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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为积极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推进健康绵阳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16〕6号),现就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信息惠民为出发点,以需求和应用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创新驱动,规范有序、安全可控,开放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政策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和模式转变,积极发展医疗健康服务智慧应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横联动,带动智慧医疗产业发展,为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和健康绵阳提供支撑。(二)基本原则。1.全域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制定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智慧医疗城市顶层设计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定位。统筹全市智慧医疗建设,将各县市区纳入全域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切实保障智慧医疗建设取得实效。2.以人为本,务实推进。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突出为民、便民、惠民,推动创新医疗管理和服务方式,向城市居民提供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高质量的医疗健康服务,避免重建设、轻实效,使公众分享智慧医疗建设成果。3.整合资源,协同共享。充分整合各部门各单位现有信息资源,打破条块分割,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网络融合,着力建立健全信息资源采集、交换、共享机制,推动智慧医疗基础设施与应用系统的集约建设,保障信息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4.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地位,创新建设和运营模式,充分发挥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优势,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智慧医疗建设投资和运营,杜绝政府大包大揽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促进智慧医疗建设可持续发展。二、建设思路和主要目标(一)建设思路。以“12362+X”为总体架构,全面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和智慧医疗建设,即建设一张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专用网络;建成市级和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建设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六大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完善信息标准和安全两个体系,抓好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电子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分级诊疗信息化、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发展智慧医疗关联产业、健康扶贫信息化等重点工作。(二)主要目标。在智慧绵阳建设总体框架下,建立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业务一网覆盖、医疗健康服务一卡通用、健康信息资源统一融合;建立人口全覆盖、生命全过程、中西医并重、工作全天候的全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机制;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分析利用,支撑业务协同、数据集成、跨部门共享、支撑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决策;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和个性化医疗服务,创新智能医疗业态和运行模式,实现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的一体化。——2018年,建成功能齐备、统一权威、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成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对接;100%的三级医院达到数字化医院评审二星以上;100%的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智能化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全市城乡户籍居民持有绵州通居民健康卡,全面完成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卡用卡环境改造;推动“妥妥医”“巴蜀快医”“健康绵州”等移动互联网服务试点和远程医疗扩面;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基本形成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用共享的良好格局。——2019年,实现全市范围跨机构、跨区域的健康信息、就诊信息共享;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建成数字化医院并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综合监管平台连通;健全三大数据库,医疗、医保、医药和健康各相关领域数据融合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市级综合医联体、专科医联体牵头单位分别完成医联体内远程诊疗服务体系建设,9个县市区依托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建立起区域远程医疗分中心;规范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市级和县级医疗机构互联网+便民服务开展率100%;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基因检测等智慧医疗产业和精准医学发展。——2020年,健全具有绵阳特色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智慧医疗应用国内领先、智慧医疗产业全面发展,智慧医疗服务综合水平达到西部领先,建成具有科技城特色和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医疗城市。三、加快基础建设(一)加快全民健康信息专网建设。利用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专线和互联网等网络资源,构建连接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覆盖市、县(区)、乡(镇)、村(居)的全民健康信息专网,在此基础上整合各卫生计生业务应用系统的网络架构,拓展覆盖到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提供基础网络环境。全民健康信息专网建设要满足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需求,能够支撑区域远程会诊视讯信号和影像传输能力的带宽要求及物联网、视联网系统的发展需求。(二)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资源扩展。建设统一权威、互通共享的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联结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实现健康医疗数据在平台集聚、业务事项在平台办理、政府决策依托平台支撑。加快平台资源扩展,提供标准化接口对外实现部门信息共享,逐步完成居民健康卡卡管系统、医保系统、公卫系统对接,整合公安、民政、教育、食药监等领域相关数据,实现纵向业务条块管理,横向机构部门协作。(三)加快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按照行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加强卫生应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血液管理、院前急救、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实现与健康信息平台的对接,跨机构信息共享。加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集成平台建设,实现院内信息系统互联共享。完善电子病历的信息采集,实现公共卫生与疾病监测信息的自动采集与交换。三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四级及以上,二级医疗机构达到三级及以上。推进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智能化,开展服务流程优化改造,提供导医、预约、候诊、支付、查询等信息化应用服务,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四)加快三大全民健康信息数据库建设。继续加强全员人口数据库建设,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的预警监测和动态管理;持续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打通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通道,实现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自动归集、动态更新和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实现以中西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内部信息资源整合,以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载体,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检查检验结果等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畅通数据开放渠道,建立卫生计生部门归口管理,发改、教育、经信、公安、民政、人社等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健康医疗数据定期交换、共享共用机制。(五)加快六大全民健康基础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完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各类基础业务应用系统的协同共享。拓展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健康、食品安全、血液管理、综合监督、卫生应急、中医药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功能和应用,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数据集成、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开放共享的业务系统,助推医疗、医保、医药信息联动,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各类基础业务应用系统的协同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有效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化业务应用水平。