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2011—2015年泸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5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2011—2015年泸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2011—2015年泸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为全面加强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0〕1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1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1—2015年四川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1〕55号)精神,结合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在“十二五”期间的工作重心,尤其是“156”发展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不断提升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把泸州建设成为现代化“中国酒城”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二)总体要求1.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泸州市“156”发展战略,针对履职要求和公务员全面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认真开展公务员培训,为科学发展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公务员成长服务。2.突出能力,提高质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学风建设,突出能力提升。强化培训质量评估,提高培训效益,进一步实现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有机统一。3.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切实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力度,加大对民族乡镇、边远贫困地区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培训类别和不同层级公务员培训全面均衡发展,保障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加强调训的统筹性和计划性,避免多头调训、重复调训和多年不训。4.依法培训,改革创新。依法履行培训管理职责,依法开展培训工作,依法保证培训任务完成。遵循公务员成长规律和培训规律,顺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与时俱进,推进培训内容创新、管理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实现培训科学发展。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一)工作目标到2015年,公务员培训各项制度基本落实,培训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培训机制更具活力,主要培训任务全面完成。通过培训,全市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能力素质和作风修养进一步提升,政治鉴别力、贯彻执行力和创新服务力进一步增强,更好地服务于政府机关建设、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需要。(二)主要任务1.全市公务员坚持每年学习一门公共课,以考促学,参训率、考试合格率不低于90%。重点抓好《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5年内将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2.着力抓好基层公务员培训,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公务员培训,5年内将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基本轮训一遍,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社会管理等本领。3.切实抓好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全员参加初任培训;提高任职培训参训率;着力提高专门业务培训的前瞻性、实用性,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围绕重点任务,拓宽在职培训渠道,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4.抓好公务员管理队伍业务骨干培训。5年内将公务员管理队伍业务骨干轮训一遍,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者能力水平。三、培训内容和方式(一)培训内容1.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重点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培训,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国情省情市情和形势培训,引导公务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根本立场、基本观点、科学方法,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2.科学发展和社会管理知识。发挥培训先导性作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培训,提高公务员分析问题、把握规律、破解难题、做好群众工作和服务大局的能力,增强公务员的贯彻执行力、创新服务力,更好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3.法律知识。深化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全体公务员法律意识,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继续加强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培训,提高公务员管理法制化水平和公务员依法履职意识。4.职业道德。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全体公务员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专题培训。以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其他英模、先进典型的生动事迹为教材,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职业道德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公务员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二)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根据工作需要,选调公务员参加各类专题班、研修班、任职班等形式的脱产集中辅导学习。根据培训目标、对象和不同培训专题特点,科学设置培训方案,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教学方法,增强培训吸引力和有效性。2.网络培训。积极推行公务员通过网络进行自主选学,鼓励公务员积极参训,更好满足公务员多元化、个性化、差别化的培训需求。充分利用省、市培训网络平台开展网络在线自主选学。3.在实践中学习。引导公务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激发学习内生动力,注重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修养。把公务员培训与建设学习型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营造学习氛围、创造学习条件,提升公务员学习能力,增强学习实效。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把公务员培训作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订培训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抓好培训工作,搞好培训登记、统计,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培训情况。区、县级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整体规划、建章立制、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把公务员参加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公务员参加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登记、通报制度。各类培训均应落实《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对时间、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公务员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公务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逐步建立健全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培训质量评估。运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培训档案,加强培训登记管理。(三)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对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各级行政学院要充分发挥培训公务员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突出办学特色。各区、县、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富有特色的实践教育基地。倡导培训机构通过公平竞争激发办学活力,提高培训质量,在更大范围发挥优势和作用。鼓励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倾斜,积极利用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等培训机构和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等渠道,采取送教上门、流动课堂、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开展培训。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经营管理者、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四)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制度,保证党委、政府安排的重点培训项目经费。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完善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培训经费“跟着项目走”等新的使用方式,推进培训经费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五)加强监督管理公务员所在机关未按规定履行公务员培训职责的,由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加大培训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维护公务员培训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