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泸州产业园区

四川泸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泸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精神,进一步发挥我市蔬菜、生猪、肉牛、水产产业优势,提升产业水平,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确保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市场供应和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提出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集成技术、整合项目、增加投入、连片推进,加强“菜篮子”产品产业基地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优化品种结构,完善市场流通渠道,发展商品化处理和精深加工设施。以科技为支撑,创新发展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种养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监控全程化、运作企业化、营销品牌化”。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提高“菜篮子”产品产量、质量和安全水平,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升级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以蔬菜、猪肉、水果、水产品为主的“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二、工作目标(一)蔬菜产业。重点建设以长江、沱江沿岸河滩冲积地和消落地为主的沿江早春蔬菜基地,突出我市“春提早”特色蔬菜,建成“沿江百里蔬菜长廊基地”;建设以浅丘平坝骨干公路沿线为核心的丘陵特色蔬菜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建设以叙永县、古蔺县为主的高山错季蔬菜基地,填补夏淡季蔬菜供给。2017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05万亩,实现产量260万吨、产值50亿元。2020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30万亩,产量突破300万吨、产值60亿元。重点推进蔬菜产业的设施栽培、无土栽培、节水栽培、绿色栽培、有机栽培等技术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及深加工链条建设。(二)畜牧业。重点在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发展优质生猪产业,在叙永县、古蔺县发展肉牛产业,在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发展肉羊产业,逐步形成“北猪、南牛、全域羊”的特色优势畜牧产业布局。2017年,全市出栏生猪390万头、肉牛8.7万头、肉羊58万只,畜牧业产值达到120亿元,以生猪为主的适度规模养殖比例达到76%。2020年,全市出栏生猪420万头,肉牛15万头,肉羊80万只,畜牧业产值达到150亿元,以生猪为主的适度规模养殖比例达到80%。(三)水产业。在泸县、合江县重点发展草鱼、鲤鱼、白鲢、花鲢、鲫鱼等大宗水产品养殖;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重点发展岩原鲤、中华倒刺鲃(青波)、南方大口鲶、翘嘴红鲌等名特优品种养殖;在叙永县、古蔺县发展以冷水鱼、流水鱼为主的特色养殖。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水产发展格局。2017年,全市水产品产量达到8.29万吨,产值11.5亿元。2020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9.58万吨,产值达到17.5亿元。三、工作重点(一)加强生产基地建设。1.优化产业布局。结合泸州城市发展“双两百”规划,调整生产布局,做好基地规划、环境保护工作。全市按照城市人口人均4厘地标准划定常年菜地,实行最低保有量制度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及补偿机制,各县(区)也要按此标准划定常年基本菜地。鼓励农业公司和种植大户在我市蔬菜产业优势规划区建立生产基地,确保稳定供应渠道,保障我市蔬菜周年供应及外销需要。2.加大资金投入。市级财政要确保市级新菜地建设专项资金每年按10%幅度增长,引导资金支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蔬菜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建设,稳定和增加我市郊区蔬菜种植面积,提升畜牧、水产业养殖水平,切实提高本地当季蔬菜的自给能力,促进我市“菜篮子”产业健康发展。各县(区)也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切实提高蔬菜产业投入。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各种涉农项目,加强以耕地质量、水渠和路网等为主要内容的生产基地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认真落实农机具补贴政策,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4.推广普及新品种新技术。大力引进、开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普及蔬菜集约化育苗技术,支持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生猪、肉牛、肉羊、家禽、水产良种化,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积极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鼓励和支持推广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二)加强产销服务体系建设。1.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在自愿基础上组建蔬菜、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协会等组织,扶持蔬菜、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不断提高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销售的组织化程度。2.实行严格的准出准入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制度。对食用农产品实施严格的产地准出制度,对即将上市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包含农药残留检测、重金属检测、畜禽养殖疫情检疫及日常管理记载等。对进入我市主城区和各县(区)城镇的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3.加强市场供给能力建设。完善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支持“菜篮子”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和冷藏设施建设,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适合我市的蔬菜、畜产品储备制度,确保居民基本生活所需。