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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关于转发市工商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2013泸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31日 政策文号:泸市府办函〔2013〕56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工商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2013·泸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贯彻执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13日2013·泸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市工商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省消委确定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年主题为“扩消费、惠民生、促发展”,其主要目的是共创“维权促消费、消费扩内需”的发展平台,不断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扩大全市消费需求,积极服务泸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现结合泸州消费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四川省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各区、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办单位:泸州市电视台、酒城新报全程活动冠名单位:相关商家全程活动协办单位:相关商家组建由副市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名誉会长张显富同志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意奎同志,市工商局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会长何平同志,以及市电视台、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2013年“3.15”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统筹组、策划组、宣传报道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负责具体工作。二、活动内容(一)召开消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总结2012年泸州市消委会工作;部署2013年泸州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二)开展“扩消费、惠民生、促发展”年主题宣传。由市工商局、市消委会编印年主题相关内容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资料8万份,印发《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2万册赠发消费者。同时,利用其它多种宣传形式,对“维权促消费、消费扩内需”年活动目的开展宣传。(三)开展市场联合检查。质监、食药监、烟草、工商等监管部门,在“3.15”宣传活动期间开展“红盾春雷行动”市场检查。(四)在泸州各大媒体公布2012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筹建2013年“3.15”曝光平台。“3.15”宣传活动期间,在市内各大媒体公布2012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在泸州网开辟2013年“3.15”系列活动官方网页投诉专栏,及时接收消费者维权投诉和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建议意见等;对网络投诉案例进行选择性报道,对全国性典型案例进行综合报道分析。(五)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3.15”活动期间,质监、食药监、烟草、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公开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震慑不法分子。(六)继续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组织2013年“我的消费维权经历”有奖征文活动。(七)开展创建“白酒消费教育示范企业”活动。组织各委员单位、商家代表、消费维权志愿者等群体,结合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年主题,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积极开展消费维权进商场、进街道、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八)开展2013年泸州市“3.15送知识、送服务—消费维权进万家”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时间:2013年3月11日—20日启动仪式时间:3月15日(星期五)地点:百子图广场主要内容:⒈市政府领导,市级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市消委会领导到场并致辞;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现场解答企业和消费者的咨询,现场接受消费者法律咨询;⒊现场发放2013年“3.15”活动宣传手册、资料。(九)举办2013年“3.15”活动主题晚会。时间:2013年3月18日(星期一)地点:泸州电视台600平米演播大厅(录制播出)内容:紧紧围绕活动年主题,充分利用电视艺术表现形式,体现2012年度全市在消费维权方面取得的成绩;对荣获“我的消费维权经历”有奖征文的获奖代表颁奖;对2012年度成功争创“白酒消费教育示范企业”的企业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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