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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已废止)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政策文号:广安府办发〔2014〕7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31日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川办发〔2014〕29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两个跨越”的重大部署,深入实施“6+4+2”多点多级支撑发展战略,坚持“规划引领、民生优先、安全为重、绿色优质、机制创新”原则,立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坚持科学决策、统筹实施,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创新完善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构建我市功能配套、管理科学和安全高效的城镇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推动城镇节能减排,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加快提升全市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二、主要任务(一)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加快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精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快编制《广安主城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12—2020)》,优化现有公交线路网,加快建设公交枢纽站、公交首末站,增加公交车辆投放,满足市民出行需要。到2015年,广安主城区(含市本级、广安区、前锋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下同)、华蓥市城区基本实现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10标台以上,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30%。到2020年广安主城区、华蓥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60%。2.加强市政道路桥梁建设和改造。加快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路网建设,提升城镇道路网络密度和连通性、可达性。完善城市交通标志和信号灯等配套设施。加强城镇背街小巷道路整治,打通城镇“断头路”。加快推进小城镇主次干道路面硬化。加强城镇道路照明工程建设,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加强市政桥梁隧道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推进市政桥梁隧道信息系统建设,严格落实市政桥梁隧道安全管理制度。到2015年,广安主城区、华蓥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城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1平方米,3万人以上小城镇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0平方米。广安主城区、华蓥市基本建成市政桥梁隧道信息管理系统,力争全面完成市政桥梁隧道安全检测和危桥加固改造工作。3.提高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水平。加强非机动车道、行人过街设施、自行车停车设施、无障碍设施、道路林荫绿化等建设,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保障出行安全。到2015年底,广安主城区、华蓥市完成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并有序推进。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完成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并开展自行车交通试点建设。(二)加快市政地下管网及供水供气防洪排涝等设施建设。1.加强市政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抓紧开展市政地下管网普查,明确地下管网权属和管理责任。广安主城区、华蓥市新建市政道路、地下管网应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规划。由政府在新(改、扩)建的市政道路和桥梁统一建设地下管网或线架(槽),各管网使用单位分摊成本,并明确归属权,避免各运营商在建成后的市政设施上进行开挖和重复建设。华蓥市等有条件的城市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加强截污干管及支管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到2015年底,全市新建城镇污水管网300公里、供水管网100公里,新建(改造)燃气管网30公里,改造城镇供水老旧管网30公里。2.加强城镇水源及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和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城镇水源工程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程度,通过实施一批水源工程的建设,提高应急供水能力。加快建设回龙寺水库、猫儿沟水库、龙滩水库、向阳桥水库、应家沟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以及应急水源管道工程为代表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大力推广节水设施设备、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到2015年,广安主城区、华蓥市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城区及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达到95%,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2020年,力争全部关闭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3.加快城镇排涝和防洪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洪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要求和省市统一部署,加强城镇河湖水系保护和管理,强化城镇蓝线保护,完善城镇防洪设施。加强渠江、嘉陵江、御临河以及重点中小河流沿岸城镇的重点堤防工程建设。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水文监测等防灾能力建设。到2015年,广安主城区、各区市县城区等重点防洪城市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城镇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4.加强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到2015年,广安主城区、华蓥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0%,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城区达到85%,建制镇达到50%。到2020年,广安主城区、华蓥市,其他县城(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及建制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5%、90%和60%。5.推进城镇电网建设。做好电网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的衔接,将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在控制性详规中,应预留电力廓道和变电站、开闭所位置。电力廓道除满足本规划区域用电外应考虑过境电力线路廓道,确需下地的,在规划中应明确该廊道为电缆隧道或电缆沟,规划的电缆隧道和电缆沟应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加快推进城市骨干电网建设,全市形成以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220KV电网为骨干的网架结构,各区、市、县形成以22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110千伏电网为骨干的网架结构。完善电网结构,加快岳池县220KV变电站启动,加快国网华蓥永兴、爱众枣山、奎阁等变电站及骨干线路建设。加强配网建设、推进城镇电网智能化,优化需求侧管理,满足新能源电力、分布式发电系统并网需求,逐步实现电力系统与用户双向互动,做好城市智能配电试点示范,在2017年底前,使城市配电网的供电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努力推进全市居民合表用户改造工作,做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6.加快推进城镇通信设施建设。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将宽带网络建设纳入各地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市地下管线规划、控制性详规中,统筹安排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和通信工程管网及相关设施,同步规划广电NGB网络、通信设施与其他城镇基础设施。认真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和《四川省住宅建设通信配套光纤入户工程技术规范》(DBJ51004—2012),开发商和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广电NGB网络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程技术规范,加快城镇NGB网络、光纤入户工程建设。扩大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覆盖范围,协调推进时分双工模式移动通信长演进技术(TD/LTE)商用发展。严禁设置小区宽带入门费,规范宽带网络建设(改造)收费行为。新建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大型园区要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既有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大型园区在改造时确实需要适当收费的,根据核定收费范围和标准以成本补偿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合同约定方式收取。探索宽带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作新模式。到2015年,全市广电NGB网络覆盖家庭33万户,光纤到户(FTTH)家庭达到40万户,3G/LTE基站达到3000个。(三)加快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1.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站)提标升级,提高实际处理能力。建成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1年内实际处理能力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3年内达到75%。加快对已建而不能正常运行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整改,确保整改后污水能达标排放,提高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行率。