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建设开放型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充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6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南充市建设开放型政府工作方案》经市政府五届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充市人民政府2013年2月22日南充市建设开放型政府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阳光行政的要求,把民主施政作为基本取向,把政民互动作为基本形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原则,坚持以政务公开、民主参与为基本制度,积极推进开放式行政治理,构建民主开明、公正透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开放型政府形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运行更规范、服务效能更高、发展环境更优,使政府更加富有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开放的民主施政机制1.坚持开放式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作为市政府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事项和规范性文件都要实行开放式决策,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并书面说明公众参与情况。未实行开放式决策并书面说明的,市政府不予审议。(市政府办公室、决策承办部门落实)2.推进重要政务会议开放。向社会开放市政府召开的除涉密事项以外的全体会议、常务会和重要专题会,邀请公众代表旁听,并听取意见。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要对照实施政务会议开放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决策承办部门落实)3.推进绩效管理公众参与。把社会评价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依据,建立政府绩效社会评估指标,对部门绩效和市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效果进行民调,向社会公开通报政务督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和社会评估结果,提高绩效管理的公众参与度。(市监察局、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国家统计局南充调查队牵头落实)4.推进廉政评价公众参与。要把社会评价作为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标尺,设置群众能直接感知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委托第三方组织对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社会评价民调。评价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并作为领导干部和部门绩效考核、选拔交流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市监察局牵头落实)5.推进效能评价公众参与。建立行政效能建设公众监督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接受收集公众的意见和举报投诉,公开通报典型案例。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风行风监督平台,常态性地推进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市监察局牵头落实)6.推进责任落实情况公开。(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逐步公开市政府领导对民生和社会热点问题的批示事项及其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2)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工作报告所提任务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进度计划及落实情况(市政府目标督查办落实)。(3)组织政府部门年初公开承诺、年终公开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市监察局牵头落实)。7.推进行政监督结果公开。监察、审计部门要建立公开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监察、审计监督、效能督查、行政问责及案件查处等情况。(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落实)8.推行岗位职责公示制度。逐部门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通过公开栏和网站公开岗位职责、服务内容、办事流程、监督方式等。(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二)构建联动的政务公开格局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制定并落实政务公开规定,落实考核评议、不公开事项备案审查、督查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逐单位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细化明确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各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并通过部门网站公开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市政府办公室督促落实)2.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各级人民政府要在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窗口,各级政府网站要建立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并向社会公布集中受理窗口和网上受理渠道。(市政府办公室督促落实)3.实施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建立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指标和认证体系,试行政务公开地方质量技术标准认证。分领域先行建设一批市、县、乡镇、村四级示范点,两年内完成示范推广、实现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完善政务公开体系,提升政务公开整体能力和水平。参与示范点建设并验收合格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市政府办公室、市质监局、市民政局牵头实施)4.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依法梳理审核、编制和公布权力目录,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程序和监督措施。细化、量化行政权力裁量基准,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重点公开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职责情况,积极推进执法结果及投诉公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5.深化行政审批公开工作。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优化工作流程,编制并公布各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实现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化、结果公开化。(市监察局、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6.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公开。结合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全面公开政府运转过程中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回应社会关切。(1)深化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对部门收支预算表格,要细化公开到款级科目进行全面公开,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要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逐部门和单位全面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和“三公”经费,并细化公开“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情况。(市财政局牵头落实)(2)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形式和竣工情况,包括项目的名称、地址、建设方式和总套数等信息。加大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分配的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地产管理局落实)(3)全面公开食品安全信息。要加大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以及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信息。(市食安办牵头落实)(4)全面公开环境保护信息。要加强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等信息。要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超标污染物监测、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理透明度。(市环境保护局牵头落实)(5)全面公开招投标信息。要向社会公开投资项目的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6)全面公开生产安全信息。动态公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重大事故中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7)全面公开征地拆迁信息。补偿方案报批前要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扩大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环节信息。(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落实)(8)全面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要公开价格和收费标准及其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落实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制度;依法应当听证的,要公开听证信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公开收费的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等,及时公布收费项目取消及标准调整情况。全面公开价格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信息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落实)7.