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企业优惠政策

泸州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政策文号:泸市府办函〔2016〕178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函〔2016〕143号)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要求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2016年9月25日起,全市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二、指导原则一是标准统一规范。严格执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登记、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确保全流程无缝对接、流畅运转、公开公正。二是信息共享互认。强化相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三是流程简化优化。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务求程序上简约、管理上精细、时限上明确。四是服务便捷高效。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让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三、主要任务(一)完善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以“三证合一”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为基础,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加以完善。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至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积极推进“五证合一”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加快实现“五证合一”网上办理。(二)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制定统一的信息标准和传输方案,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数据信息在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有效融合使用。工商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及时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及变更、注销等信息通过省“三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共享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部门按照需要对共享的信息在全省本系统内部流转运用,同时按部门间协同工作需要将内部新产生的相关信息回传至省“三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共享交换平台获取该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用人单位即可直接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对企业登记信息无法满足社会保险和统计工作需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统计机构在各自开展业务工作时补充采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统计机构在完成统计调查任务后,要及时依法将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反馈至省“三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健全部门间信息查询、核实制度。(三)做好登记模式转换衔接工作。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工商部门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要通过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单位开放共享。(四)推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应用。改革后,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五)加强办事窗口能力建设。围绕“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系统加强业务培训,使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加快办事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功能,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加强办事窗口人员力量和绩效考核。健全行政相对人评议评价制度,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把改革工作做扎实、做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中落实不到位、衔接不顺畅等问题,要在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认真研究、一并解决。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法制等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对改革涉及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按程序修订完善。(二)加强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做好跟踪督查。市政府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和激励,对落实不力、延误改革进程的要严肃问责。(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各种媒体对改革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的良好氛围。要在政务服务中心增设咨询窗口及导办人员,印发宣传材料,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知晓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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