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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政策文号:泸市府地布〔2021〕46号 有效性:有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工程(泸州段)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涉及泸州市江阳区方山镇白塔村1、8、9组,临江村6、8组,许湾村1、2组,云峰村3、4、6、8、9、10组;华阳街道西岸村1、4、5、9、13组,华阳街道办事处;况场街道红山村1、2、3、4、5组,康城社区6、7、8、9组,春华社区第3、7组,大地村5、8、11、12组。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来龙社区1、2、3、4、10、16组,金山社区4、5、6、7、11组,三教村2组;安宁街道柏杨社区8组,良丰村7组,安宁街道办事处;石洞街道桥头村1、3、4、5组;双加镇凉坳村1、2、5、7、8组,双加社区7、8、9、11、12、17、18、19组,枝子园村1、2、5、6组,大冲头村6、7、10、11、12组,颜坪村2、4组;纳溪区安富街道百梯社区2、5组,桂花村4、5、7、8、9组;护国镇大雄村2、3、4、5、7组,沙田村2、3、4、5、6、10、12组,永江村2组;上马镇江田村3、4、9、16组;天仙镇观音村5组,九君村8组,清凉村1组,双新村6、9组,天星村7组。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二、征收目的本项目用于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工程(泸州段)。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拟于2021年8月20日起,由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泸州市江阳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统征中心、泸州市纳溪区统征中心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村社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公告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30/3107945泸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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