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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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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 政策文号:广安府发〔2019〕11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提高土地供应和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广安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编制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加强国有土地年度供应管控,建立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统一管理机制。每年初,按照工作安排,由广安区、前锋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以下简称“两区三园区”)提出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意见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我市城市发展方向、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开发进度、财政状况、市场和项目需求等因素统一编制中心城区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报经市委财经委员会议审定后,由市政府批准实施。同时,华蓥市土地供应纳入广安市“一盘棋”谋划,实行总量控制。每年初,华蓥市的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在实施前应当报市政府审定。二、严格土地供应程序“两区三园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管理和监督。(一)出让土地的程序和步骤为:由“两区三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权属调查、地形测绘、地价评估、地灾评估等前期准备工作并编制初步供地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审查平衡并书面征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后,将各部门书面意见与供地方案一并报市政府审批。供地方案经市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审核后,提交市政府专门决策小组集体会审,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批复。市政府批复后,按规定编制、发布出让公告,组织出让活动,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出让结果。(二)划拨土地的程序和步骤为:由“两区三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集整理好划拨所需资料并编制初步供地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将供地方案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批复。三、强化供地时序管理各地要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后,再逐步推出成熟地块向市场供应,实现土地收益价值最大化。原则上每一季度集中审查一次“两区三园区”初步供地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初步供地方案审查后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内形成正式供地方案统一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四、强化土地供后监管(一)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各地要依法采取建设项目用地信息公示、项目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竣工验收、土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定期通报、建立诚信档案等方式,切实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督促用地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要对辖区内现有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依法做好分类处置。(二)严格违约责任追究。对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开竣工、未按合约定用途或者开发利用条件建设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约定进行处理,向社会公示,并纳入企业不诚信档案。对不按时缴清土地出让金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进行处理;对闲置土地,要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置。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有效期5年。广安市人民政府2019年4月16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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