推进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建立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制度,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为统一平台,把新闻发布主题落实到具体部门,定期组织市政府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例会,通报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公开新闻发言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促进新闻发言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直通交流。(市政府新闻办落实)8.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机制,逐行业、逐单位编制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细化明确办事公开的内容、载体和方式,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监察局督促落实)9.深入推进政府服务公开。全面梳理政府服务项目,明确政府服务主体和职责,编制和公开政府服务项目目录、办事指南,推进政府服务公开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三)拓宽互动的政民沟通渠道1.畅通网络问政渠道。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市长短信、咨询投诉、开放式决策等平台,开设市民论坛、对话访谈、在线调查等互动栏目,聚合市长信箱、政务微博和部门网站互动资源,落实和公开网络发言人,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办理的网络问政直通渠道。(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2.积极推进微博互动。建立政务微博和领导干部微博聚合平台,开设市政府微博和市长微博。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要对应开设官方微博、县(市、区)长微博,部门领导要实名开设个人微博。(市政府办公室督促落实)3.开展专题互动日活动。(1)每月定期开展行政办公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观摩、体验办公运行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2)开展网上专题互动日活动,结合市政府重点工作推动的需要设置主题,引导市民参与讨论、建言献策(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3)开展“市长热线专题互动”活动,定期邀请市政府及部门领导接听市长热线或远程视频接访(市信访局牵头落实)。4.畅通网上信访渠道。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改造市信访门户网站,聚合各地各部门网上信箱,建立网上信访受理和后台处理平台。各地各部门要同步建立网上信箱,完善网上信访功能和网上信箱意见收集办理机制、程序。(市信访局牵头落实)5.开展市民问政活动。(1)开办“政务面对面”在线访谈节目,深化“阳光政务”广播访谈活动,逐步推行电视直播访谈。(2)开展市民调研活动,邀请公众参观、考察重大城建和民生项目。(3)开展市民论坛活动,各部门要举办座谈会、论坛会,同市民面对面沟通和讨论。(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牵头落实)6.完善公众意见处理机制。出台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办法,明确公众意见收集处理要求和程序,定期举行公众意见集中交办会,及时收集、限时办理、有效整改、集中公示、主动回应公众通过各种途径表达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牵头落实)(四)打造完善的政务传播载体1.打造国内一流门户网站。按照一流政务门户网站的标准,改造市政府门户网站,拓展手机版、客户端,使之栏目更优化、功能更完善、特色更突出、吸引力更大。在确保5月前完成改造的基础上,力争排名进入全国前50名、浏览量较现有基础翻一番,成为开放型政府的窗口。(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2.建立政务网站群聚合平台。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整合建立政府网站群系统,实现全市政府网站平台互相聚合、数据直接交换、信息资源共享。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对照实施改造,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数据对接。部门网站要逐步改造为同级门户网站的二级网站,未建网站的要在半年内建立网站。(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实施)3.建立基层政务公开平台。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统一标准和形式,设置政务公开栏、信息查阅等设施。按照统一平台、统筹实施、分级保障的原则,建设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聚合平台,建立乡镇(街道)网页群。(市政府办公室督促落实)4.拓展户外电子传播平台。市、区分级在城区重要广场设置和整合运行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实时发布政务信息、时政新闻、公告公示和应急预警信息,以及直播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展播城市形象宣传广告。(市政府办公室督促落实)5.建立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平台。各级政府要在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共查询场所,各级政府部门要在办公场所设置文件查阅点、信息公告栏、资料索取点、电子信息屏等,方便公众检索、查询、复制政府信息。(市政府办公室督促落实)6.编辑发行市政府公报。每月定期收录市政府重要政策文件和中省法律法规,编辑发行《南充市人民政府公报》。并免费发放至全市各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图书馆(室)和政务服务窗口。(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7.建立电子政务综合平台。按照“统一平台规划、统一技术支撑、统一安全管理、统一运行维护”的原则,整合建设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和交换平台,统筹实施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互动参与、电子监察等共享服务、协同运行。部门业务系统不再单独建设专网;已单独建立的,逐步整合到电子政务综合平台。(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8.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1)建立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建设行政职权目录及信息数据库(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组织落实)。(2)建立电子监察综合平台,推进行政权力运行逐环节、逐岗位、全领域电子监察,实现权力事项实时监察、全程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组织落实)。(3)建立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查询、办证、监督及联网核查等事项(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9.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平台。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设立信息查阅场所,完善公开栏、显示屏、触摸屏等办事公开载体。要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基础,整合教育、医疗卫生、公用事业、交通出行等领域资源,统一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聚合平台,集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上网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三、组织领导(一)提高思想认识。建设开放型政府,是推进行政管理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廉洁高效行政水平的客观要求,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权利的直接体现,是优化南充发展环境、提升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对于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高效履行职责、增强政府驱动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着眼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有效抓好开放型政府建设工作。(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开放型政府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统一安排部署,研究具体措施,完善推进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开放型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主抓、亲自督促和协调,确保工作落实。政务公开部门要抓好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等工作。监察、目标督查等部门要抓好督查督办,促进工作落实。相关部门要对照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三)加强宣传动员。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开展主题教育和实践、专题报告等活动,增强各级干部主动参与开放型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通过举办专家研讨会、市民座谈会、领导论坛会等,广泛征求各方面对建设开放型政府工作的意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调动干群共同参与开放型政府建设。加强主题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突出问题,形成有利于推动开放型政府建设的舆论氛围。(四)强化监督考核。要把开放型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政府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标准。加强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查督办,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渠道,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责机制,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要进行约谈警示、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群众意见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避免工作流于形式。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