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州2014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6日
政策文号:凉府办发〔2014〕25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凉山州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州2014年实施计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4日凉山州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州2014年实施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州的实施意见》,特制定2014年实施计划。一、改革创新政府质量安全监管(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饲料质量安全、乳制品奶源基地等专项监测和隐患排查。推进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农资专项行动,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整治为重点,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清查并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档案。加大季节性大量上市的蔬菜、水果等主要生产基地抽检数量和频次,确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96%以上。完成17县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州农业局牵头,州畜牧局、州水产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负责)(二)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强化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制度措施。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和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整治医疗器械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州教育局、州环保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工商局、州安监局、州质监局共同负责)(三)强化重要消费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施好省级专项和州级定期监督抽查,全州工业产品批次合格率不低于93%。加强对钒钛、稀土、新能源三大战略新兴产业和七大优势产业(水能水电、冶金矿产、金属材料、铸材建材、装备制造、烟草化工、食品医药)的监管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全年对全州流通领域商品、农资和饲料125个批次的商品质量抽样检测,对去年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成品油进行5个批次的抽样检测。对工业生产获证企业继续开展分类监管工作。推进特种设备基层基础建设,在3家以上使用单位开展风险评价和分类监管试点。(州质监局、州工商局牵头,州经信委、州商务局、州水务局、州烟草专卖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负责)(四)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健全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的监管体系。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结构优质工程、省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工程综合试车、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100%,一般性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86%,水利工程、道桥工程、保障性住房全部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重大质量事故为零。(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国资委、州质监局共同负责)(五)推动服务业质量水平提升。探索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大力提升外包服务、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在凉山州积极开展流通领域服务企业争创四川服务名牌活动,培育1家企业争创四川服务名牌。(州商务局、州质监局牵头,州农业局、州工商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旅游局共同负责)(六)促进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大工业大气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2014年度努力实现减排氮氧化物820吨、化学需氧量4800吨、氨氮710吨的目标任务;森林覆盖率达到36%,全州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0个、省级生态乡镇40个。(州环保局牵头,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科技局、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共同负责)二、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七)严格企业主体责任。在3家规模以上企业和四川名牌企业中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产品强制召回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贯彻实施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积极做好汽车三包责任争议申诉受理和调解工作。在食品和消费品生产企业探索建立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州质监局牵头,州经信委、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工商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负责)(八)加强凉山品牌建设。大力培育凉山制造品牌,积极开展四川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培育工作,全州培育6个四川名牌产品,2个四川省著名商标,申报1个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培育3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获得1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力争全州商标有效注册总量达到1000件以上;建立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州农业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牵头,州经信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共同负责)三、积极营造质量发展环境(九)实施质量强州战略。建立质量工作委(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根据《四川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凉山州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工作纳入县市及基层政府目标考核。研究建立稳定的质量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及质量工作的支持力度,将质量强州建设相关经费纳入州县市各级政府预算。(州财政局、州质监局牵头,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共同负责)(十)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整合质量安全监管信息资源,构建部门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开展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州质监局牵头,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旅游局共同负责)四、加强质量工作基础建设(十一)夯实标准计量基础。鼓励企业和机构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快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在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机构等10个领域开展计量惠民行动,开展6家企业单位计量诚信体系建设,狠抓民生计量监督检查。(州质监局牵头,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农业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共同负责)(十二)完善认证认可体系。推动2家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低碳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深化对认证机构、检测机构、获证组织、获证产品的监管。(州质监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农业局、州科技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共同负责)五、依靠创新驱动提升质量(十三)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加大科技创新攻关力度,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企业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打造特色农业科技产业链,探索特色产业技术创新模式,提高质量保证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完善以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的科技项目立项机制,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培育知识产权试点和优势企业,强化企业对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自我保护意识,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自主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州科技局牵头,州经信委、州国资委、州质监局共同负责)(十四)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凉山州南红玛瑙(贵金属)检测中心建设工作,规范南红玛瑙市场并实施有效监管。鼓励和引导质监技术机构与重点产业园区合作建立省级质量检测中心,形成检测联盟。(州质监局牵头,州经信委、州科技局共同负责)(十五)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质量管理人才和质量技术专门人才,统筹建立全州质量管理人才库。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首席质量官等制度。在州内国有控股企业中,加大对质量专业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在户籍、教育、薪酬等方面制定吸引质量管理优秀人才的措施,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引进和培养高级质量管理人才,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牵头,州经信委、州科技局、州质监局共同负责)六、积极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十六)营造良好的质量发展氛围。精心组织开展“质量月”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树立质量典型示范。大力推进质量教育基地建设,传播先进质量文化。在企业中广泛开展QC小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舆论监督,加大质量违法案件和质量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州质监局牵头,州委宣传部、州经信委、州农业局、州环保局、州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国资委、州工商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