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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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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7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川办函〔2019〕1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州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州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和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贯彻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立足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加强统筹规划、明确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运营管理,强化常态监管,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创新、融合发展,打造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到2020年底,全州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本建成定位清晰、整体协同、服务良好、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到2022年底,推出一批有速度、有态度、有热度的优质账号,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传播、便民服务和宣传引导平台,形成规范、创新、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政府办公室是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州级各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专门科室是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政务新媒体实行“谁开设、谁主办、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要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宣传、网信部门的有关业务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三、规范管理和备案(一)清理整合。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州级部门可根据业务需要规范开设政务新媒体,原则上一个单位在同一个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政务新媒体名称应简洁规范,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并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优化,注重开办成效,对未纳入本地、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和无力维护的要进行清理关停。(二)发布机制。政务新媒体要发布与本地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政务信息,要做好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不得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不得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布信息涉及其他单位工作内容的,要提前做好沟通协调。转载发布的,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三)分级备案。全面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负责全州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各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本级、县级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的政务新媒体备案工作,州级部门办公室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政务新媒体备案工作。各级、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本级政府办公室提交《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表》,县(市)政府办公室接到备案后及时向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报备。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或注销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四)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对于泄露后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要加强管理,确保不泄露。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违法违规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不得公开损害用户权益的内容。四、强化功能建设(一)推进政务公开。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新平台的作用,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公开重大决策部署,发布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推送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信息,公布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做精做细政务新媒体上的政策宣传和解读,政策解读产品要与政策文件相关联,方便公众查阅。对政策实施中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要积极回应,予以澄清,做好正向引导。遇有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政务舆情,要快速响应,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二)优化掌上服务。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业务,整合提供信息查询、在线缴费、办事预约、办件查询等民生服务功能,聚合办事服务入口,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要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实体政务大厅的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推动实现用户统一、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三)增强互动交流。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审查发布、处理反馈等工作。回复公众留言要注意依法依规、严谨周到、态度诚恳、生动活泼,杜绝空洞说教、生硬冷漠、态度敷衍。政务新媒体受理的群众诉求要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确保网民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要利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纪念日、主题日等契机设置公众可参与的议题,增强互动效果。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强制要求群众下载使用移动客户端或点赞、转发信息。五、加强支撑保障(一)组织保障。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责任、工作双到位。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将内容保障、运维监管等经费纳入预算。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增强信息编发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传播规律、具备较强工作能力的专业队伍。(二)监管考核。各县(市)要切实履行主管单位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做好县级部门、乡镇(街道)政务新媒体备案和常态化监管工作,按月组织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要于双月25日前向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做出报告。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每季度对全州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县(市)开展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成效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在国家、省抽查中发现问题被通报的进行问责。(三)协同联动。各县(市)要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会商机制,实现网上舆情引导与网下实际工作处置相同步、相协调,合力做好发布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联系人及电话:邹玉萍,0834-3220126。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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