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企业优惠政策

泸州关于印发泸州市商标战略2014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3日 政策文号:泸市府办函〔2014〕121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泸州市商标战略2014年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25日泸州市商标战略2014年度实施计划为贯彻落实《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品牌兴市战略的意见》(泸市府发〔2012〕18号)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特制订本年度实施计划。一、年度目标到2014年底,商标战略组织领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商标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争我市商标工作各项指标处于全省中上水平。全市商标有效注册总量达到8000件以上,四川省著名商标新增3件,地理标志商标新增1件。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完善实施商标战略的工作格局、机制和制度。1.在我市“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的发展战略实施工作格局中,继续推进商标兴市战略,突出“政府主导”的核心地位作用,积极探索和推动在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建立“政府主导”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将商标品牌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区县政府的目标考核,推动我市商标战略与地方经济发展战略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工商局)2.在新修订的《泸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泸州市知名商标认定、保护制度和认定机制。探索建立商标“五进”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商标战略进党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和进农村活动。(责任单位:市工商局)3.继续加大对申报省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企业的培育、指导,更好发挥示范城市、示范企业辐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工商局)4.探索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商标台帐和国有企业商标转让、商标权出资的管理制度。强化国有企业商标资产管理,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正确使用和保护商标,防止国有企业商标资产流失。(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商局)(二)围绕我市产业和产业园区发展要求,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增强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5.在中国驰名、四川省著名商标和泸州市知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和认定工作中,继续围绕白酒产业、机械业、化工业、特色农业产业、旅游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骨干行业,大企业大集团、高新技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争取给予政策倾斜。力争全年新增泸州市知名商标10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6.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商标运用能力的培育工程深入实施,助推企业转型升级;重点指导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商标转让和许可使用,降低企业商标受让和许可使用成本,支持企业运用商标权进行扩张。(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7.深入推动现代服务业商标品牌建设,鼓励和引导具有自主服务商标品牌的服务企业,以连锁等现代经营方式,推进网络化和品牌化运作。继续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自主商标国际注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行业协会优势,调动企业主动维权积极性,建立有效的商标海外维权和预警机制。指导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和“万企出国门”活动企业,规范使用商标、依法发布广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8.建立我市白酒产业、机械业、化工业、旅游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骨干行业中的重点企业培育名单。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带动性、示范性、竞争性和独特性的现代商标品牌企业,全面推动消费。(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外侨旅游局、市工商局)9.积极推进我市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培育一批有代表性、带动辐射和竞争力强的农业品牌,走品牌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的经营之路。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商标兴农”工作经验。探索建立乡镇品牌指导站(点)、联络站和联系点。鼓励和引导涉农企业、协会、农技推广机构等组织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绿色食品的标志使用人,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10.根据《四川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方式、多平台的银企对接活动。探索建立具有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科学的商标评估体系。引导中小企业提升和运用好商标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帮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工商局、泸州银监局)11.确定全市园区商标战略工作指导站(点)的建设模式和规范标准,继续开展商标战略进园区工作,建立商标战略指导站(点),提供全方位的商标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区域品牌的辐射作用,推动园区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县人民政府)(三)切实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12.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筑牢“名优企业+原产地执法部门+经销地执法部门”的保护和执法协作机制,努力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商标运用、管理和保护相统一,依法、规范、高效的商标保护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四)加强商标信息化建设,提高商标监管服务水平和效能13.建立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和商标品牌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将驰名、著名和地理标志商标在促进企业、行业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和贡献情况纳入统计分析范畴。(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14.健全和完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数据库。通过“泸州商标网”及时发布和公示有关商标的法律、法规和信息。(责任单位:市工商局)(五)加强商标战略实施的宣传、培训工作15.组织开展新《商标法》培训宣传工作,普及商标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责任单位:市工商局)16.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媒体助力、公众参与的商标战略宣传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工商局)三、工作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完善组织领导机制,确定牵头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建立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责任明确、任务清晰、流程顺畅,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针对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按职责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进度,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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