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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挂牌出让GC2013—36、3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2日 政策文号:广安府复〔2013〕82号 有效性:有效
市国土资源局:你局《关于公开挂牌出让GC2013—36、37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广市国土资〔2013〕3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枣山物流商贸园区GC2013—36号、新桥工业园区GC2013—37号共计303708平方米(455.562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外公开挂牌出让。其中:GC2013—36号地块(枣山物流商贸园区E—7部分)挂牌出让面积24301平方米(36.4515亩),起挂价911.288万元(25万元/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GC2013—37号地块(新桥工业园区XQE—11、XQE—14、XQE—15)挂牌出让面积279407平方米(419.1105亩),起挂价3352.89万元(8万元/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上述2宗土地使用年限均为40年。二、上述2宗土地挂牌成交后,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给土地摘牌人。三、上述2宗土地建设期限均为2年,土地出让价款均采取一次性缴清方式,缴款期限为成交之日起30日内。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上述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GC2013—36号地块竞买人须持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管委会产业规划审核证明方可报名。GC2013—36号地块竞买保证金200万元,GC2013—37号地块竞买保证金700万元。五、GC2013—36号地块竞得者须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管委会项目准入条件函(广枣管函〔2013〕32号)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使用土地。六、上述2宗土地均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超过成交价抵押、擅自转让;若出现低效闲置利用、改变土地用途、竞得企业停产停办或政府规划调整等情况,土地使用权由市政府按成交价格予以收回。七、接此批复后,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按程序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挂牌出让。此复。广安市人民政府2013年7月12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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