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关于印发《泸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31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和提升泸州城市化建设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泸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22日泸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行,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泸州城市化建设水平,根据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战略目标,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编制《泸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一、“十一五”期间泸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回顾“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泸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截止2010年底,全市累计有2176个单位14.77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33.7亿元,缴存覆盖率为60%,归集余额19.37亿元,累计提取14.33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737户共6.76亿元,贷款余额4.72亿元。“十一五”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已成为货币化分房的重要手段,在培育泸州住房金融市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泸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决策机制规范科学2003年,我市成立“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成员按照“三个三分之一”(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原则组成,明确了管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重大事项必须提交管委会审议。“十一五”期间共召开5次管委会,充分行使了管委会科学决策、强化监督的职能,为泸州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管理机构健全完善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泸州实际积极稳健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共建立了13个正科级机构。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归集部、信贷部、会计部、网信部、稽核部;并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分别设立了管理部。驻县区管理部按照与市中心“四统一”(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管理原则进行管理。(三)监管体系安全有效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构建了“上连省监督处、中连大型企业、下连各县区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局域网,主动接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处和市财政、审计、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的全面监督。主动接受各级审计部门的定期和专项审计,保证了资金规范管理和安全运作。推行社会监督,定期向职工发放了存储对账单和年度结息单,每年在《泸州日报》上刊登《住房公积金公报》。(四)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公积金中心先后制定了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建立了住房公积金总账、单位账和个人明细账三级账目;推行了住房公积金单位专管员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年审制度;对区县管理部实行内部授权管理,定期对管理部履行职责、执行政策、资金使用、办理业务等情况进行业务稽核,加强对各管理部业务开展情况的实时监控。同时编制了《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手册》和《贷款手册》,使住房公积金管理有章可循。服务方式不断转变。加强效能建设,公积金中心前台业务窗口率先入驻市政务大厅;优化服务流程,修订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创新服务平台,实现全市数据大集中,启用了“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开通了归集、信贷、财务核算模块;改进服务手段,开通了电话查询,配置了自助查询终端,启动了公积金联名卡工程。(五)资金运行健康有序资金归集稳步增长。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已由“十一五”初的10%提高到60%;从以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为主,逐步扩展到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并开始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职工基本工资调整为职工工资总额,缴存比例由5%调整到10%—12%,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年均增长20%以上。资金投放规范安全。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建立逾期贷款的预警和催收机制,加大对项目逾期贷款的清理和催收工作,逾期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科学决策,把握时机,在利率调整的最佳时段在一级柜台购买国债3亿元;加强风险防范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法制意识,聘请法律顾问,保证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资金效益日益体现。到2010年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达34.7%,当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25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29万元,累计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946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648万元。住房公积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显现。二、“十二五”泸州住房公积金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和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泸州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既面临着重大机遇,又面临着多方面挑战。(一)面临的主要机遇1.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明确将住房公积金与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均列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住房保障的首要功能已明确定位,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的政策导向更加清晰,经济适用房和城市廉租房制度的推行需要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支撑。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对住房保障事业将进一步给予政策倾斜。随着资金规模的扩大,政策性住房贷款的提速增量,必将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影响力。2.加快住房公积金发展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必然要求。《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泸州未来五年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十二五”末,全市城镇化率将达到48%,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2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到120万人,住房必将成为“十二五”期间的消费重点。继续推行以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城市廉租房建设等为内容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助推泸州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力量,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二)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1.社会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展。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加快改制、外资和民营企业大量涌现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制度未能同步跟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进展缓慢,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正成为住房公积金制度边缘化的群体。但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还缺乏相应的社会环境和制约措施,因而提高制度覆盖面难度越来越大。2.激烈金融业市场竞争增添管理运作压力。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的加速推进,中资、外资银行市场竞争更激烈,银行经营混业化、利率市场化、住房贷款证券化、个贷品种多样化,将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保值增值带来较大的影响和冲击。3.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不断扩张,人员队伍不断增加,资金使用安全问题不断凸现。