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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全州政府网站质量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6日 政策文号:凉府办函〔2017〕76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5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网站质量的通知》(川办函〔2016〕202号)和政府网站普查有关规定,结合凉山实际,现就全面提升全州政府网站质量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近年来国家、省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决策部署,深刻理解信息化条件下政府网站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建好用好管好政府网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维护政府公信力,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新载体。(二)目标任务。引导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增强管理责任意识,加强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消除影响政府形象的问题;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监测机制,解决全州政府网站存在的“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办事服务不实用”(以下简称“四不”)问题;全面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推动网站规范化、集约化和智能化发展,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互联网影响力,使政府网站成为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二、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三)落实责任,巩固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成果。全面落实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负责全州政府网站的规划指导和监督考核,各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本地政府网站的监管,州级各部门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政府网站的监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政府网站常态化质量管理机制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每一个政府网站有专人负责信息内容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解决网站“四不”问题,消除“僵尸”、“睡眠”网站,守住政府网站达标底线,确保政府网站健康持续运行,为下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创新政务服务夯实基础。(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四)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便于公众理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方案。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要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在政府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及媒体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的访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音频等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增强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五)及时回应关切,引导网络舆论。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照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人员和技术力量对主要媒体、网络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通过巡查掌握了解网络舆情动态,对涉及本地、本部门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组织媒体、当事单位、主管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客观地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发出政府声音,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方向。(州公安局、州政府新闻办、州网信办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六)编制权责清单,构建资源目录。各县市政府、州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梳理编制权责清单,将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以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出,于2017年3月30日前在本级政府、本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要根据三定方案以及机构设置情况,明确业务职能分类,根据各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报、公告、通知、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全面深入梳理各部门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息和服务资源,建立完善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七)以用户需求为中心,提高服务实用性。各县市政府、州级各部门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服务型政府网站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用户为中心,以方便用户获取服务为出发点,加大政府行政服务资源和社会公益性服务资源的梳理和整合力度,将服务资源按其事项性质、服务对象、实施主体、服务主题、服务层级、服务形式、行政管辖等进行分类,通过建设民生服务专题、重点办事服务专题等方式,细分办理类型、办事条件,梳理各类型办理流程,细化各事项服务资源规范,使重点办事与实际办事相吻合,提升办事服务实用性。(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八)利用新技术,提高政府网站的智能化程度。各县市政府、州级各部门要尽可能优化本地、本部门网站框架结构,不断优化站内搜索引擎,将办事事项、服务机构、联系方式等服务类资源优先显示,便于公众获取和使用政务服务。要梳理本地、本部门网站已有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咨询投诉、常见问题等资源,通过网站助手、智能问答、智能引导等功能,对公众提交问题进行智能分析和自动匹配,实现系统主动响应和自动答复,提供更方便、更确切的搜索服务。要将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归纳整理到某个业务分类体系、构建标签库,基于标签库,利用大数据挖掘、信息标引相关技术,对用户个性行为进行分析,针对用户喜好实现政府网站信息的智能推送。(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三、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九)加强政府网站与社会化平台对接,拓展网站传播渠道。各县市政府、州级各部门要不断更新理念、创新形式,积极探索政府网站与公共搜索平台对接,基于百度等主流搜索平台,对政府网站的优质资源进行清理,选取一批关注度高、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重点办事服务,在公共搜索平台进行整合,利用“优先推送”规则,实现政府网站信息和服务资源在检索结果中优先展现、准确定位,让更多的用户逐步接触、了解和使用政府网站。