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企业优惠政策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绵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1日 政策文号:绵府办发〔2016〕8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绵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组成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国土工作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联系国土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二、主要职责(一)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在市政府各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的前提下运行,主要研究土地供应管理方面重大事项,重点是市属辖区内。(二)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以会议形式审议以下决策事项:1、研究审议全市土地管理重大政策规定;2、审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3、审议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方案;4、审议市本级土地收回、收购、储备计划(方案);5、审议市本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6、审议市国土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编制的出让宗地的土地出让方案;7、审议市本级基准地价更新成果;8、审议市委、市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涉及土地供应事宜;9、审议市本级土地管理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处理意见;10、审议需提交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定的其他事项。(三)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2、负责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筹备工作;3、负责市土地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4、负责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议定事项督办工作;5、负责向社会公布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议定的事项(保密事项除外);6、负责承办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三、议事规程(一)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土地管理工作需要即时召开。根据议题需要,可邀请市政府相关领导,县市区、园区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列席会议。(二)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审议事项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有关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并负责做好会议的通知和有关保障工作。(三)提交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实行议题申报单制度。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议题,在征求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形成初步审议意见,经土地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提出建议报主任同意后,方可确定为议题。(四)市土地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依法决策。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20日

四川绵阳产业园区

四川绵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绵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