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企业优惠政策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岳池县苟角镇等7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5日 政策文号:广安府复〔2016〕6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岳池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局部调整岳池县苟角镇等7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岳府〔2016〕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调出岳池县苟角镇红土地村1组部分土地0.0943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0943公顷)、花园镇田坝村1组部分土地0.2033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2033公顷)、嘉陵乡东岩寺村8组部分土地0.2892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2892公顷)、临溪镇转东桥村3组部分土地0.1554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1554公顷)、石鼓乡石鼓村2组部分土地0.2040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2040公顷)、西板乡真武山村11组部分土地0.2690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2690公顷)、裕民镇水井湾村2组部分土地0.1479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1479公顷),共计1.3631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3631公顷)土地不再作为规划建设用地。二、同意调入岳池县苟角镇风门坳村4组、白云观村3组部分土地0.0943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0943公顷),花园镇田坝村11组部分土地0.2033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2033公顷),嘉陵乡石盘堰村1组部分土地0.2892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2892公顷),临溪镇转东桥村7组部分土地0.1554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1554公顷),石鼓乡石鼓村2组部分土地0.2040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2040公顷),西板乡观音阁村3组、真武山村4组部分土地0.2690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2690公顷),裕民镇祖家院村3组部分土地0.1479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1479公顷),共计1.3631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3631公顷)土地作为规划建设用地,具体位置以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图为准。6三、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不得变更基本农田位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减少耕地保有量。四、各类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执行。此复。广安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5日相关

四川广安岳池县产业园区

四川广安岳池县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广安岳池县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