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部、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着力保障和服务“三个加快”,促进严格规范管理,坚守耕地红线。《凉山州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凉山州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为保证中央扩内需、保增长战略决策全面贯彻实施,落实全国、全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推进科学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州政府决定从2009年3月至11月在全州范围深入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以下简称“双保行动”)。一、重大意义开展“双保行动”是国家为适应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和新问题采取的重大举措,是当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能力的良好契机,对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二、总体要求通过对《国土资源部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用地保障严格规范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9〕14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服务保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8〕92号)等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土地政策执行情况指导和检查,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全面、准确、规范实施,有效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国家、省、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民生工程项目用地,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效果,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服务凉山“三个加快”拓展空间。三、工作责任主体(一)州及县市人民政府是“双保行动”工作责任主体,责任人是州及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具体责任人是分管副州、县市长。(二)州、县市各部门是“双保行动”工作实施主体。责任人是州、县市部门主要负责人。(三)“双保行动”中,保增长工作牵头单位是州及各县市发改委,责任人是发改委主任;协助单位是州及县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是州“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四)“双保行动”中,保红线工作牵头单位是州及县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是局长;协助单位是州及县市监察局;配合单位是州“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州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发改委、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统计局、审计局、公安局是完成“双保行动”工作任务的主要联合实施工作部门。四、工作职责(一)州及县市人民政府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双保行动”,开展督促检查、评估工作;整合部门、社会各方力量,落实保增长保红线的各项措施,积极构建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共同责任机制;积极构建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长效机制;(二)州及县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职责。组织、协调、督促开展“双保行动”工作,宣传、反馈“双保行动”情况;及时发现、纠正、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及时调查研究实施土地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保增长和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凉山“三个加快”服好务。(三)州级各部门工作职责。负责清理确定扩大内需项目、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并提出用地需求情况;及时完成项目涉及的城乡建设规划和工业交通、水利等工程项目规划编制;调研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完善建议,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市规划区、交通公路沿线、河道水利防洪地段、林区林地、景区景点范围实施动态巡查,制止、查处、拆除乱搭滥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具体分工见附件2)。五、目标和任务(一)认真清理,摸清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落实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重大项目和统筹城乡改革方面土地政策,及时有效保障用地;二是清理掌握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和重大项目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时序和利用情况,摸清用地需求底数,促进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二)打牢基础,保障发展。一是认真编制完成州级、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完成第二轮州级和县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报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州计划指标的倾斜,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先行介入,主动服务,搞好预审,盘活存量土地,清理闲置、低效能用地,利用好存量土地;二是继续强化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统筹,优先保障灾区群众恢复重建、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八大民生工程”、彝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等用地,依法保障民生项目用地。三是以服务保障大项目为着力点,切实推进大项目促进大发展。重点服务好攀钢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开发项目、雷波磷化工建设项目、重钢太和铁矿630万吨/年扩能技改、西昌青山机场改扩建项目、“两会”快速通道、官地电站淹没区及电力通道等国家及省、州、县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以及西昌经久、太和、冕宁稀土、会理力马河、德昌大平、盐源下海、喜德冕山、成昆铁路复线等工业园区建设用地保障工作。(三)结合实际,主动服务。切实加大地质找矿和矿业权配置工作力度。以西昌、盐源、冕宁、甘洛、雷波、木里、“两会”地区的黑色、有色、稀土、磷、金和冶金辅助矿产为主,以国家、省、州重点建设项目配套的矿产以及与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相关的建材类矿产勘查与开发为重点,依法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实力,为推进我州“三个加快”提供资源保障。(四)强化宣传,树立意识。大力宣传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的重要意义,使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用地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守我州41.44万公顷耕地保有量,37.26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督促检查落实州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定的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情况,监督各县市完成年度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分解任务,树立耕地保护意识,严守红线。(五)强化执法,严格问责。一是切实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依法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反弹;二是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标准,强化土地管理批、供、用、补、查的监管,切实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三是严厉打击非法批地、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对涉及用地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规违法问题,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坚决整改,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对土地违法行为纠正不力,违法案件查处不严,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县市人民政府“一把手”和分管副县市长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四是西昌、德昌、冕宁、宁南、会东、会理、喜德等土地大县(市),作为全州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督察地区,在保障用地的同时,必须从严彻底查处乱搭滥建等土地违法行为,从严规范土地管理。五是2009年11月底前州国土资源局完成查处土地违法典型案件4件以上;西昌市完成10件以上;德昌、会东、会理、冕宁、宁南县完成6件以上;喜德、普格、盐源县完成5件以上;昭觉、美姑、雷波、金阳、甘洛、越西、木理、布拖县完成4件以上。案件查处结果、执行结果、结案情况及时报州“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六)密切跟踪,调整完善。密切跟踪用地动态,总结经验,提出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议,形成制度创新成果,积极宣传推广各县市落实服务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重点项目用地的典型经验;紧密结合灾后重建、扩大内需、民生工程、重点项目需求,主动提供公益性基础地质信息服务,满足用地地质技术需求。六、工作安排和步骤(一)工作步骤。“双保行动”包括专项工作、支撑工作和策应工作,同时组织好配合工作和同步宣传工作。1.专项工作。包括对扩大内需土地政策实施调研、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事项督察、配合服务扩大内需的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计划差别化管理、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工作。2.支撑工作。包括土地供应动态监测与监管、形势分析等工作。3.策应工作。