要开通建设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APP客户端(简称“两微一端”),加强“两微一端”信息内容发布,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展政府网站信息传播渠道,从而不断提高网站认知度,体现政府网站工作实效。(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网站集群效应。各县市政府、州级各部门面向公众公开举办重要会议、新闻发布、经贸活动、旅游推广等活动时,政府网站要积极参与,做好传播工作。国务院、省政府发布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时,各县市政府要及时转载、链接;发布某个地区或行业的政策信息时,涉及到的县市政府、部门网站要及时转载、链接。(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十一)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丰富政府网站内容。各县市政府、州级各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与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增进政府网站同新闻网站以及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的协同,综合运用多媒体表现形式,结合政府网站自身定位,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信息需求,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信息的影响力,将政府声音及时准确传递给公众。同时,政府网站也可选用传统媒体和其他网站的重要信息、观点,丰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十二)规范建设外语版、无障碍版网站,为不同受众提供服务。有条件的县市政府、州级部门可在确保语言规范准确、尊重外国受众文化和接受习惯的前提下,利用专业、合格的外语队伍建设外语版网站,外语版网站发布的核心信息尽量与中文版网站同步。同时,也可按照党和国家关于信息无障碍建设有关要求,推进政府网站信息无障碍建设,缩小数字鸿沟,为老年人、残障人、以及贫困人群等弱势群体平等获取互联网信息、享受在线服务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四、完善政府网站管理体系(十三)完善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的原则,各县市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负责本地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州级各部门由其办公室等机构负责本部门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各县市政府、各部门要组建网站专业运行团队,负责重要信息内容发布和把关。对于外包的业务和事项,要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资质、服务能力、人员素质,核实管理制度、响应速度、应急预案,确保服务人员技术水平能够满足网站运行要求。签订合作协议,应划清自主运行和外包服务的关系,明确网站运行管理团队、技术运维团队、信息和服务保障团队的职责与关系,细化外包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要求,既加强沟通交流,又做好监督管理,确保人员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十四)持续开展集约化建设。各县市政府、州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凉山州政府网站群内容管理技术平台开办本地、本部门网站。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新建政府网站,已建成的由县级政府于2017年底前有序组织关闭,无保障能力的要将网站信息公开、解读、回应、互动、服务等必要功能整合到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后,立即按程序关停。州级部门要整合内设科室、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网站,原则上1个部门只保留1个网站。2019年底前,县市政府及州级部门网站(见附件)要全部迁移到州级技术平台,由州级技术平台负责网站群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安全保障,网站迁移工作将纳入当年政府综合目标考核。(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十五)制定网站建设标准和工作规范。加快制定政府网站建设标准规范,明确网站管理、网站内容、网站开发、技术细节等指南;根据各类信息和服务资源要素特点,细化明确各类信息和服务要素规范,提升服务质量。制定网站日常工作规范,建立政务公开制度、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度、政府网站信息上网保密审查制度、政府网站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制度、政府网站具体负责人制度、政府网站节假日值班、政府网站信息“采编发”审核流程等,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安全。(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五、加强组织保障(十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2017年开始,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按照“全面普查、重点抽查”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政府网站常态化质量管理机制,结合第三方绩效评估和社会评价机制,按季度对县市政府、州级部门网站采取“人工+软件”形式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5%,并对抽查网站名单、抽查结果进行通报,抽查结果情况将纳入当年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和年度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对考核评估优秀的政府网站,对单位和人员给予表扬;对不合格的,对主管主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十七)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县市政府、州级各部门要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政府网站提供有力保障。要明确具体负责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工作专门人员,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网站运行管理队伍,保障网站健康运行,不断发展。要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信息员、联络员、评论员,负责网站信息收集、撰写、报送、联络以及对政府网站相关信息开展解读评论等工作。各级财政要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逐步有所增加。政府网站经费中要安排相应部分,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工作,向聘用的信息员、联络员、评论员、外语稿件翻译人员等支付劳动报酬或稿费。(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十八)加强业务培训。各县市政府、州级各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安全、信息管理、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方面培训,进一步整体提高网站工作人员建设网站、管理网站的能力。要建立政府网站专项应急预案,以保证政府网站在事故发生时得到快速、及时处理。要建立信息安全检查监督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规定处罚相关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整改。(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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