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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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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南充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3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七届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充市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稳妥有序推进全市高考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规〔2022〕4号)精神,结合南充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学和育人模式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多元特色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二、基本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导向。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多样化的发展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着力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国家选才、高校选生、考生选科”有机统一,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选拔高素质人才。——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完善招生制度体系,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科学选拔人才。逐步完善多元评价方式,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协同育人,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选拔机制。——坚持系统综合改革。正确处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教育综合改革的关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统一高考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三、主要任务(一)实施“3+1+2”高考改革模式改革时间。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改革模式。不分文理科,采用“3+1+2”模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3门为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为选择考科目,均在每年6月进行。选择考自2025年起实施,每年组织一次,时间紧随全国统考之后进行。(二)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类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考)。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考试科目。合格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14门科目,学完即考,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选择考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成绩以分数呈现。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考;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考;已获得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不参加合格考,直接认定为具备普通高考报考资格。选择考对象为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人员。(三)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选课指导制度。指导学校结合实际编写《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引导学生理性选择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学科及课程内容。学生选课在合格性考试结束后方可进行,不得在高一年级提前实施针对选考科目的分科教学。开展学生发展指导。各高中学校要强化学生发展指导职能,把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纳入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和课程开设计划,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班主任、学科教师共同参与、互相配合的学生发展指导教师队伍,对学生发展进行系统地规划和指导,引导学生合理确定选考科目。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坚持“学生主体、学校主导、分层推进”的选课走班原则,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创造条件开好选择性必修课程,积极开发精品选修课程,努力满足学生学习需要;建立完善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班主任和导师制结合的教学机制和育人机制,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智能化管理,提升普通高中学校质量。(四)落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工作机制。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中学校要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学生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及时准确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省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管理平台。完善保障制度。建立公示、审核、申诉与复议、抽查通报、诚信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信可用。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五)夯实基础能力保障精准摸排问题。市教育体育局要会同财政、人社、机构编制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和高中学校逐一摸排,尤其是要精准掌握经费投入、基础建设、教师配置和教室、功能用房等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一县一策”“一校一案”,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坚决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科学布局高中学校,撤并“小散弱”,打造“排头兵”,进一步优化高考综合改革环境。完善基础条件。落实各级财政教育支出主体责任,完善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要求,在功能教室配套、标准化考场和智慧校园建设等方面,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实施项目攻坚,挂图作战,以满足高考改革需求。全市“选课、排课、管理、评价”智能化系统在2023年4月底前建成;县(市、区)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标准化考点新建、改造升级任务,保障标准化考点的运行维护;普通高中学校2022年12月底前配齐实验设备、器材,2023年8月底前配齐生均图书、计算机等,2024年8月底前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强化师资配置。本着“总量够用、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对教师总量缺员和结构性缺员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算编制,通过动态管理、结构调整、县域统筹等措施,分年度设定目标任务,确保在2024年8月底前生师比达到国家标准,确保选课走班有序推进。配齐市、县两级教研机构专职学科教研员。每年8月底前完成当年秋季高一年级拟任课教师新课程新教材培训。四、组织保障(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县(市、区)是落实推动本地高考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市政府成立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教育、机构编制、宣传、网信、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规划、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文件另发)。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高考综合改革相关事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统筹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辖区高考综合改革。(二)明确部门职责。市教育体育局要统筹教学考招,完善高考改革各项配套措施。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市教育体育局做好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配备与改革任务相适应的招考机构人员。宣传、网信部门要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发展改革部门要优化项目管理和资源配置,适时建立普通高中学费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门要健全高中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落实改革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公办高中学校和招考机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等政策。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做好高中改扩建规划工作,保障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用地。公安部门要以涉考涉招等工作为重点,依法打击涉考涉招等违法行为,处理各类涉考涉招不良信息。(三)加强宣传引导。市教育体育局要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导和协助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电视台、报纸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对高考综合改革进行宣传,及时回应社会的关切,缓解社会焦虑。相关部门要及时发现、稳妥处置各类有害信息,严厉打击负面炒作、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高考综合改革氛围。(四)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市、区)要按照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建设任务要求,落实工作举措,夯实条件保障,市政府将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及推进情况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地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及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每年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南充市人民政府2022年9月30日附件下载:1.南充市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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