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6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现将《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乐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19日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乐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有关要求,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345”工作思路,以“无废嘉州·清洁双遗”为目标,进一步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美丽乐山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一体推进。围绕“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将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任务相结合,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相统一,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的要求,解决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系统补齐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依法治理、深化改革。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制度、市场、技术、监督和全民行动等五大体系,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法治支撑保障。党政主导、多元共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总体目标。全面推进以“无废嘉州·清洁双遗”为引领的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固体废物领域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努力建设经济繁荣、自然生态、多彩人文、乐山乐水、灵秀博雅的幸福美丽嘉州。到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基本完善,“4+N”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布局基本形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指标全面达成,“无废城市”宣传教育成效显著,打造一批以“无废景区”“无废园区”“无废彝区”为代表的“无废细胞”,建成一批以绿色园区、绿色矿山、绿色工厂等为代表的绿色示范项目,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明显提升,“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二、现状和问题(一)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现状。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现状(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现状2016至2021年,乐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从2016年的797.68万吨减少至2021年的649.73万吨,产生强度呈下降趋势。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型来看,2021年,乐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SW03炉渣(346.71万吨,占比53.36%)、SW99其他废物(111.57万吨,占比17.17%)、SW02粉煤灰(50.15万吨,占比7.72%)为主,产生量合计508.43万吨,占乐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78.25%,其综合利用率分别为99.99%、61.25%、66.75%。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和市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事项,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分行业制定实施“无废城市”建设子方案。制定《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工业、农业、旅游业、服务业、建筑业、采矿业、快递包装业等固体废物监管重点领域的制度创新。制定“无废细胞”评价指标体系及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落实产废单位清单化管理制度,建立并动态更新全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到2025年底前,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36.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体系。分行业研究制定“无废细胞”创建标准和评估指标。加强与成渝地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支持乐山市域内环保龙头企业、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并支持造纸白泥综合利用、尾矿井下充填、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再生利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等重大科技攻关,推动固体废物鉴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等技术研发,加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等新技术的示范推广,提升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技术水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37.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等支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培育本地环保骨干企业,支持固体废物领域社会化运作。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不断完善“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体系,推动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38.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管体系。积极推进乐山市“无废城市”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省级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全面推进产废企业智慧化监控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县、产废单位”的五级信息互联互通。健全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鼓励并推广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固体废物重点产生企业和处置利用单位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管理体系。持续强化固体废物执法监管,提升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水平,强化行刑衔接、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及时查处并披露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39.完善环境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尾矿库、工业渣场、农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等环境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持续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处置演练,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程序,提升固体废物领域的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应急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八)充分发挥“双遗”优势,广泛传播“无废”理念。40.营造“无废城市”建设良好氛围。立足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和“名山、名城、名人”的品牌优势,深入挖掘厚重的嘉州文化底蕴,全面开展“无废嘉州·清洁双遗”的“无废城市”宣传推广,扩大乐山市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建设的公众影响力。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无废城市”建设的举措、进展和成效。组织户外显示屏、城市公交车电视屏开展“无废城市”公益宣传。综合运用12345市长热线、环保曝光台、心连心热线等,进一步畅通群众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意见建议。广泛发动党员干部采取“双报到”“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41.全面推进“无废细胞”建设。积极推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等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全面推进具有乐山特色的“无废景区”“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无废彝区”“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医院”“无废小区”“无废工地”“无废饭店”等10大类“无废细胞”建设,积极推进乐山大佛—峨眉山景区“无废城市”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印发“无废细胞”评价指南,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评价方案并牵头开展评估,充分发挥“细胞”生长、分裂效应,串珠成链拓宽乐山“无废城市”建设路径。到2025年,全市建成各类“无废细胞”不低于500个。(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无废城市”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市、区)、管委会对标成立相应“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并根据市级实施方案,制定印发本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清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分工协作,共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市级经信、农业农村、城管、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要分别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再生资源等七类固体废物专项工作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有序抓好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二)加强政策资金保障。强化资金支持。积极向上争取中省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无废城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争取绿色金融支持。建立多元化投入渠道,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积极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运用好绿色金融工具,通过生态导向模式(EOD)、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支持“无废城市”建设项目落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相关部门建立绿色项目认证,鼓励有需求的企业开展绿色企业认证,更好发挥各类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全面助力乐山“无废城市”建设。(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与成渝地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组建由“企、学、研、政”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组成的专业技术团队,整合各类专家资源,指导全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建设,强化与重庆大足、武隆、长寿和成都平原城市的“无废城市”建设经验共享,多渠道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制度、理念、经验、技术。大力支持并推广技术创新,加强技术研发攻关,积极探索并实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全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全面支撑乐山“无废城市”建设。(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无废城市”的宣传力度,强化“无废文化”宣传引导,面向政府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广泛开展“无废文化”的培训教育,将“无废城市”建设、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相关内容纳入政府、企业、干部培训及市民教育体系。加强各类景区、休闲度假区的“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提高“无废城市”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畅通“无废城市”意见反馈通道,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度,让“无废城市”理念深入人心,全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全民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五)强化监督考核。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年度目标考核,对各县(市、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评估结果未通过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同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评估结果,科学合理开展方案的中期调整。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