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关于印发泸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6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泸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及时安排部署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泸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实现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战略目标的起步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现就我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实施意见》)和《泸州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发〔2010〕36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格依法监督,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抓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局良好,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二、目标任务(一)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二)各类生产安全较大事故不超过前3年平均数。(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四)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有关责任单位具体考核指标待省政府安委会下达我市后,由市政府安委会另行下达。三、工作重点依据上述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重点抓好“十个一”工作的落实。(一)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除搞好日常安全宣传外,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好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宣讲,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国务院《通知》、省政府《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实施意见》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实行。同时,要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络等媒体优势,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在全社会真正树立起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个个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二)集中培训一次乡镇(街道)安全管理干部一要加强安全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培训体系,提升培训质量,落实培训责任,强化企业职工和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由区县负责组织,以市为单位,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职能职责、安全监管工作方式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提高基层一线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二要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建立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重点实施“三项岗位”人员(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全员培训工程;加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在我市有条件的中职、高职院校开设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或短期安全技能培训,为促进安全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三要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体制,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统一规划,统一考核;将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对企业一般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是事故案例和现场实际操作培训;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三)坚持实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政府或部门主要领导主持或由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通报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四)坚持每个月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暗查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根据不同时段、不同行业、不同范围,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暗查。市安监局要重点督查各区县和市属及驻泸重点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情况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强化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尽量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各区县政府也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暗查活动。(五)组织开展一次参观考察学习活动由市安办负责提出参观学习的行业和地点建议,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分期分批组织市、区县有关人员在市内或市外进行考察交流,学习借鉴推广别人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六)推广应用一批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一要加快完善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整合安全生产科技资源,构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体系,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可靠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推广示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关键性技术攻关,着力解决长期困扰我市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关键性技术瓶颈,重点推广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煤矿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加快物联网化“省、市、区县及企业”四级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建设。二要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初步形成市、区县两级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网络,重点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水上交通、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技术服务;积极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事故鉴定、技术改造和安全培训等技术服务规范化发展,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物证分析、司法鉴定和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为全市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保障。三要加大“科技兴安”实施力度。煤矿强制推行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采掘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必须达到40%以上;非煤矿山推行机械通风、中深孔爆破、台阶式或分层开采、高陡边坡安全监测等技术和装备;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全面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机械制造企业推广行车定位、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压力机滑块防坠落装置;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都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推行电脑联网监控管理;船舶推广安装防碰撞自动识别系统,客渡和区间客运船舶逐步安装船载视频监控;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国省干道和农村公路增设防撞设施90公里以上和安全标识等。(七)排查整改一批安全生产隐患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其中三个区要分别达到100万元以上,四个县要分别达到200万元以上,逐步改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继续实行省、市、区县三级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告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各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要实行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重大安全隐患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规定,在3月15日前将今年的重大安全隐患报市安办,经市政府安委会讨论确定后,分别列入省、市两级挂牌督办整治。同时,相关责任单位要在3月15日前将去年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33处市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完成情况上报市安办销号。(八)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一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政企结合、条块结合的原则,抓紧建立完善“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泸天化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基地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及时配置更加先进适用的救援装备。充分依托矿山、石油、天然气和化工等行业内国有重点企业,根据区域应急救援特点,进一步加强区域性专业救援基地建设。二要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充分履行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的职能职责。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今年6月底前,各级安监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必要的专职管理人员。完善应急救援信息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逐步实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互联共通,做到信息传递及时、指挥协调有力。三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安全生产区域性专业救援队伍,并在“一专多能”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形成覆盖全市安全生产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应急救援网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加大救援装备投入,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配齐应急救援所需的器材和物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演练,在今年认真组织,精心安排,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鼓励、引导生产经营单位或重点行业单独或合建专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有条件的化工园区试点,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建设。尽快建成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大队,充分发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加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改变市矿山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的经费保障形式,增加人员编制,增加经费投入,确保符合三级矿山救援资质的要求;叙永、古蔺两县矿山救护公司要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以适应古叙矿区大规模开采的需要。(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一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力度,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和责任风险金制度,提高风险金和目标考核奖励标准;各类企业要提高安全生产奖励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实施经常性的奖励考核评定。