主要问题是管理机构硬件建设有待加强,服务网点建设还需扩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手段有待改进,机构调整尚未全面到位等,客观上制约着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三、“十二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思路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四个四”发展战略,按照“做大总量、规范运作、强化服务、防范风险、群众满意”的原则,做大、做强、做优住房公积金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努力为泸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优质服务、风险防控、资金安全为主线,以创新管理为动力,以改善民生为目的,以“建一流队伍、抓一流管理、争一流服务、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位求进,加快发展,倾力打造“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三)发展目标围绕“一年打基础,三年上台阶,五年实现新跨越”的目标奋斗,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确保归集额年均增长20%以上,实现归集总额突破100亿元大关;加大住房公积金信贷力度,确保贷款投放年均增长40%以上,实现放款总额逾40亿元;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营运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不低于1亿元。使泸州住房公积金各项指标“十二五”期末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使公积金中心跻身“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中心行列。(四)工作举措1.不断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公积金管理部门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任务纳入市政府对市级各部门和区县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全力推进“两扩一提”(扩基数、扩单位、提比例)工作,实现归集总量持续增长。规范驻泸企事业单位的缴存行为,取缔自建自管现象。完善缴存监督机制,增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建立完善单位专管员制度,加强专管员队伍建设,将拓展非公企业单位扩面作为提高覆盖率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低门槛、广覆盖、抓重点、突难点,以点带面、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务实有效做好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缴存工作。在非公企业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和政策指导,努力形成非公企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加强与市工商联、市银监局、市人民银行等的合作,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对非公企业的评优、评先、评级和地方金融信用等级考核内容,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加强与工商、技监等部门的合作,努力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对非公企业年检内容。2.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信贷水平。坚持“应贷尽贷、优化流程、及时办理、资金安全”的工作原则,完善《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创新贷款品种,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项目挂牌活动;充分调研,尽早启动乡镇住房公积金贷款;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开发企业的合作;抓好单位团体信贷项目;积极推进贷款网上审批工作;引入担保机制,大力推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加强贷款管理,调整县区贷款授权审批范围,完善授权工作监督;实行公积金存储额度与贷款额度相挂钩的办法,理顺与银行的委托合作关系;积极做好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工作。引导城镇从业人员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改善居住条件,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千家万户。3.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创新(1)创新管理体制。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坚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成立管委会专职办事机构,坚持管委会会议制度,贯彻落实管委会决策备案制度,强化管委会的领导和监督职能,形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议事决策机制。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制订《泸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贷款、财务、计算机系统、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责任明确、约束严格、监督到位、奖罚分明”的管理和激励机制。(2)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尽快建立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站,开展网上政策咨询、个人查询和投诉举报业务,积极探索网上缴存、贷款申请、贷款偿还等业务;力争开通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并做好服务热线的接听、处理和答复等工作;推行通过手机短信提示缴存和还贷业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尽快和房地产交易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登记系统、个人身份核查系统联网,提高业务办理效率。4.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体系(1)完善内控机制体系。建立长效的内控机制和纠错机制,完善风险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和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建立独立的内部稽核机构,加强内部业务稽核,定期对中心各部室和管理部履行职责、执行政策、资金使用、办理业务等情况进行稽核检查,推动住房公积金内部监督工作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的转变,建立中心内部横向和纵向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2)主动接受行政监管。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主动接受省监管处和市财政、人行、银监等部门实施的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保证住房公积金的规范管理和安全运作。(3)积极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的群众举报制度,加强对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加速专管员队伍建设,建立基层群众监督组织。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坚持住房公积金定期向社会公布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管理中心的公信力。(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做好内审,加强检查,每年内组织开展内审检查1/2次;坚持“一岗双责”,搞好廉政教育,加强作风监督与效能督察,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打造风清气正的公积金队伍。5.全力提升服务水平(1)规范办事行为,坚持办事公开。改革现有管理模式,建立中心行使管理监督、管理部负责具体业务操作的服务网络。认真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树立和加强为缴存人服务的意识。继续坚持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制定服务指南,公开办事事项,规范办事行为,缩短办事时间,大力推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行之有效的优质服务方式,力争在转变职能和优化服务上取得新突破。(2)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便民利民。完善补充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对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适当放宽提取条件;尽快推广网上汇缴、变更、封存等灵活的业务办理方式;加强与房地产开发、受托银行、房屋评估、抵押登记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设计更加灵活、人性化的还款方式,在时间上、方式上方便借款人还款;与受托银行协商允许部分提前还款,以满足不同经济收入者需要。6.着力提升公积金管理队伍素质(1)实现全员培训。开展全员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加强一线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计算机知识培训,学习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科技管理水平。(2)创新用人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畅通人才晋升渠道,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人才培养的投入,有针对性的引进、培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等急需紧缺人才,造就一支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适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3)深化人事改革。加强公积金中心党组织建设,积极筹建党总支,健全党、团、工、妇等组织。完善人员聘用制度,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研究出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人事管理规定》,规范干部管理。积极推行干部轮岗交流、实行多岗锻炼,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任用机制,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增强住房公积金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