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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批转州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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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州政府同意州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凉山州人民政府2012年10月11日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当前,我州正处于全面开发开放、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州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州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紧紧围绕“总量扩张、质效双增、富民惠民、和谐稳定”总体目标,深入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总体战略,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和动力。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1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我州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化城乡综合改革(一)建立健全“两化”互动发展机制。建立完善推进“两化”互动发展的工作机制。健全“两化”互动发展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规划衔接和工作对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研究加快“两化”互动发展政策,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沟通协调机制。立足州情研究建立“两化”互动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发挥评价指标体系的导向引领和监督检查作用。增强城市产业支撑和综合承载能力,积极推动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完善功能,建设产业新城或城市新区。建立完善工业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促进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集约利用土地,确保重大产业化项目用地需求,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制定出台“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促进城镇化加快发展。(发展和改革委、经信委、国土局、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负责)(二)健全完善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推进机制。制定全州深入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工作方案,研究建立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启动西昌、会理、宁南三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选择性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创新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土地整理,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通过统一有形土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使用权的政策办法。(发展和改革委、国土局、相关县市政府负责)(三)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支持农民采取出让、入股、转包、租赁、置换、抵押等方式盘活土地使用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加快林权流转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积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扶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林权投融资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负责)(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投融资体制。继续贯彻落实定向费用补贴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健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三农”投入的促进机制,深化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年底前全面取消资格股,积极引进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农村产权直接抵押融资等贷款产品,扩大贷款抵押担保范围,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新型银担合作机制建设,引导和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业务、产品、服务创新提高对“三农”的服务力度。建立健全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大力推进以奖代补和风险补助,创新担保方式,拓展担保业务品种和反担保范围。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推进银保财互动的开展。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创新农村小额保险与农村小额信贷及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新机制。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扩大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县级农村金融服务中心或农村征信系统服务站,深入开展农村信用评价。(财政局、农信社、银监局、金融办、人行凉山分行负责)(五)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和省、州户籍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分类分层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限制,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行居住证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公安局负责)(六)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社会管理。(民政局负责)二、加快市场主体改革步伐(七)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推进州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提高州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比例,优化州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国资委、财政局、经信委、金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八)加大公用行业改革力度。深入推进水务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推广“先改后建、先建后补、民办公助”农村水利投入新机制,全面改进和加强农村水利改革发展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创新交通建设融资机制,加快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高速公路运行监管体系,进一步理顺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机制,启动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试点工作。(水务局、交通局负责)(九)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制。研究制定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加大州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领域范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行联合重组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大企业大集团产业链延伸。以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和维权机制等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创新满足民营企业不同层次需求的金融服务和产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民营企业加强组织和科技创新,开展州内外交流合作,拓宽发展空间。(工商局、州级有关部门负责)三、健全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十)强化资源科学开发利用机制建设。深化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健全土地出让预申请制度。稳妥推广基础设施节地模式,逐步细化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措施。推进矿业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矿业权转让进场交易制度,规范矿业权二级市场。深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落实完善改革的政策措施,启动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国土局、林业局负责)(十一)稳慎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积极争取和推进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留州电量分配机制,探索建立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制度,继续推进城乡用电同价试点。进一步完善农村用水价格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与农民共同分担供水成本的农业灌溉补偿机制,研究城市阶梯水价办法。(经信委、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十二)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建设。健全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监督考核制度,加快建立节能市场化机制,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公司和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十三)着力构建科技与经济相融的科技新体制。加快推进“三大科技洼地”建设,深化厅州科技合作,大力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推动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开发和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生态环保、信息网络等方面的重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并产业化。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研发机构流动,支持和鼓励企业争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企业,壮大技术创新主体。加强企业技改力度,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铁合金、水泥等传统产业,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制定并实施全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意见和产业规划。(科技局、经信委负责)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地方金融体系(十四)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构建和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分配办法,建立健全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财力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为主要内容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分配办法,提升市县公共服务保障的整体效能。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管理。全面启动县级公务卡改革,扩大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完善行政单位公用经费定额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编审、执行管理、绩效分配、中期评估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有序扩大公开范围;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继续实施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探索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新模式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探索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新模式和政府性债务统筹化解机制,继续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监管。(财政局负责)(十五)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高项目报审效率。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监管机制,加强投资项目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完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按“1+n”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整体规划和所定原则,通过引进民间投资等市场化途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股权结构。(发展和改革委、国资委负责)五、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和民生领域改革(十六)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步伐。以非公有制企业集中区域、行业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健全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成果。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职工工资总额的管理办法,健全国有企业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委、发展和改革委、总工会负责)(十七)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建立城乡低保信息平台,强化城乡低保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工作,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城镇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偿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建立五保供养标准随经济发展而增长的自然增长机制,推进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健全优抚安置制度,提高优待、抚恤、补助水平;建立优抚安置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负责)(十八)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落实省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着力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负责)(十九)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细化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的启动、中止条件和联动方式,适时准确测算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合理确定价格补贴标准,抓紧研究建立联动机制实施情况通报制度。(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六、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二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确保三类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实现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全覆盖,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和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积极探索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健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拓展深化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以县级医院为重点,分步骤、分层次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建立体现公益、运转有效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深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创新卫生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制度。(卫生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信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二十一)统筹推进各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大力开展素质教育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改革省级试点,开展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试点,探索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改革试点,探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试点,开展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开展市级政府教育综合改革和省际教育协作改革试点,抓好教育投入保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要求,扎实推进全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教育局负责)(二十二)进一步加大文化体制改革力度。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已转制的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完成列入首批转企改制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任务,启动第二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探索党报党刊发行新模式。建立健全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的引导机制,探索建立影视剧定制机制、创作生产奖励机制和播出机构非时政节目公开采购招标机制。深入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增强农村和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文化新闻广播出版局、编办负责)(二十三)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全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国家、省部署和配套文件研究我州事业单位改革各项配套政策,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二十四)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推动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社会组织管理。继续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和运行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机制,落实完善社会组织行为失信惩戒制度,建立社团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州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综治办、民政局负责)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十五)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继续深化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要内容的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创新州、县两级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综合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大厅功能。深入推进招投标体制改革,落实招投标监管新机制,完善招投标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监察局、法制办、编办、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二十六)不断规范行政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落实完善重大决策的相关程序和制度,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清理行政强制事项,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全面启动州、县(市)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推动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编办,相关县市政府负责)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国家、省和我州关于深化本年度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符合总体要求、切实可行的具体意见或实施办法,落实完善重大改革任务的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统筹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加大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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