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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关于印发泸州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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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泸州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请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径送市政府法制办,联系人:林幼菲,联系电话:3190757)。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泸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我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两个加快”和“四个四”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按照《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和《四川省人民政府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基础性工作,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具体安排如下:一、抓好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一)全面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各区县政府要全面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政府领导要亲自抓,要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内容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细则(试行)》的要求,学习借鉴全省示范单位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制订好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突出规范行政决策、规范公共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规范化解争议、规范行政监督和措施保障六个方面重点,强力推进创建法治政府活动的开展。同时,各区县政府要抓好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协调、情况交流和经验总结。各区县政府开展创建法治政府工作将纳入市政府对区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严格考评。(市政府法制办,区县政府)(二)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与省级示范单位相对应,市政府确定市公安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5个部门为示范单位,推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探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途径和办法。市级示范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实际,制定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加大执法力度添新举措、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出新成效、增强队伍素质上新台阶。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综合指导,开展总结交流,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经验。各区县政府也要确定3—5个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此项活动。(市政府法制办、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区县政府)(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巩固去年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取得的成果,按规定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和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今年4月1日起一律不得继续执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在今年4月1日前完成对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重新制定和公布。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在修订后的《四川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出台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制度,构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程序并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发布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政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特别是发现经济类的规范性文件有乱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含有地方保护、阻碍“两个加快”和“四个四”发展等内容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公布制度,定期公布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适时检查、抽查并通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四)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决策公开,稳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推进办事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着力做好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与民生和部门职能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拓宽公开渠道,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增强应对能力。(市政府办公室、市保密局等,区县政府)(五)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按照省、市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要求,加大行政调解工作的力度,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纠纷。认真贯彻执行《泸州市行政调解工作规定》,按照要求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通过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机制、新方法,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政府)二、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基础性工作(一)做好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制定工作。认真总结第一个五年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从制度上、机制上、体制上认真分析我市依法行政现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第二个五年规划,分阶段分解任务到各地各部门,完善、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逐级抓好落实,并加强检查督导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好第二个五年规划。(市政府法制办,区县政府)(二)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按照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要求,制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重大行政决策评估、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的数量分别达到100%。(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科技局等,区县政府)(三)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梳理国务院《决定》要求建立的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对尚未建立的制度,确定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推行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要对其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前评估;施行一定时期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要及时收集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市政府评估不少于2件,区县政府评估不少于1件。(市政府法制办,区县政府)(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清理规范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泸州市规范行政审批规定》和《泸州市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备案制度》以及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办事制度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并联审批,不断拓展并联审批范围,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建设项目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将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推广运用到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建立并联审批工作常态机制。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推广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区县政府)2.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调研,探索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开展。积极探索在农业、交通运输、文化等领域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等,市政府有关部门)3.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和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切实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国务院要求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政府)(五)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1.进一步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权限,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政府部门名单、主要职责、执法依据、内设机构具体职责等,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办公场所长期公开并及时更新。(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区县政府)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区县政府)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在当地政府法制信息网或者其他公众网上公布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市政府法制办、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区县政府)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1次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率应当占本部门上一年度案卷总数的20%以上。市、区县政府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区县政府)5.市、区县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本地区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报告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1.行政复议渠道畅通,便民措施完善。行政复议办案机构的办公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要向社会公布,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场所,保障办案条件。(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2.保证办理一般行政复议案件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不少于2名,办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不少于3名。(市政府法制办,区县政府)3.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按时受理率达到100%,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政府)4.建立行政复议标准化办案制度,规范收案、受理、调查、论证、议决等程序。选择有影响的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继续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落实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标准和行政复议决定报送备案制度。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纠正的,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政府)(七)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落实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采用拍摄专题宣传片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市司法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广电局、市政府法制办,区县政府)(八)落实责任,严格实施依法行政考核。按照《决定》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细则(试行)》及评估办法的要求,认真规划和部署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市政府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本机关及其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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