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关于印发泸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2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现将《泸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7月12日泸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2〕73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和《泸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泸市府办发〔2011〕6号),分类逐年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开好头、起好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年度实施计划。一、工作目标(一)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二)大力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和有奖举报制度,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三)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全面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五)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六)努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七)建立矿山兼职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八)全面开展重大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立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财政资金支持。二、主要任务(一)实施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基础设施与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同编制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发改办投资〔2011〕1806号)和全省的总体部署,加大对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及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机构能力建设的投入,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2012年建设计划:今年完成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基础设施与装备配备标准建设;明年完成7个区县安全监管部门的基础设施与装备配备标准建设;“十二五”期末完成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安监办的基础设施与装备配备标准建设。(二)推进物联网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通过应用物联网技术开展市、区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及举报投诉的效率和水平,主要包括高危行业企业、职业危害严重企业、重大危险源等实时监控和预警平台、政府监管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举报投诉平台、安全生产数据信息中心等五大功能模块的配套建设。2012年建设计划:结合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搬迁,今年12月底前完成“泸州市安全生产监控管理中心(泸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泸州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建设,逐步实施对全市高危行业企业、职业危害严重企业、重大危险源等实时监控、预警,形成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做好政府监管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安全生产数据信息中心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完善配套现有3个产煤县矿山救援基地设施,组建煤矿兼职矿山救护队,在城区选址迁建泸州市矿山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泸州市矿山救护队)基地,全面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2012年建设计划:今年12月底前3个产煤县所有煤矿均要完成兼职矿山救护队组建。开展迁建泸州市矿山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泸州市矿山救护队)基地选址、立项等前期工作。(四)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针对我市现有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整体实力难以满足安全生产技术需求的实际状况,结合各区县高危行业企业的分布情况、技术服务需求和现实状况,按照省级中心、市级分中心和县级服务站三级网络模式完成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2012年建设计划:依托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建成泸州分中心和7个区县服务站。(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鉴于我市缺少安全生产职业院校的实际情况,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根据《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泸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市规划建成“川滇黔渝结合部教育培训中心”的机遇,在市内院校开设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全面培养安全生产实用技术和管理人才。建立普通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教育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深入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抓好农民工安全培训。健全完善教考分离制度,全面推行计算机网络考试。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模拟仿真培训系统。2012年建设计划:做好调研、论证、协调、衔接等前期工作,争取“十二五”期间在泸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及部分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开设安全技术管理、矿山、化工、建筑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六)加大安全生产科普文化宣传教育力度。(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公众安全意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介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采取咨询热线、公益广告、专题栏目、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丰富安全生产科普文化宣传教育内容。2012年建设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文化周”、“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示范岗、应急演练、安全培训、警示教育等多种活动。(七)推进安全社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11〕3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安委〔2011〕17号)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培育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工业园区型、科研主导型和特色乡镇型等具有不同功能、特色各异的安全社区。2012年建设计划:在全市7个区县全面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其中启动4个国家级安全社区、17个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八)深化煤矿瓦斯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产煤县人民政府)我市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占煤矿总量的75%左右,搞好煤矿瓦斯隐患治理对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继续深化煤矿瓦斯隐患治理。2012年建设计划:在泸县、叙永、古蔺3个产煤县全面完成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示范县达标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完成全市45个煤矿生产矿井和试生产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达标任务。三、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着力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范畴之中,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二)加强协调,促进部门责任落实。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1〕24号)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职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序开展,促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坚持科技兴安、人才强安和依法治安。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坚持大力实施科技兴安、人才强安战略,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牢固树立依法治安理念,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一律”要求,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切实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四)加大投入,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生产领域公共安全的投入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支持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等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安全生产,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层次安全生产投入体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专项投入制度,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五)加强监督,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对本年度实施计划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跟踪分析,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各项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本年度实施计划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强化安全生产干部绩效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力量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