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13年廉政建设任务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州政府各部门:现将《凉山州2013年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印发你们,请进一步强化政治观念、大局观念、责任观念、群众观念和自律观念,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社会关注、群众热议反腐倡廉问题的研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治理对策的研究,推动工作创新。找准职能定位,突出工作重点,攻克工作难点,打造工作亮点,认真完成牵头工作任务。各部门请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牵头工作总结报州监察局。联系人:王建春,联系电话:3865508。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26日凉山州2013年廉政建设主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和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把维护政令畅通放在首位,突出改进作风这项重要任务,大力推进廉洁政府建设,为凉山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现将凉山州2013年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解如下。一、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一)加强对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十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十项规定”,认真开展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督促政府机关严格执行规定、完善配套机制,切实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督促政府机关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和内部管理、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行为,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精简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清理和规范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和“小金库”等专项工作成果。(牵头单位:州监察局)(二)加强对中央和省、州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资源保护与开发、“三农”工作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我州构建多点多级支撑、扩大内需、工业强州、新型城镇化等战略部署以及藏区重点工作、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十项民生工程等重大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州“两会”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机关严格执行有关要求,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规范权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会同卫生等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强化防控责任,完善防治机制,切实遏制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疫情快速上升势头。(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节能减排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考核,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坚决遏制重大污染事件发生。加大对重金属行业、铅蓄电池行业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严肃查处利用环境评审权、监管权、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牵头单位:州环保局)(四)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2〕29号),抓紧制定印发我州实施意见,规范有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州监察局)二、深化纠风工作,推进专项治理(五)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规范药品器械采购工作,严格执行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最高挂网限价动态调整实施办法;推动进口药等六大类药品降价,推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继续开展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开展卫生系统行风专项整治,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纠正和查处诊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牵头单位:州卫生局)(六)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继续加强涉农收费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开展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的专项治理,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向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延伸。切实纠正利用“一事一议”等名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强化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牵头单位:州农业局)(七)深入治理教育领域乱收费。认真清理地方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继续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八)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以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项目为重点,加强对项目规划审批、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促进工程项目规范实施。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加快工程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项目信息、信用信息综合检索平台,强化信息共建共享共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从严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等行为。(牵头单位:州发改委)(九)认真治理国土领域突出问题。严守耕地“红线”,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化水平,确保我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目标实现。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督促各地逐宗清理违反国家政策闲置地情况,严厉打击恶意囤地、圈地甚至炒地等投机行为。规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的程序和行为,加强对卫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审批出让探矿权、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等案件,开展稀土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变相新建高尔夫球场等行为。(牵头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十)认真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和其他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征地拆迁的政策规定。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深化治理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加强对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监督,切实治理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继续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中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医改、新农合、城镇医保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助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牵头单位:州纠风办)(十一)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督促完善“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完成州县二级招投标监督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规范设置和运行。推动州县二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建设运行。完成州县二级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和联网运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十二)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保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压态势,突出案件查办重点,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查办案件机制,加大对案件查办的督查力度;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充分运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牵头单位:州监察局)(十三)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强化政风行风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开展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健全测评体系,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测评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强化《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的阵地作用,进一步打造节目品牌,完善多种媒体联动的热线模式,加强对热线中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督办。(牵头单位:州纠风办)(十四)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以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商管理、质量监督、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管理为重点、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权的运行,依托电子监察手段,对行政执法关键环节实施公开和全程监督。建立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点,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坚决纠正有关部门越权行政行为,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等行为。(牵头单位:州监察局)三、加强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十五)拓展延伸电子监察范围。9月底前,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行驶行政权力的法定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要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对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处罚,有条件的要纳入电子监察。对其他纳入州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的行政权力也要按要求纳入电子监察。州、县两级要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原则上也要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确有困难不能开通的,经州纪委监察局同意,报经省纪委监察厅同意后可暂缓。(牵头单位:州监察局)(十六)规范效能投诉处理。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按照效能投诉的性质、情节、影响等情况,对效能投诉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采用不同方法进行处理。充分利用“96960”全省行政效能统一投诉电话平台,积极拓宽投诉渠道,认真受理群众诉求,确保行政效能投诉办结率80%以上。围绕群众投诉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大自办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牵头单位:州监察局)(十七)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督。重点围绕治理“五乱”、“共创”活动等开展专项效能监察。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实效,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十八)强化治理庸懒散拖、改进机关作风专项效能监督。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继续加大对“庸、懒、散、拖”问题的治理力度。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重点对机关干部精神不佳、服务意识不强、工作纪律松弛等作风方面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十项规定”得到正确贯彻落实。(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十九)开展投资软环境治理效能监察。加强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损害投资环境的案件坚决查处。积极探索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综合监督网络和长效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二十)深化目标绩效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四川省政府绩效管理问责及结果应用办法(试行)》。强化目标绩效管理过程监管,严肃查处目标绩效管理中政令不畅、有禁不止、效率低下、弄虚作假等行为,加大结果运用力度。(牵头单位:州政府目督办)(二十一)严格问责追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事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机制,开展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查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深挖细查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牵头单位:州监察局)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二十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科学制定、认真实施《四川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继续按照“分层设计、分类实施、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要求,深入推进全州惩防体系建设。完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按照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要求,大力推进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牵头单位:州监察局)(二十三)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加大对领导干部、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控力度,重点防范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金融运行等方面的廉政风险,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信息化和预警机制建设,逐步形成“制度加科技”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牵头单位:州监察局)(二十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设。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深化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推动州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电子平台建设,积极构建权力运行综合监控平台,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牵头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十五)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定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牵头单位:州国资委)(二十六)抓好农村、城市社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加强农村、社区涉财管理,不断提升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牵头单位:州监察局)(二十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改革牵头工作。结合《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对我州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牵头单位:州法制办)(二十八)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牵头单位:州审计局)(二十九)严肃查办腐败案件。紧紧抓住权力集中和资金资源密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实名举报人保护制度。继续加大基层办案工作力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违反政纪典型案件的剖析,督促发案部门和单位有针对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牵头单位:州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