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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5日 政策文号:广安府发〔2022〕19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区、岳池县四川护安省级湿地公园省级2010.02川林发〔2010〕20号广安区四川龙女湖省级湿地公园省级2010.02川林发〔2010〕20号武胜县风景名胜区华蓥山风景名胜区省级1993.06川府函〔1993〕57号华蓥市地质公园华蓥山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级2005.09国土资发〔2005〕187号华蓥市需进行重大环境问题识别的项目为规划拟在2021—2025年期间新开工建设项目。已开工和纳入其他规划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相应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项目环评及批复的要求执行。(二)规划分析。1.与上位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规划与《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四川省综合立体网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四川省“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四川省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上位规划不冲突,符合有关上位规划的规定和要求。2.与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1)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本规划的编制依据是2021年6月23日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聚焦全面融入重庆都市区圈、打造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融合发展先行区和川东渝北区域综合交通枢纽,统筹和指导全市“十四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本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符。(2)与农业发展规划的协调性本规划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广安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加快特色优势产生全链融合发展,与广安市农业发展规划相符。(3)与工业发展规划的协调性本规划的实施有利于广安优先做强工业,培育装备制造、绿色化工2个1000亿产业集群和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材料3个500亿产业集群及食品饮料、轻工服装、2个400亿产业集群,与广安市工业发展规划相符。(4)与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广安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得天独厚,有以邓小平故里为代表的红色文化资源、以华蓥山为代表的自然生态禀赋和紧邻重庆大都市的客源优势,本规划的实施有利于广安培育文旅新产品新业态,做活文旅产业,与广安市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相符。3.环境约束型规划协调性分析(1)与《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性分析根据《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广安市所在主体功能定位为“五带”中成遂南广(安)达城镇发展带重点开发地区,为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域。本规划严格按照《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开发原则和要求,并认真落实本规划要求以及后续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以把项目实施对主体功能区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规划与《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内容相适应。(2)与四川省国土资源空间规划协调性分析根据《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草案),全省将系统优化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资源高效配置,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加快形成“和谐有序、安全韧性、高效集约、协同联动、美丽宜居”的国土空间,实现各类空间各得其所、发展空间有序利用。广安市所在的川东北经济区将统筹实现城镇、农业和生态功能的空间协同,加大水资源调配力度,合理提升人口和城镇规模。本规划与草案确立的规划目标、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和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布局相符。(3)与四川省和广安市“红线方案”协调性分析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广安市涉及盆中城市饮用水源—土壤保持红线区、川东南石漠化敏感生态保护红线。本规划中已开始动工的建设项目应严格遵守相关环评和批复要求;未动工项目在规划时,已与“红线方案”进行了协调。因此,本规划与省、市“红线方案”不冲突。(4)与四川省“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的协调性分析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四川省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广安市部分区域涉及环境重点管控单元。本规划已将“三线一单”融入决策中,本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理体系要求。(5)与广安市“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的协调分析规划编制过程中已与涉及的主要建设项目进行了协调,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需求。本规划符合广安市对“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三)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环境影响分析(1)铁路类项目(高速铁路、城际铁路、普速铁路)该类项目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如下:项目实施占用土地资源,土地利用格局将发生变化,同时产生水土流失;项目可能涉及重要的生态敏感区域,对沿线景观有一定的影响,新增廊道可能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阻隔作用;项目可能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对饮水安全造成一定影响。运营期铁路噪声和振动将对铁路两侧声环境敏感点带来较大不利影响。(2)公路类项目(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快速通道、农村公路)该类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项目实施可能会有征地拆迁,存在一定社会稳定风险;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土地利用格局发生变化,同时产生水土流失;项目可能会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域,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交通运输噪声,将对沿线居民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路服务区产生污、废水可能对地表水体产生不利影响。(3)水运类项目(航道整治、港口码头)该类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占用土地,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产生一定的影响;航道建设和整治期间,会对河道水生环境产生影响;运营期间,码头往来的船舶产生的油污废水如不经处理可能会对附近水体水质产生一定影响;船舶产生的尾气可能会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轻微影响;交通噪声会影响河道周围居民,同时影响水生生物的自然生存环境。(4)航空类项目(民用运输机场、通用机场)该类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机场建设将占用土地,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并产生水土流失;运营期间,机场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飞机及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排放的尾气、燃气锅炉排放的烟气等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机场监视系统、气象工程、通信工程等产生一定的电磁辐射。受机场净空要求,机场建设将对机场净空区内其他建筑物和障碍物在高度上存在限制。(5)枢纽类项目(综合客运枢纽、普通公路客运站、多式联运货运枢纽或物流园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该类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在建设期间将占用土地,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产生影响,并造成水土流失;运营期间,项目将产生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客运汽车、货车等车辆将会对大气造成影响;交通噪声会影响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项目会产生固体废弃物,可能会影响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2.环境风险本规划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1)铁路类项目运营中,发生事故导致运送的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性发生泄漏、爆炸等;(2)公路类项目运营中,因车辆运输交通事故导致被运送的危险品在运输途中发生泄漏、爆炸等;(3)水运类项目运营过程中,航运船侧翻导致有毒有害货物进入江河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4)航空类项目中油库航煤罐区、航空加油站航煤储罐和输油管线发生事故造成航空煤油泄漏或引发火灾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5)枢纽类项目,危险品在运输枢纽类项目内突发性发生溢漏、爆炸、燃烧等对当地环境造成较大危害。在做好有效风险防控前提下,此类项目发生环境风险概率非常小。3.重要敏感区域环境影响分析本规划项目可能会涉及重要环境敏感区域。但总体上在项目选址、选线阶段,可以绕避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建设的区域。对于无法避绕的建设项目,可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和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将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敏感区域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4.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在规划中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各种影响,从规划层面为环境管理和下阶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具体项目的环评应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及相关要求。规划实施后,社会、生态、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环境影响如下:(1)社会环境。本规划涉及的建设项目能够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但无法避免的征地拆迁存在一定社会稳定风险。(2)生态环境。占用土地资源使土地利用格局发生变化,新增水土流失;永久占用或破坏植被,改变原有生态植被状况;可能对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脆弱区产生一定影响。(3)环境空气。施工期主要是扬尘污染,营运期主要是燃油尾气排污。(4)水环境。施工期间主要污染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营运期污染为路、桥面初期含油雨水,航道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5)声环境。施工期主要是施工作业机械噪声,营运期主要是交通噪声影响。(6)环境风险。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危化品泄漏,污染当地环境。(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土地资源:广安市幅员面积6339平方公里,本次规划主要为线性工程,包含少部分面源工程,占用规划范围幅员面积较少,不会产生明显土地资源累积影响。水资源:广安市现有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7个,项目实施范围内水资源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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