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凉山州产业园区

四川凉山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凉山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州岸线资源使用管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江河岸线使用管理,促进岸线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提高开发建设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州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岸线使用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明确岸线管理的总体要求(一)岸线是我州最为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是沿江生产力布局的主要载体,也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巨大潜力所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岸线资源的宝贵性、重要性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岸线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加强岸线管理的总体要求是:统筹规划、有序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开发,保护资源、持续开发。通过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促进港口、临港工业、产业基地联动发展,进一步优化沿岸生产力布局,提高港口经济的效率和效益,推动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统一管理,加强岸线资源重点调控(一)州政府成立凉山州港口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州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对全州岸线的开发利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岸线管理和资源开发中的重大问题。在全面加强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岸线的资源条件和开发前景,对列入全州港口规划和适宜临港工业、仓储物流等产业发展的沿江港口岸线,以及生活、旅游等重要岸线,实施重点调控。(二)坚持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建立岸线管理联合会审报批制度,由州发改委牵头,组织交通、安监、规建、水务、国土、环保、经信、航务等相关部门,根据全州港口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总体要求,对金沙江等重点岸线的开发规划和港口项目的岸线使用方案进行审议论证后报州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州航务运输管理局作为全州港口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港口岸线开发利用的前期审查和技术论证;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专业评估。联合会审采取并联运转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要密切协作,主动配合,共同做好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三)港口项目的岸线,其项目布点和岸线使用方案经有关部门会审后,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未经会审和领导小组批准,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自行审批岸线开发项目,不得与各类投资者签订涉及岸线资源的土地使用协议。三、科学规划,完善岸线开发的建设管理(一)《凉山港总体规划》由州航务运输管理局组织编制,州发改、交通、安监、规建、水务、国土、环保等部门协助配合,经州政府审查同意后实施。规划的修订调整也按此程序办理。(二)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外招商洽谈中涉及岸线使用的项目,由州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管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开发建设、统一招商宣传,不符合岸线使用要求和不利于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不需要使用岸线或对港口依赖性不强的项目不得贴岸布置。(三)坚持深水深用、浅水浅用、集约规模开发。对涉岸项目的安排,必须经过科学论证,注重其投资强度、产业关联和产出效率的分析,坚持好中选优。要引导涉岸项目和产业采用纵深布局,减少岸线占用宽度。兴建专用泊位要评估使用效率和综合效益,规模不大、利用率不高的一律不予批准;鼓励同类项目实行泊位共建共用,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岸线资源。(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审批管理程序。立项选址要服从规划布局,建设单位要按照防洪防汛、通航安全、环境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航道及通航安全、防洪防汛和地质灾害评价报告,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论证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由州发改部门核准对口上报。项目的码头等港航设施建设的基建程序,由州航务部门核准对口上报。四、严格执法,强化岸线使用动态管理(一)加强涉岸项目使用岸线状况的日常监管,加大整治力度,禁止乱占乱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经批准使用岸线的项目,无正当理由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4年内未竣工验收,也未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延期的,按国家、省有关批复,其岸线使用权自动失效,并依法收回后沿土地使用权。(二)对虽经批准但不符合规划要求,特别是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要严格限制其改建、扩建;现有港口岸线和泊位不符合“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原则或效益低下的,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采取易地搬迁、资产重组、有偿转让等多种方式进行整合;对港口依赖性不强的涉岸单位,要逐步实施搬迁,腾出宝贵的岸线资源。(三)对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岸线资源的涉岸项目,要严格进行清理,限期收回其所占岸线。(四)凡因国家、省、州重大建设项目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的岸线必须无条件迁让。经批准长期使用的岸线,也应根据建设需要进行合理调整,调整时对原使用单位给予适当补偿。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州统一的规定组织相应的审核、审批工作。凡不符合规定的批准事项,一经发现都要予以纠正;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川凉山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