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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中医药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3日 政策文号:泸市府办发〔2021〕43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泸州市中医药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0日泸州市中医药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六大行动的意见》(泸委发〔2021〕2号),全面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结合泸州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以中医药强县建设为抓手,推进泸州中医药强市战略,促进区域医药健康ontcolor='red'>健康中心建议改成:“健康中国”错别字系统标注建设,全面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布局更加合理,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高,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能力取得重大突破,中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取得明显成效,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深入,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凸显,“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二、重点任务(一)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行动。1.加快公立中医医院建设。落实政府办医职责,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延伸和均衡布局,打造川渝滇黔结合部中医医疗服务集群。强化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医教研综合能力和区域辐射作用,争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争创全国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城南院区全面投入使用。开展县级中医医院扶优补短建设,完成古蔺县、叙永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江阳区第二中医医院新院和纳溪区中医医院、泸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投用,积极争取龙马潭区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和合江县中医医院康复大楼建设项目。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肤、妇科、针灸、推拿、肾病等中医特色优势科室。到2025年,5个区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乙等水平,其中力争1个达三级甲等水平。建成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10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35个。(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健全中西医结合服务体系。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非中医类别专科医院中医科建设,原则上中医科床位数占比不低于5%,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建立中西医结合多学科诊疗体系和临床协作机制。市传染病医院设置中医科,开展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工作。支持区县建设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鼓励创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3.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各区县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本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规范开展6类、2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5年,100%社区卫生服务站、90%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示范中医馆比例达15%以上、示范中医角比例达10%以上(按建制镇村计算)。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量保持在50%以上。(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4.大力发展社会办中医。落实社会办医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突出特色和品牌,打造一流就医环境,提供一流中医药服务。鼓励将传统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实施传统中医诊所惠民行动,全面推进中医类诊所备案制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的中医诊所无偿提供诊疗场所,打造中医药服务10分钟可及圈。到2025年,二级甲等民营中医医院达2家,中医诊所数量达600家。(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5.强化中医药区域协同。紧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机遇,支持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联合重庆等省市周边区县医疗资源,组建跨区域中医医联体。依托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市中医医院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区域发展格局。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带动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在学科建设、医疗服务、科研协同、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多方面共享资源、开展合作,建设特色突出的专科联盟,打造川渝滇黔结合部中医药服务高地。(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和人才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二)建立健全中医药应急体系行动。1.完善中医药应急机制。将市县中医药主管部门纳入各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的应急响应机制,完善中西医协同救治工作机制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推广实施“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重大疫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模式,实现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督导”。(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各区县人民政府)2.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体系。依托西南医科大学、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中医药教育、科研和医疗资源优势,建设省级重大疫情中医药救治基地。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中心,独立设置传染病病区,强化急诊科、肺病科、心脑病科、重症医学科、中药制剂中心等功能,全面提升综合防治及应对技术能力。补齐县级中医医院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体系短板,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有条件的独立设置传染病病区,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和人才局,各区县人民政府)3.健全中医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整合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市中医医院力量,强化国家(四川)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川南分队建设。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急诊急救相关专科建设,组建市、县两级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应急信息化建设,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直报系统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推进中医药治未病行动。在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实施“中医四季养生行动”,推出一批运动保健养生项目及相关产品,将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群众健康教育,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身体素质。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市级治未病中心,加强县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为群众提供融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于一体的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治未病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治未病服务,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包,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都有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80%,高血压和糖尿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0%。(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四)推进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行动。推进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脑病、肾病、肝病诊疗中心建设,支持市中医医院国家级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建设。支持国家级和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提档升级,支持四川省中医药重大疾病防治中心(中风病,原发性肝癌)建设和省级中医经典传承中心创建,开展中医经典病房建设,培养高精尖传承创新团队,研究制订具有泸州特色和临床优势的中医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依托市内中医、西医优势资源,开展中西医协作联合攻关,逐步完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诊疗方案和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促进诊疗模式改革创新。建设以中医医疗机构为主,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专科医院协作的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网络。(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五)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1.