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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拍卖出让滨江新区GC2014/2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3日 政策文号:广安府复〔2015〕21号 有效性:有效
广安经开区管委会:你委《关于公开拍卖滨江新区GC2014—2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广经开管〔2015〕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位于滨江新区GC2014—28号(奎阁片区BJ—04—06号地块)9397平方米(14.0955亩)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带规划设计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出让。起拍价2114.33万元(150万元/亩),竞拍保证金422万元。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宗地使用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该宗土地不设置出让保底价。二、该宗地建筑密度≤25%,容积率≤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与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该宗地不接受广安市境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竞买申请)。非房地产开发商竞得土地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依法取得开发资质。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必须严格按照该宗土地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土地开发(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取得)。四、该宗土地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给竞得人。五、该宗土地建设期限24个月。土地出让价款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六、该宗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非法转让。若出现低效利用或规划调整等情况,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按成交价格予以收回。七、接此批复后,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按程序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拍卖出让。此复。广安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3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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