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广安广安区产业园区

四川广安广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广安广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已废止)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8〕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一、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二、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17.4元。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各区市县、园区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落到实处。广安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13日相关

四川广安广安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