二要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初由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年终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三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按照省政府常务会决定,对安全生产等五项重点工作严格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被“一票否决”的区县、部门和企业,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在通知被考核单位的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泸重点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在单位和个人评先争优、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要把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察内容,征求安监部门意见。(十)建设一支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安全监管队伍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表彰先进、选树榜样、多方激励等方法途径,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尤其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二是要加强安监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加强理论学习,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从全局高度思考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积极破解安全发展难题,更好地服从服务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局;强化责任意识,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倡导摸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力戒浅薄浮躁、形式主义;加强业务学习,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大力提升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执法程序等知识,培养更多的安全生产行家里手。三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腐败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制度约束;继续搞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提高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中介机构监管等工作的透明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安全检查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四是关心爱护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把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更好地统一起来,尽力解决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四、工作要求(一)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1.加强国务院《通知》的执行力度。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通知》、省政府《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实施意见》,根据区域特点和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规定执行落实到位。2.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国务院《通知》对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落实好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要对照国务院《通知》规定,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1.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要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行业安全准入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程序,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2.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要深入开展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小煤矿兼并重组和整顿关闭等工作,强力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综合治理,切实抓好煤矿水、火、煤尘、顶板等灾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提升防范抵御瓦斯、水灾等事故灾害的能力。非煤矿山要深化露天矿山隐患专项整治,强化矿山技术基础管理,加快淘汰和关闭整合一批隐患严重的小型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要集中治理危及公众安全的重大隐患。道路交通要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3.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强化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的“打非治违”责任,严惩非法违法行为,敢于碰硬,绝不手软,发现一起严肃查处并公告一起。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黑势力”。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政府上下级部门之间、同级部门之间安全生产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工商、司法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同时,各有关职能部门应结合行业特点分别制订安全检查标准,细化、量化安全检查内容、程序和要求,记录检查和处理结果,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档案,规范监督检查行为。4.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依法组织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1.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着力提高监管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根据市编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泸编办发〔2011〕14号)规定,各区县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通过整合力量、同级调剂等方式,调整充实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人员编制,并按所核定的编制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进一步完善乡镇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乡镇安全监管职能,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8〕7号)要求,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在党政办或经发办挂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配备不少于4名、较大乡镇配备不少于3名、一般乡镇配备不少于2名专(兼)职人员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还应聘请安全协管员,其经费由区县和乡镇两级财政统筹解决。完善乡镇委托执法领域和范围,切实加大安全执法力度。设立乡村、社区义务安全监督岗,解决基础安全管理薄弱的问题,并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加强驻矿安监员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府发电〔2007〕33号)要求,按照每2个煤矿必须至少配备1名驻矿安监员的标准,按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在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下属矿山安全管理事业机构中核定相应事业编制,并按编制配足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的驻矿安监员,其人员实现异地聘用。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在今年6月底前,各区县必须保证市编委会核定的行政执法编制人数全部到位,同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执法车辆和装备,保障执法工作经费。2.强化企业车间和班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标准,并充分落实到车间、班组的生产过程之中,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生产企业一线从业人员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推进班组安全基础建设,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夯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根基。3.夯实社区和园区安全基础。按照“抓基层、打基础、重投入、强监管”的要求,全面加强乡镇(街道)、城市社区、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经验,深入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不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先进经验,推行基层社区、村(社)安全生产工作划片包干的“网络化”管理。从加大安全投入、规范制度建设、培育安全文化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加强社区和园区安全基础建设。各级政府要根据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统一负责管理园区内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责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同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安全社区、安全保障型城市、安全文化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四)强化职业安全健康工作1.扎实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职业危害治理。各级安监、卫生、社保、工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切实履行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2010〕104号)调整后的职责、职能,建立监管队伍,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把治理职业危害、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健康保障作为民生工程狠抓落实。2.全面落实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生产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等制度落实,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要设置或指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企业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改善生产环境。(五)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在总结前几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在全市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煤矿等其他高危行业生产企业必须在2011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标准。机械等其他行业的企业必须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要把达标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完善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上见到实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综合监管、监督管理、统计分析和行业指导。(六)严肃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督办责任,提高督办效率。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对较大以上事故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县要发出警示通报,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要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所有较大以上事故查处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更加注重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提高事故调查工作的质量和调查报告的说服力;更加注重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和结案效率;更加注重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亡羊补牢,举一反三,有效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更加注重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有力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同类职务,全部列入“黑名单”管理。(七)认真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战略目标的起步之年。“十二五”时期,将是实现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加快“四个四”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各级政府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工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同时,要同步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确保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泸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局良好。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