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企业优惠政策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9日 政策文号:广安府复〔2014〕159号 有效性:有效
枣山园区管委会:你委《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的请示》(广枣管〔2014〕1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位于枣山园区物流大道旁2982平方米(4.473亩)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作为枣山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用地。划拨价款201.285万元(45万元/亩),宗地用途为行政办公用地。二、该宗地于《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宗地建设期限为2年。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收到正式缴款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划拨价款。三、接此批复后,及时通知用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四、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转让,切实做到依法用地。此复。广安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25日相关

四川广安广安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四川广安广安区产业园区

四川广安广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广安广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