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关于泸州市2012年高粱产业发展情况的通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6日
政策文号:泸市府函〔2012〕248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千亿白酒产业发展的意见》(泸委发〔2012〕1号)精神,加快推进“156”发展战略实施,建好酿酒专用高粱生产基地,为酿酒企业提供优质充足酿酒高粱。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泸州市酿酒专用高粱产业基地发展规划(2011—2015年)》进行实施。今年,全市酿酒高粱基地建设取得了新突破,高粱总产创历史新高。现将发展情况通报如下: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2年,全市完成酿酒专用高粱基地建设55.61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2.98%,比上年面积扩大9.42万亩,增长20.39%,高粱总产达到16.96万吨,比上年增加3.08万吨,增长22.2%。杂交高粱售价达4.2/4.4元/公斤,常规高粱售价达5.6/6.4元/公斤;泸州老窖公司有机高粱基地收购价,一等8.74元/公斤,二等8.0元/公斤,三等6.0元/公斤。实现高粱面积、总产、售价均创历史新高。其中:江阳区完成高粱种植面积74925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7.04%;龙马潭区完成高粱种植面积60195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0.33%;纳溪区完成高粱种植面积75585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0.78%;泸县完成高粱种植面积90375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0.42%;合江县完成高粱种植面积80010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0.01%;叙永县完成高粱种植面积70005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0.01%;古蔺县完成高粱种植面积105000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10.53%。二、目标考核情况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酿酒专用高粱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2〕4号)和《泸州市2012年高粱产业目标考核办法》,市农业局于9月5—12日,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区县2012年高粱产业基地发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过考核综合打分结果为:古蔺县116分,江阳区114分,龙马潭区113.5分,泸县107.4分,合江县107.2分,叙永县104.1分,纳溪区100分。三、主要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均成立了高粱产业发展领导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局、财政局、粮食局、经商局等部门为成员,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负责酿酒专用高粱产业发展日常工作,做到了高粱产业发展有机构专管。(二)规划落实面积。各区县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酿酒专用高粱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2〕4号)、《泸州市酿酒专用高粱产业基地发展规划(2011/2015年)》,认真落实2012年高粱种植面积,并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社和农户。并按要求开展了种子招标、统一调运,发种到户,不误农时。(三)狠抓高产创建。今年,各区县狠抓高粱“百亩攻关、千亩展示、万亩示范”高产创建活动,全市集中成(连)片打造了10个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重点突出规模种植。古蔺县在箭竹乡到二郎镇公路沿线建高粱万亩高产创建百里长廊;江阳区在通滩镇、石寨乡,黄舣镇、弥陀镇集中成片建了2个万亩高粱高产创建示范片;龙马潭区在金龙乡、双加镇、胡市镇集中成片建了3个万亩高粱高产创建示范片;泸县在福集、牛滩、天兴、潮河、海潮等13个镇46个村分别打造了杂交高粱和常规高粱万亩高产创建百里长廊;合江县在大桥、先市、九支、五通公路沿线连片打造万亩高产创建百里长廊;叙永县在兴隆、马岭、后山、观兴建高粱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纳溪区在大渡口、新乐、棉花坡镇建高粱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据专家对各区县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现场测产验收,杂交高粱平均亩产485公斤,常规高粱平均亩产345.7公斤,实现了年初创建目标,单产取得了新突破。通过高产创建,带动和促进了平衡增产,使全市高粱单产达到304.9公斤(比玉米单产提高10.3公斤),比上年提高4.9公斤,增长1.63%。(四)落实订单生产。今年,为了切实保护农民种植高粱积极性,消除种粱农民后顾之忧,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严格依照全市高粱产业会议精神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高粱订单收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2〕268号)要求,狠抓高粱订单种植,实行订单生产。鼓励酿酒企业、粮食收储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建基地、签订单。据统计,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郎酒股份有限公司、茅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泸州市川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泸州开元粮食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天子骄子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禾顺商贸有限公司、凤凰酒业有限公司、古蔺县恒通粮油公司等33个企业,51个专业合作社,共签订高粱种植订单37.5万亩,占种植面积的67.3%,订单收购高粱12.3万吨,占高粱总产的72.3%。(五)多方筹集资金。各区县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酿酒专用高粱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2〕4号)要求,积极争取上级投入资金,整合各种项目资金,鼓励酿酒企业,专业合作社多渠道筹集资金建高粱生产基地,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争取省上高粱基地建设资金216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200万元;区县财政投入2997万元,其中古蔺县投入1357万元,江阳区投入530万元;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郎酒集团、贵州茅台、泸州巴蜀液酒业有限公司、泸州华明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泸州禾顺商贸有限公司、凤凰酒业有限公司、合江县小康粮食专业合作社、泸县富农粮食专业合作社、万丰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共投入资金1200万元。泸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