(六)加快信息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遵照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涵盖数据、应用、管理、安全等方面的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按照统一标准体系和数据接口标准,对现有系统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实现信息数据的上传互通。按照国家和省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加强全民健康信息相关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健全数据库安全保障机制,实施数字证书认证、权限控制、隐私保护、密码应用、数据备份、灾难应急恢复、升级维护等保护措施。四、推进重点工程(一)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让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加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服务互动,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视频访视等方式,方便患者在线预约、在线咨询、健康管理、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在线支付等;推进家庭医生与上级医院业务协同,通过远程会诊、在线咨询、预约转诊等,实现家庭医生及时获得上级专家的技术支持;加强信息共享,将居民签约医生、签约医生就诊和转诊等数据信息共享到医保信息系统,强化家庭医生服务管理,通过平台监测统计家庭医生服务的工作数量和管控服务质量,促进精细化管理,及时有效调配家庭医生服务资源。(二)推进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让每个居民拥有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居民健康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县级居民健康卡卡务服务站、健全应用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督促完成医疗卫生机构用卡环境改造,逐步实现全市范围跨机构、跨区域、跨卫生计生业务的健康信息、就诊信息共享,逐步推进居民健康卡在计划生育、无偿献血、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领域的业务应用,实现全市范围内居民健康卡线上线下“一卡通用”,为居民的自我健康管理、查询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用授权、个人急救、询医选医、约医挂号、付费结算、医保报销、报告查询等提供便捷服务,提升居民维护健康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获得感。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应用集成工程,推进健康医疗服务与市民生活服务、旅游出行、购物消费等应用的整合,实现居民健康卡的跨行业多应用服务功能。(三)推进全生命周期健康信息管理,让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通过共享全员人口信息,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属地化管理。强化健康信息的动态采集和管理,加快推进免疫规划、妇幼保健、慢病管理等公共卫生信息与电子健康档案对接。强化电子健康档案在健康医疗服务中的信息载体功能,通过居民健康卡等应用集成,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的调阅更新。加强签约医生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应用管理,推动个人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信息的整合协同。在保证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适时有序开放健康信息,满足居民自我健康管理需求。(四)推进分级诊疗信息化建设,让各类医联体更加紧密和更具活力。加快建设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建成以市级医院牵头的医联体远程医疗中心,提升各县市区远程医疗中心服务能力,完善延伸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站的远程医疗网络,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全覆盖,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基层发起、上级响应、多级联动的远程医疗服务机制,开展远程单学科会诊、多级多学科会诊、影像会诊等会诊类服务,开展远程影像、病理、心电、检验等诊断类服务,开展远程胎心、心电、血压、血糖等监测类服务,开展网络门诊等诊查类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与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转诊数据共享。(五)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步伐,让有限的医疗资源突破时空局限得到高效整合。支持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服务主体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实现预约分诊、在线支付、信息查询、智能导诊、就诊全流程提醒、随访跟踪、满意度评测等功能。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开展网上门诊、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在线咨询等健康医疗服务。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开展互联网慢性病签约服务,建立公众一键预约、医疗资源精准匹配、医患线上线下互动的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开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应统一数字身份认证并与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接,促进服务规范、有序开展。积极推广应用移动医疗、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等先进技术和装备产品,推动健康数据采集设备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六)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让大数据成为推动智慧监管和智慧医疗的重要支撑。推进健康医疗行业治理大数据应用,开展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医务人员监管,协同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药品使用协同机制,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进健康医疗临床大数据应用,鼓励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学大数据资源库和临床决策支持系统,推动精准医疗技术发展。推进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加强公共卫生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计划免疫、无偿献血、妇幼保健、重精管理、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控以及移动应急业务平台功能,加强居民健康状况等重要数据统计和预测评价,提升公共卫生监测评估和决策管理能力。(七)推进健康医疗关联产业发展,让健康服务业蕴藏的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促进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构建健康服务产业链,促进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一体化发展,推动医疗与体育锻炼、旅游、健康饮食、中医养生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互联网+药事服务”,创新网上药店和医药物流第三方配送等商业模式,推进互联网远程诊疗处方等药学咨询延伸服务。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开发面向公众的健康信息服务系统和数据增值服务。鼓励和引导长虹等企业发展健康医疗相关产业,开展智慧医疗健康信息以及医疗健康大数据服务,研制推广数字化健康医疗智能设备和智慧医疗服务系统,提高数字医疗设备、物联网设备、智能健康产品、中医功能状态检测与养生保健仪器设备的生产制造水平,提高医疗健康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健康医疗智能装备产业和健康医疗信息服务产业升级。鼓励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开展合作,探索通过政府采购、社会众包等方式,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领域政府应用与社会应用融合发展。(八)推进健康扶贫信息化建设,让因病致贫的群众得到更加精准的扶助。建立贫困人口个案信息库和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贫困家庭、患者和病种精准识别全覆盖。优先为贫困人口建立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支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逐步实现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资金“一站式”结算,为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提供信息支撑。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强化工作协调。由智慧城市相关议事机构负责制定智慧医疗规划、实施方案和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智慧医疗相关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园区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负责按照市级工作部署,落实本区域智慧医疗工作。(二)明确职责,促进资源整合。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经信部门要统筹协调信息资源整合和项目经费落实;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智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财政部门要科学调整安排智慧医疗推进建设经费,按照“先进、实用”的原则,合理确定智慧医疗建设内容,避免资源和资金的浪费;民政、残联、人社等部门要依据职责和规定,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支持智慧医疗推进建设;发改部门要根据需要及时制定相关收费价格。(三)健全制度,加强工作督导。完善智慧医疗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数据采集、信息交换、信息资源等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智慧医疗建设绩效评估机制,将智慧医疗建设重点项目纳入县市区、园区和市级部门目标督查,加强绩效管理考评。(四)强化宣传,促进社会参与。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智慧医疗服务工作和相关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各县市区积极探索新型智慧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医疗的基础工程、应用开发和运营服务,促进智慧医疗建设可持续发展。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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