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企业优惠政策

泸州关于印发泸州市企业质量升级计划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9日 政策文号:泸市府办函〔2015〕100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推动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切实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中的基础保障作用,现将《泸州市企业质量升级计划201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14日泸州市企业质量升级计划2015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质量升级”计划助推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年度目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出厂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产品质量国家、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工业重点领域的标准和应用水平显著提升。编制完成《泸州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争取完成国家酒类包装产品监督检验中心和四川省能源计量检测中心的考核验收工作。20家工业企业质量提升工作及相关质量孵化基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争取新增“四川名牌”产品5个,四川省著名商标5个。二、年度重点任务(一)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1.积极推进先进标准体系建设。启动泸州市标准文献服务平台和重点产品质量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先进的国外标准,支持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全年新增采用国际标准和先进的国外标准5个以上。(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发挥标准项目示范作用。发掘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载体,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业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推动“六大”特色农产品基地农业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创建国家级、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完成泸州白酒酒庄文化服务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力争通过验收。(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坚持推进品牌发展。1.扶持企业品牌建设。采取一企一策帮扶措施,争取新增四川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认证产品各5个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强化质量激励力度。严格四川名牌的复核验收,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提高四川名牌公信力。鼓励支持企业(组织)积极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质量管理奖,争取新评市政府质量管理奖企业5家。(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拓展区域品牌范围。结合地域特色,鼓励集中发展区、技术开发区、商贸物流服务区及旅游景区争创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通过品牌聚集进一步放大品牌效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外侨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切实深化质量示范。深化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确保纳溪区“四川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通过现场验收,争取1—2个乡镇通过“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镇)”预验收,推选出一批重视质量工作、行业影响大的协会和质量水平高的企业作为示范典型。(各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着力抓好公共平台建设。1.增强检测技术支撑能力。促进国家酒类及加工食品监督检验中心(泸州)成为国际一流检验检测中心;启动化工、机械省级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争取国家酒类包装产品监督检验中心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市质监局、市科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抓好节能减排和能源计量工作。争取四川省城市能源计量检测中心建设通过验收,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管、技术支撑和指导,大力推进全省千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检测、能源计量考核验收工作。新建计量标准16项,使计量标准数量达94项,实现对全市四大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计量项目覆盖率达90%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白酒及加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为重点,推进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帮助企业提升自检实验室能力,把好产品质量出厂关。加大科研力度,探索开展白酒品质与酿造技艺、地理环境等曲线关系的研究,在关键技术上创新突破。(市质监局、市科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夯实基础促进质量升级。1.实施企业质量提升行动。督促指导有较大提升空间的重点产品企业20/30家开展质量提升工作,促进企业实现全过程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生产条件和厂容厂貌得到改善;企业员工质量管理能力和素质进一步提高;质量档案资料齐全;企业社会经济效益有所提高。(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试点质量孵化基地建设。选择具备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大型企业作为孵化基地,通过科学制定孵化方案,以现场参观、理论培训、质量巡诊等形式为入孵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和各种先进管理方法,助推企业质量升级。(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质量教育和文化建设。多平台、多角度,强化质量工作宣传,突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泸州老窖集团争创国家级质量教育基地;创新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活动载体,在培训模式、教材资料等方面找到适应社会发展方向的突破口,推动中小学质量教育活动的常态化发展;选择条件成熟的质量教育基地探索实施全面开放制度,定期面向广大市民开放、宣讲,拓展质量教育受众面。(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推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1.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推动首席质量官制度的落实,指导企业健全质量安全内控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建立质量首负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责,质量主管负直接责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推动企业落实产品“三包”责任,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探索实施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鼓励大型骨干企业率先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创新开展诚信体系建设。1.实施“黑名单”制度。推进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公布一批质量严重失信企业。探索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以物品编码系统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开展市场准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档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生产许可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探索扩大分级管理范围,争取市场准入产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普查建档和分级分类监管范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1.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推进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确保主要农产品抽样合格率96%以上。(市农业局负责)2.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开展白酒质量安全、中药饮片两大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传统节庆特色食品安全两大专项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3.强化重要消费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施市级定期监督抽查,确保全市工业产品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5%。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年度抽检计划,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按照年度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计划扎实开展工作,打好电梯、锅炉、压力管道专项整治三大战役,建立电梯安全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预警机制,开展风险防范预警演练。(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深化简政放权落实质量改革。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质量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加大向市场和社会放权力度。对不能持续满足质量要求、长期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依法强制退出。(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实施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抽查制度改革。改变传统的抽检一体的模式,实行“抽检分离”,促进专项监督抽查活动更加公正、公平。实行专项监督抽查“三公开”,公开抽查依据、公开抽查产品目录、公开抽查结果。(市质监局负责)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和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县区实际,按照工作安排和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二)实施质量考核。加强对县区落实企业质量升级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对县区质量工作的考核,将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区县要认真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将结合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组织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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