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泸州产业园区

四川泸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泸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及生态环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1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涉及生态环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和重点此次清理范围是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下同)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含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同)及所属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范围:《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次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泸市府布〔2016〕8号)中继续有效和市政府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各园区管委会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规定,要全面修订、废止,并明确时间进度。坚决杜绝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故意放水、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等问题。二、清理责任及分工此次清理坚持“谁拟定、谁清理”原则。市政府及区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文件起草部门提出清理意见,交由同级政府法制办审核并报同级政府决定。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和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二级局和下属事业单位起草或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一级部门汇总上报。三、文件处理原则经过清理,凡是存在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存在故意放水、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等情形的,要立即废止或明确时间进度以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修订。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清理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区县、各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清理,要根据需要修改文件的数量合理确定征求意见、提交审议等关键时间节点。(二)坚持开门清理。各区县、各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在清理中,可采取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确保清理工作质量。要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及时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做好统筹衔接。各区县、各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做好此次清理工作与前期开展的政府文件清理和“放管服”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衔接,确保三者清理意见一致。(四)按时报送清理结果。2017年9月15日前,各区县、各园区管委会将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市政府各部门将本部门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联系人:黄勇,联系电话:3198313,传真:3109942,邮箱:21285732@qq.com。

四川泸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