4.创新方式,完善流通体系。合理规划布局产地批发市场、销区批发市场、城乡社区市场,加强批发市场的冷链设施、电子商务平台等建设,保证建设用地。增加零售网点,开设蔬菜种植大户直销专区,在特定时段为流动菜摊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方便居民购买。同时重点整治农贸市场和超市乱收摊位费及其他各种名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督促和引导农贸市场、经营者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为零售商贩经营创造便利。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经销商销售冒充“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及哄抬菜价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符合标准的配送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的厢式货车,通过采取发放特别通行证等措施,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5.加强产业链建设。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引进和支持蔬菜、畜产品加工企业在泸州建库建厂,发展蔬菜采后处理和精深加工,提高蔬菜产品质量档次,延长上市供应时间,实现从季节性销售向常年性销售延伸,增加农民收入。6.加强品牌建设。突出我市蔬菜生态、安全和“一早一晚”优势,培育和打造一批蔬菜知名品牌,充分发挥市级公共品牌“长江大地菜”的作用,江阳区打响“江之阳”区域品牌,纳溪区和合江县等区县要做响沿江百里长廊无公害蔬菜品牌,叙永县和古蔺县要做响加工蔬菜和反季节蔬菜品牌。畜产品生产突出生态、无公害,调整畜产品结构,注重地方品种推广和保护。(三)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建立完善以县(区)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为中心,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场和零售市场现场检测为基础的检测网络。1.生产基地检测。基地生产过程中的蔬菜农残、畜产品、水产品药残检测,实行以基地自身和县区级双重检测相结合的办法。生产过程加强抽检,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2.批发市场检测。蔬菜、畜产品批发市场都要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开展农残、药残检测。加强对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的检测,一经发现农残、药残超标立即封存处理。3.零售市场检测。对城乡零售蔬菜市场、畜产品交易市场、经营摊位、流动摊位进行随机抽样化验,挂牌公示检测结果。经营者要积极配合,不得拒检。(四)完善“绿色通道”政策。根据中央、省和我市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扩大“绿色通道”政策覆盖的“菜篮子”产品范围,以及由于少量超载和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而产生的整车全程收费等问题。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县(区)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职责分工1.各县(区)人民政府职责:认真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将“菜篮子”产品的数量保障、质量安全、价格稳定、产销顺畅等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制定年度计划、工作措施和相关配套政策,并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菜篮子”工程建设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专项负责“菜篮子”产业发展工作,重点乡镇应配备管理员。设立“菜篮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对推广使用生物农药、防虫网、购置检测仪器、“瘦肉精”快速检测卡的,县区财政要给予适当的补贴。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场物价监测分析、价格执法,严格控制出台调价政策,根据发展需要,帮助企业进行产后商品化处理和预冷设施等项目申报。3.市科技知识产权局:负责“菜篮子”相关科技项目的申请、立项、科技攻关、成果推广等工作。4.市民政局:负责发放城市低保家庭消费价格补贴等工作。5.市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生产、销售、加工基地建设,加强资金管理,监督资金流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菜篮子”产业基地、加工园区规划建设所需土地要素保障,落实好耕地保护制度。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道路交通工程建设及“绿色通道”建设等相关工作。8.市水务局:负责“菜篮子”工程生产基地水利工程建设,保障生产用水安全等工作。9.市农业局: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联络、协调工作,做好“菜篮子”产业规划、建设,负责相关材料和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负责相关业务的咨询、指导和应急处理。负责抓好“菜篮子”产品数量与质量工作,对“菜篮子”工程建设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等工作。10.市商务局:负责制定“菜篮子”市场发展规划,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管理;建立“菜篮子”产品贮备制度,创新流通体系建设,“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11.市文体广局: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全面客观报道市场供应、价格和质量安全情况,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政府为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采取的相应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理性对待价格上涨等影响,加强正面宣传,防止不当炒作,对个别违法坑害群众的典型事例及时予以曝光。12.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全市“菜篮子”基地土壤环境日常监督执法,严控“菜篮子”基地土壤环境污染。13.市统计局:负责提供数据资料和统计分析报告,开展市场调研和预测等工作。1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15.市工商局:负责规范经营行为,协助食药监部门加强食用农产品专项执法检查。

四川泸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