称应急办),配齐配强领导,落实专职人员,全面履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区市县经信、教育、公安、民政、国土、水务、交通、住建、林业、卫生、环保、安监、粮食等部门要根据需要落实责任股(室),承担日常工作。3.完善应急管理专家组。各区市县、园区要认真筛选本区域内各领域(行业)技术专家、长期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业务人员建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专业咨询、技术服务作用。区市县经信、教育、公安、民政、国土、水务、交通、住建、林业、卫生、环保、安监、粮食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行业专家组。(二)规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1.适时编制修订。县、乡两级政府、各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辖区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区市县和园区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全面编制、修订本级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做好应急预案的相互衔接,确保全覆盖。2.注重日常管理。县、乡两级政府、各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要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全面收集辖区预案,确保各类预案之间无缝衔接。对已有的预案要积极开展汇编和简本发布工作,提高知晓率。建立应急预案响应、启动、执行、终止台账记录制度,对预案启动实施全程跟踪。适时修订完善预案,加强动态管理。3.加强预案演练。建立预案演练制度,按照“常用的专项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一次,其他应急预案每两年演练一次”的要求,针对本辖区、本单位常发、易发突发事件的特点,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达到“检验预案、磨合队伍、完善机制、提升能力”的目的。(三)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设。1.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制定风险隐患排查方案,对可能造成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等进行普查登记、分析评估、治理整改和统计汇总,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应利用大比例尺地图、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绘制出直观可视的主要风险隐患分布示意图,以及风险隐患应对资源和措施一览图等。2.健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处置等应急处突联动机制。继续开展应急管理区域合作,与毗邻外省(市)的县、乡签订应急管理合作协议,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3.完善科普宣教培训制度。将科普宣教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订工作方案,编制公众应急知识读本和面向社会的宣传手册、画册,拍摄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的能力。各区市县、园区要将应急管理纳入领导干部行政学院教育、公务员业务培训和普法工作范围,每年举办县、乡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培训班,不断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四)规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1.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按照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组建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由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兼任大队长。同时,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卫生医疗机构和企业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2.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县级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牵头单位要制定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方案,明确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任务、建设目标、队伍规模、装备设施和管理办法等,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指导乡镇(街道)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3.建立志愿者救援队伍。各区市县、园区要依托企业、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组织),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建立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社会化程度。(五)规范突发事件能力建设。1.规范应急值守工作机制。树立值班工作无小事的理念,筑牢窗口服务意识,配足值班人员,配齐工作装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规范信息记录、值班台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进一步健全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的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重点岗位实行主副班或双人双岗制度,确保值守工作规范运行。2.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整合气象、水文、地震、公安、海事、国土、环保、安监、卫生等监测体系,加强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功能、科学布点、完善装备、提高监测水平。对风险隐患实行定期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风险情况和防范措施。各级主管部门要适时开展分析会商,提高预警能力。加强基层和一线监测预警,建立专群结合的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报告制度。乡镇(街道)要落实1名领导负责应急管理工作,配备村(社区)专兼职应急信息员。完善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3.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机制。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明确基层信息报告的程序和方式,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畅通。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网络舆情动态,建立舆情监控机制,及时报告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预警预报,利用好网络、手机、短信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快速反应机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实行责任主体第一时间报告和分级分类报告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单位和事发地基层组织必须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相关要求,立即向当地政府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严禁迟报、谎报、瞒报、漏报。4.抓好指挥平台建设。各区市县要充分整合利用110、119、120、122等现有资源,加强防汛抗旱、森林防火、人民防空、气象信息等专业应急平台建设;按照国家技术标准统筹规划,建成全市统一的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指挥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统一高效、信息共享、互为支撑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整合相关单位基础数据库信息,建立突发事件案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风险源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加大应急平台体系所需数据收集、整理、挖掘力度,完成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任务。同时,建立一支应急指挥软硬件平台操作保障队伍,确保全市应急平台网络安全运行。按平时值班、急时应急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县、乡突发事件信息直报体系建设。5.加强应急资源管理。各区市县要加强应急资源的规划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一是各区市县、园区要依托公园、学校、体育馆等开阔场地,抓好2个以上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完善各项设施和装备;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卫生医疗机构和企业也要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二是依托住建、水务、卫生、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抓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一批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救援物资;民政部门做好自然灾害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的准备。三是依托现有的专业应急培训资源,各区市县要抓好1个以上应急救援培训基地规划建设,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培训场所。四是逐步开展县城、乡镇所在地应急标识设置工作,加强防灾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提高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综合防御能力。6.规范应急处置程序。结合本区域、本单位实际,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确保应急处置快捷高效。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各类应急预案的启动标准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即启动预案,高效开展处置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评估和统计分析。建立突发事件发生情况统计和分析评估报送制度,按月统计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密切掌握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同时,在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年度突发事件总结评估和趋势分析报告。全面收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切实掌握事发情况、趋势和处置效果,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工作目标(一)区市县和园区工作目标。推进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运行,提高各区市县、园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二)乡镇工作目标。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增强公众忧患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健全处置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和水平。(三)村级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人,注重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建立以增强自救互救能力为重点,以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的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基础应急能力。(四)学校工作目标。牢固树立校园安全意识和以人为本、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学校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学校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演习,形成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职责明确、统筹协调、系统管理的学校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增强师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建设安全、稳定、有序的和谐校园。(五)卫生医疗机构工作目标。以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为基础,以预防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紧急医疗救助和突发事件心理卫生援助为重点,以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为核心,形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六)企业工作目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将应急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加强危险源监控,夯实工作基础,实现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的有机结合,形成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突发事件防范与应对能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发展。四、工作步骤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从2013年10月开始,201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一)动员准备阶段(2013年10月—12月)。市级出台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各区市县、园区、乡镇(街道)及基层单位(组织)认真总结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验,广泛调查摸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月—4月)。认真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学习应急管理试点单位工作经验,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开展。(三)整改落实阶段(2014年5月—9月)。针对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对策和整改方案,限时整改,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四)成果评估阶段(2014年10月—12月)。将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全面总结工作成果,形成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经验。市政府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验收考评,表彰奖励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广安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规范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指导组、学校组、卫生组、企业组、督查组,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区市县、各园区也要成立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领导、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二)加强部门配合。各级财政、经信、教育、公安、国土、住建、交通、水务、林业、卫生、安监、粮食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部门配合,注重分类指导,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支持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科学化的应急管理工作模式。(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对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应急办要认真履行检查指导职责,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在督查中,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用先进典型带动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建设工作通报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强化舆论宣传。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有计划地宣传好做法和好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快规范化建设工作进程。同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送工作情况,反映进度、总结经验、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五)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保障规范化建设必要的工作经费,推动市级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各区市县、各园区安排专项资金推进本区域的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市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建立投入保障机制,抓好本系统的规范化建设,确保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