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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2013年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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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5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乐山市2013年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3年7月31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乐山市人民政府2013年8月5日乐山市2013年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2013年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3〕34号)精神,结合乐山实际,今年我市重点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改革开放年”工作主题,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总体设计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增量改革与存量优化、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等重大关系,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三大联动、六个跨越、六个美丽”,为实现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现制定2013年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一、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上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制定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意见。完善城市规划体制,增设大城市辖区规划分局,构建大城市规划管理格局。稳妥调整行政区划,全力推进夹江县撤县设区,适时推进城市规划区内重点乡镇改街道办事处、村改社区、村组合并工作。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做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准备工作。实施扩权强镇试点,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经济强镇。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委农工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统筹办等。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紧清理、分批取消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增审批事项,对确需审批的事项,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完善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运行机制,强力推进并联审批,加强代办服务工作,着力提高审批效率,规范中介服务。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三、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一是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行城乡户籍一体化管理。稳妥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聚集,加快研究并逐步解决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享受同等待遇的问题。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有序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开展低丘缓坡土地利用试点,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探索宅基地置换、有偿推出农村土地等政策措施。三是创新农业经营机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建设,探索和建立国家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管理的管护机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实现持续稳定增收。四是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稳妥开展用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委、市统筹办、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药物制度监管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药”改革试点,统筹推进补偿机制、药品供应、医疗服务价格等综合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牵头单位:市医改办。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五、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制定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和评估,对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环境卫生等领域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全市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完善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和聘后管理机制。推进岗位管理,继续探索适合不同行业和专业岗位特点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推进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等。六、深化投融资和财税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释放民间投资潜力,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和细则,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电信等领域。二是做实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注入和整合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做实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将单一的融资平台转变为综合性、实体性投融资平台。支持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场外股权交易。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财政综合绩效管理体系,严格支出绩效评价。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偿债机制,盘活国有资本,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提高国有资本的社会融资能力和市场经营能力。完善转移支付体系,推进转移支付结构调整,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绩效。贯彻落实“营改增”实施方案。四是积极探索金融创新。强化信贷融资,建设“四川金融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在乐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和培育创业投资、私募股份投资机构。支持市商业银行跨区发展,推进农村信用社股份改造和产权改革,积极筹建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及专业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七、深化文化旅游体制改革健全国有文化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搭建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促进文化产品市场化、商品化。推动文化产业生产方式、营销方式、传播方式创新,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完善综合文化行政责任主体,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试点建设“旅游综合发展改革创新试验区”,积极推进旅游投融资体制、综合执法、统计等专项改革,探索推行风景名胜区资源一体化管理和有偿使用制度。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等。八、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年轻干部连续性成长,制定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对象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干部关心关爱措施。推行党政机关和民营企业干部人才互动成长,选拔优秀企业管理人员进入党政机关任职。推进县级、科级干部公开选拔工作,提高统筹公选质量。完善市级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推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探索分功能区域考察考核干部办法。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等。九、深化公共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项目,具备条件的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建立健全交易监管体制,研究出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立市、县两级联网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十、着力构建支撑创新发展的科技体制积极推进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推动企业完善创新机制,引导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推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及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效对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等。十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业务相同、上下游关联企业重组。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核心优质资源向绩优上市公司集聚。促进社会资本和市属国有资本结合,加快培育符合条件的上市主体。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十二、稳慎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简化销售电价分类,完善煤电联动机制和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简化水价分类,推进工业、商业用水同价。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扩大改革范围。稳步推进水利工程非农业水价改革,逐步实施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推动建立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等。十三、探索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改革试点推动排污权交易,积极开展强制性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框架指标体系;逐步建立绿色信贷环境风险评价体系,建立环保和金融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等。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将改革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抓好年度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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