做强第一产业,提升泸产药材品质。合理利用中药资源,有效保护中药资源,完成《泸州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编制,指导每个区县培育中药材优势品种,调整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建设4个特色中药材种植片区,争创省级中医药产业发展示范县。加大招商力度,立足泸州中医药产业基础和优势,引导大型龙头企业来泸州发展,建设10个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一批高质量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推广中药材仿野生栽培。支持中药材定制药园、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市中医药材种植面积力争达到30万亩,产业链综合产值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竹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2.加快中药工业转型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中药饮片、中成药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好招商引资、引技、引智,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投(融)资能力、品牌影响力和区域竞争力的中医药龙头企业。依托西南医科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国省重点实验室,大力开展中药材及相关下游产品研发,研发一批中药大健康产品。加快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区域中药院内制剂研究转化中心建设,培育一批疗效可靠、质量稳定的院内制剂,支持在泸州区域内广泛调剂使用。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中药代煎配送中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3.做强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链。大力发展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建设一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基地。推动中医药服务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培育中医养生保健体验式服务融入特色商业街、文化圈等主题示范项目。普及推广八段锦、五禽戏、太极拳等传统健身项目,推进体育锻炼与治未病衔接。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争创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2个。(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六)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行动。依托市级卫生健康数据中心,汇集全市中医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电子处方数据形成中医药基础数据库,纵向连接省中医药数据中心。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以中医辨证论治、非药物疗法、中医护理等基础信息系统为重点,加快补齐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短板,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三级中医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普遍达到四级水平。大力推进“一码就医”,完善便捷就医服务功能,探索开展中药饮片智能调剂。非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增加中医模块,建立兼容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的基础数据库。依托实体中医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推动互联网中医医院积极为患者在线提供健康咨询、远程会诊,开展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5年,建设互联网中医医院数量达实体中医医院数30%以上。(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七)推进中医药助推双循环行动。推进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吸引国外民众来泸接受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依托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加快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远程诊疗咨询、中医药国际医疗合作三大平台,构建知识教育培训、产品研发生产、旅游康养服务三大体系,筑牢中医药线上线下教育诊疗、海外文化宣传、境内旅游康养的市场基础,建成涵盖中药材种养殖、中药加工、中医药养生保健等全产业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打造具有泸州特色的中医药服务品牌,进一步扩大中医药服务出口。鼓励基地与海外个人或企业合作,共办海外中医诊所,拓展中医药跨境提供、海外商业存在。举办“一带一路”中医药医疗合作交流活动。巩固与葡萄牙、德国、巴基斯坦、日本、韩国、埃及和港澳等国家(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中医药特色技术培训。(责任单位:市商务会展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西南医科大学)(八)建设中医药人才高地行动。支持西南医科大学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职业院校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中医药人才。依托各级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建立中医药人才培训基地,着力提升本土中医药队伍整体实力。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打造中医药临床名家、教育名师和研究型人才,支持培育本土中医药院士后备人才。实施好全国、省级师承项目,开展市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鼓励支持建立国医大师工作室。加大传统师承的培养和力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加强西学中培训基地建设,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全面提升基层中医临床人员基本理论和技能水平,为城乡基层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中医药人才。遴选一批优秀的中青年临床人才,培养拔尖中青年中医师、有突出贡献优秀中青年专家,加大市级名中医、市级拔尖中青年中医师等中医人才表扬力度,培育一批省名中医。(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人才办、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西南医科大学,各区县人民政府)(九)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高地行动。推进市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大力支持中医药科技研发,围绕重大疑难疾病、中医优势病种和特色疗法,支持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循证能力建设。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与高校联合,进行高水平中医药科学研究。加大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培育力度,鼓励并引导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科研平台,开展中医药基础和临床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快经典名方和大品种二次研发,支持新型制剂、优质饮片、配方颗粒、非药物疗法和先进中医诊疗设备研发。对涉及中医药的科研项目和新业务、新技术引进推广予以倾斜支持,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结题的指导和咨询,帮助高水平、重点中医药科技项目及科研团队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培养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创建省内同领域居领先地位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人才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十)建设中医药文化高地行动。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流派工作室等学术经验、传统技艺挖掘。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医药项目及传承人传统技艺传承,实施数字化、影像化记录保护,推动中医药文化学术著作出版。加强古典医籍文献、医家医案、传统制药技术经验、民族医药等系统梳理,实施中医经典著作整理研究与人才培养。开展泸州中医药文化资源普查,有序推进中医药文物、老字号、名医故居保护利用工作,将具有原创性的泸州中医药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予以保护,加大传承传习和宣传阐释力度。推动建设市级中医药文化博物馆,积极争创四川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承专家库,设立中医大讲堂,开展中医药健康科普。坚持把中医药文化全方位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扎实开展中医药“六进”活动,编写中小学中医药文化科普读本,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教育,推动将中医药课程纳入各级党校、老年大学、各类轮训培训等。发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推进中医药与动漫、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责任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商务会展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泸州市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上述“十大行动”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研究协调重大事项。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把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构建多方联动机制,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统筹推动各项行动落地见效,确保各项行动顺利实施。(二)形成工作合力。中医药、卫生健康、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实施好本系统、本领域的专项行动。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民政、商务、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全力支持“十大行动”有序实施。(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实施,积极对接国家资金投向,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市、县两级要按照财政事权分别承担自身支出责任,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保障中医药发展建设资金需要。要认真研究制定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人才保障、物资保障、政策保障措施,为中医药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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