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关于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31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关部门,驻泸及市属重点企业:2013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方法,强化监管。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继续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严格执行“三个一律”措施,发扬“三铁”精神,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顺利实施“156”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中国酒城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保障。二、目标任务力争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数全面下降,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争创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先进市(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另行下达)。三、主要措施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重点实施好“23455”工程。即:(一)落实“两个责任”。一是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细化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实行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监管人员个人,做到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安全生产管理死角。(二)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二是重点开展“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励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整合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治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失;三是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经常性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定一批省、市级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确保限期完成隐患整治任务;要加快完成全市公路防撞墙或波形护栏的建设任务。(三)抓好“四项建设”。一是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今年要全面完成非煤矿山企业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任务,对达不到三级以上标准的企业将依法实施关闭,其他工矿商贸企业也要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进度;二是抓好安全社区建设。要有序推进4个国家级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在今年建成10个以上省级安全示范社区,新启动11个省级安全示范社区建设;三是抓好安全文化建设。要通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制度,进行行为激励,加强安全信息沟通与传播,规范从业人员的思维方式,使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争创一批省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四是抓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配齐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器材,开展应急演练,保障应急工作需要。(四)采取“五线管理”。第一条线是操作人员规范自身行为;第二条线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强化现场的安全管理;第三条线是企业业主强化内部的安全管理;第四条线是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第五条线是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这五条线实行一级管一级,层层把关。(五)实行“五级监管”。一是企业内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主要管好操作者;二是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管理,主要管好生产经营企业;三是安监部门实施综合安全监督管理,主要监督考核下级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直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安排要求的情况;四是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安全专项监察管理,主要监察下级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五是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督促管理,主要领导督促同级纪检监察和安全监管部门的督促落实工作情况。这五个监管体系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督促落实。四、工作要求(一)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要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陆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及节假日期、“两节两会”、汛期、高温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做好“春运”工作,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严格行政审批许可。对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要从严审批,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加强对企业新员工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对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实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三同时”审查,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三)加强职业健康工作。加大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治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对员工实行上岗前、在岗间、离岗时的职业病防治检查和备案登记,强化企业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治管理,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四)积极推行科技兴安。认真组织实施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行人防、物防、技防、制防、文防相结合,对单船载客在10人以上、日均客流量在50人以上的船舶和渡口安装3G视频监控;对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GPS、3G视频监控;对重要商场安装消防监控系统;对煤矿生产矿井要全面建成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讯联络、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对非煤矿山的井工开采矿井要按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建成“六大系统”;对危化企业要开展为期3年的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活动,逐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成市政府安全生产监控中心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五)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认真做好事故统计上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适当提高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标准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金的交纳数额,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六)提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计提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和物资;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安排必要的安全监管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安全监管工作所需车辆、装备和器材,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七)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工作问责制。凡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实、不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处理不及时、不认真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要查明原因,严肃追究处理。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振奋精神,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履职尽责,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市的成果而努力奋斗!泸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