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企业优惠政策

泸州关于开展2012年度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调研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8日 政策文号:泸市府办函〔2012〕361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订的《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2〕226号)的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于12月19日—27日,组织五个考核调研组,对各区、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进行考核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按照泸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12年度泸州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细则》(泸市食安办〔2012〕38号)执行。二、考核形式(一)听取各区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及2013年工作建议。(二)查阅相关资料。(三)抽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各区县提供20个以上中型餐饮及其以上的餐饮单位名单,由检查组随机抽查1个餐饮单位;提供10个以上酒类企业,抽查1个单位;提供10个以上养殖企业,抽查1个;提供10个以上食品经营超市,抽取1个。各区县推荐一个乡镇(街道),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四)反馈意见。各考核调研组向区县政府反馈意见。三、人员组成及分组组别人员区县第一组组长:曹俊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食安委主任)副组长:欧海林(市质监局长、市食安委委员)成员:杨明辉(市质监局副局长)张华(市水务局纪检组长、市食安委委员)屈波(市商务局科长)朱兰(市食药监局副支队长)联络员:张清平(市卫生局主任)18989130330纳溪区第二组组长:张显富(副市长、市食安委副主任)副组长:王华(市食药监局局长、市食安委委员)成员:岑伟(市食药监局机关党委书记)张勇(市畜牧局副局长、市食安委委员)刘兴斌(市质监局副科长)刘艳(市工商局)联络员:王晓莉(市食药监局副科长)18982780281江阳区龙马潭区第三组组长:李晓宇(副市长、市食安委副主任)副组长:王霞(市农业局局长、市食安委委员)成员:赵付平(市农业局副局长、市食安委委员)金忠全(市商务局副局长、市食安委委员)唐朝贵(市畜牧局科长)联络员:喻言志(市农业局)18982776396泸县第四组组长:曹勇(副市长、市食安委副主任)副组长:何平(市工商局局长、市食安委委员)成员:蒋东旭(市工商局副局长、市食安委委员)罗丁(质监局科长)何艳林(市农业局科长)联络员:植勇智(市卫生局)18989137378合江县第五组组长:马宗慧(副市长、市食安委副主任)副组长:任英(市卫生局局长、市食安办主任)成员:王建伟(市卫生局副局长、市食安办副主任)胡相甫(市水务局科长)饶天兰(市食药监局科长)申虹云(市工商局科长)联络员:黄聪(市食药监局)13982484255叙永县古蔺县四、考核调研要求(一)各考核调研组一个区县考核调研一天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由各组自行安排具体时间。联络员负责通知检查人员和区县。(二)各组联络员负责收集检查组人员评分,汇总后,交检查组组长签字后,于12月28日前统一交市食安办汇总全市各区县考核分数。(三)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年度考核总分≥90分者为优秀,≥80分者为良好,≥70分者为合格,<70分者为不合格。(四)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不得收受有价证券、礼金,不得迎来送往。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2月18日

四川泸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四川泸州产业园区

四川泸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泸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