加快污水处理厂(站)配套管网的建设。到2015年,广安主城区、华蓥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岳池县、武胜县及邻水县达到85%,建制镇达到30%;力争广安主城区、华蓥市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0%;大力修复城镇水生态,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改善城镇环境。到2020年,广安主城区、华蓥市,其他县城(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和50%。2.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规模化再生资源分拣集散中心和再生资源开发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和运行监控设施建设,提升无害化处理能力。2015年1月底前完成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并点火试运行。各区市县及园区要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积极推广生活垃圾压缩式收集转运方式,规范和完善前端收集点(站)布局和建设标准,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系统。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查、评估和治理。到2015年,广安主城区、华蓥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达到80%,建制镇达到6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到2018年,力争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广安主城区、华蓥市,其他县城(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100%、90%和70%。(四)加快城镇生态园林建设。1.加快城镇公园建设。加强城镇山体、湿地、农田等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因地制宜加大湿地公园、田园生态公园、山体水系公园、特色公园等重点公园规划建设力度,积极增加城镇绿色生态空间。严格划定城市生态园林绿线,完善生态园林指标。合理布局大中小公园绿地,推动生态园林城市(区、市、县、镇)建设。到2015年,广安主城区、华蓥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并组织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修订,广安主城区、华蓥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0%。2.提升城镇绿地功能。加强城镇绿地管理,强化绿地公共属性,严格执行绿线制度,推广建设下沉或绿地及城市湿地,提升城镇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净化生态等功能。到2015年,广安主城区、华蓥市建成区至少建成1个具有一定规模、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增强城镇绿地防灾避险功能。3.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深入实施《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切实转变城镇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着力技术创新,强化建筑节能,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2015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5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应用量占墙体材料总应用量的70%以上。(五)加快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城镇医疗、教育、治安、文化、体育、养老、社区服务等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场站、社区农贸市场、商业网点、公厕、消防设施、人防设施以及防灾避险场所等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市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各种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三、保障措施(一)强化规划引领,加快项目实施。各地要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城镇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空间布局,根据总体规划划定城市黄线,积极开展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评估,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市政公用设施综合规划。认真做好城镇道路、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通信、广电、商业网点等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避免盲目和无序建设,优先安排防洪排涝、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民生项目。各地要充分考虑和优先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优化简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对2016年和2017年拟安排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建设项目储备库,并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内安排投资计划的项目,有关部门可根据进展情况,采取调整投资计划、不再安排该地区同类新项目,或优先安排并适当予以倾斜的措施,促进项目加快推进。(二)加大财政投入,拓宽融资渠道。一是落实财政政策。立足我市实际,逐步建立财政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新增财力和债券资金要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要按有关规定全部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出让金扣除政策规定必须安排的支出后,应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撬动社会资本。配合金融、土地、产业、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导向作用,在规范运作、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挥政府融资平台的功能,依法规范使用PPP融资模式,通过特许经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以及财政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进程,逐步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资的多形式、多元化、多渠道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体系。三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逐步整合城镇市政建设、城市交通、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城镇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发挥资金的整体合力。(三)创新运管方式,完善价格体系。分类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有条件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通过完善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权和服务标准,逐步开放市政公用服务市场。完善价格和财政补贴机制,对民间资本进入微利或非营利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要按规定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补贴机制。加快创新城镇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运营管理方式,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场租等价格体系,科学确定城镇基础设施正常运营的征收标准和范围。健全顺价调整机制,凡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成本的,地方政府应给予补贴,保障企业在正常利润下经营。(四)加强组织协调,提高管理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的问题,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态势。市住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指导,定期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发改、财政、住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和财政支持等政策,提前下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推进项目实施。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广安市中心支行、广安银监分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金融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市国土、发改、住建等部门统筹做好用地规划安排。各级住建、城管等部门及各社区(村)做好城镇基础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市政府将加强对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工作成绩突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质量评价不合格、发生重大事故的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切实提升城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强化城镇基础设施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避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建立健全以城镇道路管网、供水供气、排水防涝、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为核心,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城镇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着重加强城镇地下管网综合管理。建立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规范城镇道路开挖和地下管线建设行为。建立城镇基础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考评机制,并纳入全年目标考核。抓紧建立城镇基础设施电子档案,到2015年底前实现广安主城区数字城管平台全覆盖,全面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提升城镇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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