包括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考核、《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实施、违规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州对各县市阶段工作情况实施定期检查,主动接受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和省“双保行动”工作组的阶段工作评估、检查,及时有效的宣传通过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促进扩大内需工作成效。(二)工作安排。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和省“双保行动”工作组的阶段工作评估、检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1.启动部署阶段(3月31日至4月30日)。一是研究制定《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责任主体、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二是召开会议,传达全国、全省“双保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州“双保行动”,建立领导机构,落实任务。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把思想统一到全国、全省的总体部署上来,为“双保行动”营造良好氛围。四是4月25日前,各县市将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情况报州“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2.调研宣传阶段(5月1日至6月20日)。一是组织开展国土资发〔2008〕237号文件执行情况检查,开展相关土地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评估和跟踪调研,掌握辖区内用地情况。二是开展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事项自查工作,接受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三是认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强化对扩大内需用地报件组织报批、项目用地供应落实等情况的动态实时监控。四是了解建设用地预审和报批情况,对上半年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各县市务必于6月10日前形成《调研分析报告》,报州“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五是在有关专项地质调查工作中,要加大服务扩大内需地质技术信息服务工作安排的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土地调控政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问责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内容开展宣传。六是摸清用地需求的数量和结构,准确掌握建设用地预审和报批情况,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针对性、主动性。七是摸清土地利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掌握土地违规违法的新动向。加强宣传国土资发〔2008〕237号文件和川国土资发〔2008〕97号文件以及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3.督察推进阶段(6月20日至9月20日)。一是组织对“5.12”和会理“8.30”地震以来审批和供应的建设用地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用地是否闲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查处纠正。二是各县市集中时间开展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事项进行检查,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困难和特殊问题形成专题书面报告上报州人民政府“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并向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州“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形成汇总报告后在9月20日前报省“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做好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总结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性成果,根据扩大内需要求进行综合集成,为重大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撑。三是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对违反国家产业和政策、提供政策或用地标准,搭车用地、借机圈地、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和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县市进行重点督察,做好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曝光工作。4.评估总结阶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一是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效果评估,系统评价各县市服务扩大内需各项土地管理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问题、困难、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二是根据评估工作和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及时向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和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领导小组提出完善服务扩大内需和加强监管的已有政策或出台新政策的建议,州政府根据督察评估情况,对各县市200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进行调剂、调整。三是总结工作成效,研究分析2010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提出分析预测报告,对成效显著的县市给予通报表扬。四是紧紧围绕服务扩大内需政策执行情况的主线,完成对“双保行动”的成效进行自查评估;研究完善或提出制定土地审批和监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业地价调整、土地征收、划拨用地目录、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或提出政策建议。七、工作要求和措施(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双保行动”是实现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有机统一,要明确工作内容,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用地保障与监管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确保灾后重建、扩大内需促进加快发展的各项措施取得实效,确保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得到落实,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为奋力推进我州“三个加快”、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二)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及各部门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核心,把“双保行动”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设计、建设用地报批、用地供应、地籍管理、执法监察、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日常工作密切结合,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衔接,加强工作成果的运用。在“双保行动”中,要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合行动,切实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扩大内需项目和用地报批、供应、使用及地质技术、测绘信息服务等情况,跟踪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情况,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防止违规违法问题发生。要以“双保行动”为抓手,全面加强保增长、保发展、保民生、保红线工作。(三)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部门在落实土地调控政策中,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对片面理解扩大内需用地政策,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搭车用地、借机圈占土地和违反供地政策等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逗硬执行。州及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和省“双保行动”工作组的督查工作,在“双保行动”中发现政策执行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要严厉打击,严格问责,决不手软。(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基调,大力宣传部门主动作为,服务扩大内需,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积极态度和成效;要紧紧围绕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明确宣传重点。进一步统一思想,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向全社会传递在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更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不动摇的强烈信号,在全社会营造严格规范管理土地的舆论氛围。(五)深入调查研究,全面自查评估。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部门要开展持续、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扩大内需政策的实施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具体情况,及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化解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及时向州“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反映地方政府在实施土地调控政策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深化改革,调整土地调控政策提供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