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狠抓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加快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着力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努力实现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全市“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二、目标任务(一)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具体考核指标由市安委会另文下达);(二)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三)全面完成省、市重大隐患整治和其他工作任务。三、重点工作(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广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和《广安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安全生产一把手负总责、各级领导“一岗双责”的落实,促进分级负责、属地监管、行业监管、齐抓共管的监管责任体系逐步完善,强化区市县(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全面实现“五级五覆盖”。2.强化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深化行业安委会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协调、督促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健全部门间协调沟通联动机制,确保信息共享、措施联动。提高基层监管部门的执行力、操作力,破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难题。3.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挂牌督办、问责约谈、“黑名单”制度等管理手段,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与应用。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大对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个人处罚和行业禁入等法律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推动责任制落实。2016年,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范围扩大到所有规模以下企业。4.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奖惩。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探索考核体系改革,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突出政府及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保障力、执行力考核,确保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二)深入推进依法治安,提升监察监管实效。1.提升监察执法能力。理顺监察执法体制,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的数量、频次、内容和形式,将安全监察执法力量向乡镇延伸,探索建立片区执法中队,全面提升基层安监人员执法能力。推进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同时,探索建立监察执法“双随机”体制,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反映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实效性,督促企业增强守法自觉性,促进监管执法人员阳光行政。2.规范监察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和检查制度,建立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完善的考评制度,完善自身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一案一审”和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做好听证、复议、诉讼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自查和互查,及时纠正和解决违法、不当执法行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3.强化源头安全监管。严把安全许可的准入关,坚决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严格行政许可,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强化对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实现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下放、执行和监管流程的闭环管理。探索建立行政许可事中、事后有效监管模式,从源头上把住安全条件准入关。4.深化“打非治违”行动。继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无证、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不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依法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查处。同时,加强对各地、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区市县和相关部门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5.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规范事故调查程序,提高事故调查效率,确保按规定时限结案并公布调查结果。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6.完善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全面采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规范上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统计报表,严厉查处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现象。(三)突出安全监管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1.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1)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加大煤矿瓦斯、水害专项治理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各类煤矿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格管控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继续深化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大力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加大财政资金奖补和煤矿整顿关闭重组力度,引导规模小、产量低、资源枯竭和安全条件不能达标的矿井主动退出。(2)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加强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三项监管”、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大对非煤矿山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3)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化工行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特殊管控和罐区安全整治。大力推行化工园区及仓储集中区域的安全生产一体化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市县、园区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攻坚。严厉打击使用非危爆物品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储存仓库、销售网点监管。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疗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促进特殊作业环节事故持续减少。(4)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深化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攻坚工作,加快整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重点整治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不满足安全要求交叉穿越等重大隐患,上半年完成所有隐患整治任务90%,年底达到100%,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严厉打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稳定运行。(5)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深化以“营转非”大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班线客车、旅游包车、校车5类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为重点的道路客运安全整治。突出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推进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6)加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监管。深化危险性较大建筑施工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施工企业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加强对升降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严防脚手架垮塌、高处坠落、构筑物倒塌等事故发生。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机械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抓好老楼危楼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好转。质监部门要启动“三无”小区15年以上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整改工作。(7)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继续深化人员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的消防专项整治。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加大消防知识的宣传力度。(8)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积极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管理,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以粉尘、毒物危害和木质家具制造、水泥生产、化工、冶金等行业为重点,强化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着力提升一线操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9)加强危爆物品寄递清理整顿。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清理整顿工作,加快推进寄递物流行业“三个100%”(寄运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制度,保障寄递物流行业安全。(10)加强其他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冶金、有色、机械、建材等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涉氨制冷企业、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水利、电力、民航运输、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等其他重点行业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2.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事故隐患自查自纠相关制度,及时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全面并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依法处罚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建立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确保2016年全市重点行业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率达80%,重大安全隐患按期整改率达90%,一般安全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3.突出安全监管及隐患治理“三化”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制度化建设。各级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定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及时汇总上报市安办。加强隐患治理责任化建设。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由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明确监管责任人和治理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市、区市县及园区重大隐患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销号情况的跟踪监督,并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销号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四)狠抓安全改革创新,强化安全基础建设。1.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继续优化完善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软硬件功能,抓好县级平台的建设工作,2016年完成区市县平台建设工作。协调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信息接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工作,实现动态监管、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和应急指挥为一体的智能化监管。同时,积极探索安全体验馆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安全体验中心。2.深化安全社区建设和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大专业化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完成省上下达的创建任务,抓实已成功创建的安全社区的巩固工作,实现“成功创建、持续巩固”的新常态,保证安全社区“有增无减”。继续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巩固创建成果,对已达标的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实行限期整改、告诫或摘牌。3.深化政府购买服务。完善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按照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积极推广“专家查隐患”“专家包服务”等方式,强化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的技术支持,提升企业安全科技水平和事故风险科学防范能力。4.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作用,加快应急指挥救援功能的完善。健全完善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协调联动、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各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全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项应急救援演练,各区市县、园区及其他高危行业全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5.加强教育培训。继续发挥报纸、电视、网站传统媒体主阵地作用,积极利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协调主流媒体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传播,加强安全生产正面宣传。强化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同时,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落实教考分离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关。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督促各类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6.强化社会监督。扩展社会监督渠道,通过网络、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决策公众互动,通过网上信箱、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部门全力抓,全面实现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二)强化制度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导检查、动态监管、隐患查治及监察执法等相关体制机制,以落实责任健全完善制度,以完善制度促进责任落实,构建起安全生产各项长效机制。(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安办、市督查办要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监督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落实等行为,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广安市人民政府2016年3月14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