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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4日 政策文号:广安府发〔2023〕3号 有效性:有效
广安区、前锋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广安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安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14日广安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管理,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用地需求及2022年度土地供应情况,特编制广安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基本思路坚持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科学合理、依法有序供应土地,积极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为广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支撑。二、基本原则(一)总量控制原则。严格实施土地供应总量管控制度,2023年中心城区商住用地按1742.00亩计划安排,商住用地原则上不得突破计划供应面积,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的,按照实行“一事一议”原则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增加供应。(二)“净地”出让原则。拟出让地块必须是权属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经济法律纠纷、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建设基本条件的“净地”。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宗地,一律不得出让。(三)保基本保重点原则。供应计划要结合2023年财政支出需求科学制定,精准匹配财政预算对土地出让金的收支安排,逐一落实到每宗地块,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以确保2023年政府维持正常运转,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各项民生实事落实到位。(四)依法供地原则。严格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21〕2号)、《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委办〔2022〕18号)有关规定,招商引资协议不得与土地出让的相关内容挂钩,严禁以会议纪要、招商引资协议等为依据量身定制土地出让方案。(五)科学调控原则。科学安排土地出让时序,先期推出的商住用地必须是市场关注度高、区域位置优越、条件比较成熟、配套相对完善的“熟地”,且原则上要设置出让底价。商住用地设置起始价时,不得低于评估价。三、计划供应指标2023年,中心城区计划供应各类建设用地12094.42亩(较2022年11837.26亩增加2.17%),具体安排如下。(一)供应区域分布。中心城区共计12094.42亩(其中:市本级283.95亩,广安区3325.18亩,前锋区2057.29亩,广安经开区6428.00亩)。(二)供应用途结构。中心城区住宅用地2531.00亩(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742.00亩、拆迁安置房用地789.00亩),商服用地456.02亩,工业、仓储用地5407.41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10.97亩,交通运输用地1392.93亩,水利及水域设施用地10.00亩,其他用地686.10亩。(三)商住用地分布。中心城区共计1742.00亩,其中:市本级283.95亩、广安区425.10亩、前锋区303.37亩、广安经开区729.58亩。(四)商服用地分布。中心城区共计456.02亩(其中:市本级0.00亩,广安区165.83亩,前锋区12.05亩,广安经开区278.14亩)。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计划指标有效落实。2023年,由市级统筹出让的商服、商住用地,原则上须报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审议,未通过审议的宗地不得出让。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广安区、前锋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计划实施。(二)科学统筹谋划,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土地市场供求状况,在确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多种市场调控措施,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上市规模、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等,稳定市场预期。要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三)大力宣传推介,提高市场主体参与度和积极性。及时在土地有形市场、中国土地市场网、政府官网以及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户网站等指定场所、媒体公布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同时,借助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公开相关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和知晓度。要大力推行土地出让预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拟出让地块信息,加强供需对接,提高土地成交率。市经济合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广泛推介,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广安城市建设,提升市场活跃度和楼盘品质。(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探索以银行电子保函代替土地竞买保证金的路径,降低企业负担,减少资金占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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