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企业优惠政策

泸州关于2015年全市白酒产业发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5日 政策文号:泸市府办发〔2015〕13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2015年,是我市“产业转型发展年”。为促进我市白酒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巩固和提升我市白酒产业优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我市2015年白酒产业发展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明确“坚守与变革并重,传承与创新并举”的工作思路,坚守传统酿造,强化品牌价值,夺回中高端市场;变革产品研发理念,适应新生代消费需求,创新多元化、时尚化产品,占领新兴市场;推广健康养身理念,开发和培育保健酒市场;确保食品安全,巩固中低端刚需市场。进一步提升泸酒信誉,稳步拓展市场份额,力争全市酒业触底回升,重返行业应有地位。二、工作目标2015年,全市白酒产量确保150万千升,增长5.3%;销售收入660亿元,增长12%;利税总额98亿元,增长15.8%;入库税金48.6亿元,增长10.5%。其中,泸州老窖集团收入375亿元(其中酒类销售收入230亿元),四川郎酒集团酒类销售收入88亿元。加快推进泸州老窖成品酒基地和酿酒基地、二郎·名酒名镇、郎酒浓香基地、华夏龙窖白酒产业园等涉酒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新增投资60亿元以上。三、工作重点(一)全力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继续坚持“龙头兴,泸酒兴;泸酒兴,产业兴”的理念,引导龙头企业夯基础、强质量、调结构、抢市场。减轻老窖股份公司社会包袱,轻装上阵,突出发展主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引领泸酒发展。调整泸州老窖“一园三基地”格局:总部基地暂缓实施;成品酒基地扩园;酿酒基地调整规划至纳溪区大渡口镇,按照规划预留土地。全力支持郎酒发展,强化生产要素保障,推动郎酒回归百亿集团。继续坚持对龙头企业全方位的支持政策,加大“打假保名优”工作力度,强化对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的保护。(二)突出重点,梯度培育。一是实施首批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在全市33户“小巨人”企业中,筛选一批发展基础好、管理规范、渠道培育成熟、市场潜力大,且业主有扩张意愿的企业,量身定制成长方案和扶持政策,在土地、资金、电力等要素保障以及贷款、融资等方面优先向重点企业倾斜,强化品牌宣传推广支持,把重点企业品牌的推广与城市品牌和两大龙头的宣传紧密结合起来。通过3—5年时间,帮助、引导其做大做强,壮大酒类产业腰部。其间,对列入首批重点培育的企业实行动态考核淘汰机制。二是分类抓好“小巨人”企业发展。继续实行市级部门“一对一”帮扶“小巨人”企业机制,按照基酒企业、品牌企业发展的不同需求,分类给予资源配置、要素保障、品牌推广等政策扶持,帮助“小巨人”企业渡难关、增流动、调结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是重点发展标准化酒庄。酒庄发展要着力于酒文化的挖掘和提升,打造中国白酒酒庄标准。酒庄项目要完全按市场化原则,由企业自主投资、建设、管理、销售。(三)抓紧完善产业布局规划。按照科学推进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尽快制订出台科学可行的布局规划。各区县原则上只规划建设1—2个相对集中的酿酒基地,现有酒类企业可维持现状,新增酒类企业必须向基地集中,与老窖“一园两基地”、郎酒两大基地共同发力,形成“重点突破、多点发展”的产业布局态势。(四)加大行业政策支持力度。及时兑现2014年酒类企业奖补政策。稳定企业资金链,建立过桥贷款资金池,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强担保资金使用监管,按季度收集汇总重点企业的贷款、融资情况,防范信贷风险。加快建立纯粮原酒发展基金,尽快投入运营。继续兑现市政府对金融系统扶持酒业发展的考核奖励。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酒类企业持续发展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4〕56号)精神,不得随意对酒类企业压贷、抽贷。修订酒类产业发展担保贷款审批工作流程。扶持政策重点向首批重点培育企业倾斜。整合协会、专家资源,成立酒业研究咨询机构,推进固态酿造的研究与宣传。(五)抢占中国白酒标准体系建设高端。加大对白酒项目监管力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大力推进原酒品鉴标准和原酒质量标准体系提升工程,推动泸州原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围绕“纯粮酿造、传统工艺”,研究启动泸州固态白酒酿造溯源体系建设,对全市酿酒窖池进行逐一清理、点数编号、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数据库,利用RFID、二维码等信息技术开展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完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溯源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至窖池号段。强化推广“泸州产区”整体概念,突出固态酿造优势,打造品质与形象兼具的“泸州酿”品牌。争取中酒协支持,积极推动酒庄标准制订,探索酒庄发展模式。制订完善并强制推广执行白酒产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制度。(六)促进酒类企业转型升级。抓住行业调整的历史机遇,引导和支持本地酒类企业进行资产重组,盘活本地许可证资源和窖池资源,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组织本地白酒企业面向全国招商,着力招引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制改革,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营销模式和管理人才。同时,继续加强对酒类行业人才培养,特别是加大对酒企负责人的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发展水平。(七)强化泸酒市场拓展。加大展会参展参会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创新营销思维、走出去开拓市场。鼓励中小酒类企业渠道下沉,大力施行深度营销,抢占农村消费市场。鼓励老窖、郎酒积极探索酒类移动电商营销模式,支持企业参与泸州白酒电商产业带建设。改版升级泸州酒协网站,使之成为泸州酒业门户网站,强化宣传展示泸州酒的正能量,提升泸酒知名度和影响力。对接供需,使之成为泸酒招商网站。(八)确保项目稳步推进。全力确保泸州老窖“一园两基地”、郎酒浓香基地、华夏龙窖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强化举措,落实项目建设协调服务机制,积极协调在建项目建设面临的土地、资金和环评等问题,全力营造项目建设环境,确保项目建成投产。稳步推进中小在建项目,继续支持有实力的中小酒类企业技改提升,确保其生产素保障到位,促进项目能及时投产见效。四、工作要求酒业是我市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核心产业。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市酒业发展的基础还不够牢固,规模、实力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在当前酒业发展处于深度调整期的严峻形势下,各级各部门务必坚定信心,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集全市之智、举全市之力,坚定不移推动白酒产业平稳发展。2015年,继续将酒业发展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把酒业发展目标任务列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重要工作内容,逐项分解落实,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建立责任制。同时,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酒类产业发展促进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步发展。市、区县酒类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做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区县、乡镇(街)政府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共同为全市酒业发展提供大力支持,确保顺利完成2015年度酒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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