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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关于做好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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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5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承办单位:今年“两会”召开期间,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认真调研,深入思考,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提案494件(其中建议115件,提案379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我办已通过泸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网上办理系统交付各承办单位,请及时签收,并按照“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切实做好办理回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在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系统办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希望。因此,各承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不断深化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做好办理工作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坚持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上来,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大举措,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四个四”发展战略的有力抓手,推动泸州经济快速发展。二、规范办理,健全制度(一)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注重建立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在机关内部形成分类登记、分送交办、跟踪办理、督查复核、审签回复的办理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办理工作有效开展。(二)各承办单位要按照网上办理的要求,及时签收承办的建议和提案,若单位职能职责发生调整和变动,请承办单位在3月15日前向市政府督办室提出书面申请,便于及时调整,以免贻误办理。(三)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程序认真办理每一件建议和提案。要按照统一格式行文,在文件右上角标明回复类别(“A”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B”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即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要逐步解决的;“D”即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由承办单位分管的负责同志签发后,按规定的程序做好回复。(四)各承办单位要在交办的时限内(6月8日前)做好网上回复。一是在网上回复所提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的同时,还要进行书面回复;二是书面回复时要附代表或委员反馈意见表,确保代表、委员收到建议提案的办理回复件,并进行意见反馈,以便了解代表或委员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三是所有回复件要从网上提交市政府督办室、市人代工委或市政协提案委;四是认真总结。凡是办理件超过5件以上的承办单位,办结后要将办理的做法、经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6月30日前书面报市政府督办室。三、积极采纳,改进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增强群众观念,创新方法,主动服务。要认真分析和研究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积极采纳好的建议和意见,结合部门职能工作,举一反三,真正把代表委员的心声和期望转变为政府及部门工作的指向,推动相关业务工作有效开展,从而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基层。通过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让代表和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四、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各承办单位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创新面商方式,采取电话沟通、当面座谈、集体面商等形式,主动和代表委员衔接,准确把握建议和提案的背景和真实意图,了解建议提案的主要指向,真正做到有的放矢,为办理工作落实奠定基础。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按照“分析——调研——跟踪——落实”的办理模式,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对答复意见定期进行跟踪和督办,切实提高办理质量,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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