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关于印发市工商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2017·泸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政策文号:泸市府办函〔2017〕40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工商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制订的《2017·泸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1日2017·泸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的精神,落实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拟将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电子商务法》,结合当前国际国内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年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现结合泸州消费市场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活动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办单位:泸州市电视台组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分工副秘书长、市工商局局长为副组长,泸州市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17·泸州“3·15”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统筹策划组、宣传报道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负责具体工作。具体活动由泸州市(区、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各委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能组织开展。三、活动时间及主要内容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2月6日/2月15日):拟订活动方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研究确定系列活动的内容,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16日/3月21日),主要活动有。(一)召开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时间:2月17日地点:各消费维权服务站示范站点主办单位:泸州市工商局会议内容:通过现场考察、经验交流、座谈会等形式,交流推广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经验,推动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2017年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站点200个,分行业打造示范站点20个,推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二)召开消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时间:3月6日地点:泸州市工商局主办单位:泸州市消委会会议内容:总结2016年泸州市消委会工作;部署201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通报2016年全市消委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情况和2016年相关成员单位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安排部署2017·泸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有关事项。(三)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时间:2月20日至3月13日主办单位:泸州市消委会承办单位:泸州市电视台活动方式:由商贸企业及通信运营商、在泸网购平台及电商类企业、大中专学校组队参赛。通过知识竞赛的方式,让广大经营者更加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规并规范经营行为,让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竞赛阶段为初赛、决赛,决赛在泸州市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四)表彰“泸州市2016年度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时间:3月10日活动平台:泸州市电视台、泸州市内各大媒体主办单位:泸州市消委会主要内容:经各区县消委会推选,市消委会审核,确定10名社会人士、企业人士、执法部门人士为“泸州市2016年度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并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决赛时进行表扬。(五)开展2017·泸州3·15“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宣传活动时间:3月15日地点:西南商贸城承办单位:泸州市消委会、泸州市工商局、泸州市电视台、龙马潭区工商局。活动内容:开展2017·泸州3·15“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市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在现场设置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台、识假辨别台、便民服务点等,邀请消费顾问律师、维权志愿者进行消费维权现场法律咨询解答,经营者代表作诚信承诺。发放宣传资料,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六)做好2017年央视“3·15”晚会值守及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时间:3月15日责任单位:泸州市工商局,各区县工商局、工质局、市场监管局主要内容: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及省工商局相关文件的要求,全市消费维权部门切实增强做好央视“3·15”晚会相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配合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做好相关工作,依法处理晚会现场接收、转办我市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该项任务。(七)开展“红盾春雷行动”市场联合检查时间:“3·15”宣传活动期间主办单位:泸州市工商局协办单位: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活动内容:市工商局联合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烟草专卖等部门,在“3·15”宣传活动期间开展“红盾春雷行动”市场联合检查。(八)开展泸州市“2016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解读活动时间:“3·15”宣传活动期间主办单位:泸州市消委会活动平台:泸州市电视台《泸州现在时》、《法制泸州》等相关栏目,泸州新闻网、泸州资讯网、泸州市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泸州日报、川江都市报等主流媒体,泸州市消委会、泸州市工商局等微信公众号。主要内容:通过情景再现、采访、现场访谈、新闻通稿等多种新闻手段,客观、真实的反映消费者诉求;在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开辟专区对十大案例进行专题报道。通过对典型消费维权案例的解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参考,敲响消费警钟,营造消费维权氛围。(九)制作发布“老年人防消费诈骗公益宣传片”时间:3月10前制作发布承办单位:泸州市消委会、泸州市老龄办活动内容:泸州市消委会、泸州市老龄办联合制作发布“老年人防消费诈骗公益宣传片”,帮助老年人牢固树立和提高预防消费诈骗意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老年人幸福晚年生活。公益宣传片制作完毕后,由泸州市电视台主频道播出一个月,泸州工商红盾网、泸州市工商局微信公众号、泸州市消委会微信公众号推出视频链接。(十)召开网络经营行业行政约谈会时间:3月17日主办单位:泸州市工商局、泸州市消委会会议内容:通报网络经营行业投诉举报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行政建议和具体整改措施、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电商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品质,自觉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推动网络经营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17日/3月21日)各单位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3月21日前上报总结和相关资料到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