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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广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政策文号:广安府复〔2018〕47号 有效性:有效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局部调整广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广安区府〔2018〕8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调出广安市广安区方坪乡楠木村、河山村、五方村、李家村、棋盘村规划建设用地共计25.9695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1.2655公顷),不再作为规划建设用地。二、同意调入广安市广安区白马乡四清村部分土地0.2459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2459公顷),白市镇白市村部分土地0.2144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1338公顷),大安镇大兴村、大碑村部分土地0.7917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7917公顷),大龙乡黄坝村、井坝村部分土地1.1063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1063公顷),方坪乡官坝村、红土村、小方村、李家村、前进村部分土地20.8421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1.8362公顷),广罗乡月台村部分土地0.3978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3978公顷),恒升镇老场村、马龙村部分土地1.0314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9892公顷),井河镇晒龙村、高滩村部分土地0.1758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1758公顷),杨坪乡仙鱼村部分土地0.165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1656公顷),郑山乡文峰村部分土地0.9984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9741公顷),共计25.9694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6.7164公顷)作为允许建设用地。具体位置以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图为准。三、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不得变更永久基本农田位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减少耕地保有量。四、各类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广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执行。此复。广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12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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