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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已经六届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31日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第一章总则为防御南充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出现的各种量级江河洪水突发性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暴雨洪涝灾害,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确保江河(含河心洲坝)、城镇、水利水电工程、堤防、公路、铁路、山洪灾害易发区域及各类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防汛保平安,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保障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一)编制依据。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条例》、《四川省〈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城镇、工矿企业、交通、重要设施等国家防洪标准,防汛警戒水位、保证水位修订成果以及嘉陵江南充河段水文控制站水文基础资料等。(二)编制原则。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力量,全力抗洪抢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尽量减少洪灾造成的损失。(三)编制责任。根据南充市地域条件和防洪因素,南充市城区、嘉陵江干流南充河段防洪预案由市防汛办草拟,纳入《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内,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市政府办印发实施,报省防汛办备案。阆中市城区防洪预案由阆中市防汛办编制,报阆中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南充市防汛办备案。升钟水库防洪预案由市升钟水库管理局编制,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报省水利厅、省防汛办和南充市防汛办备案。中型水库防洪预案由水库管理单位编制,所在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初审,报南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批准,报南充市防汛办备案。小(一)型及以下水利工程(含在建)防洪预案由工程管理单位编制,报所在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报同级政府防汛办和南充市防汛办备案。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防洪预案由各县(市、区)防汛办编制,城区乡(镇)、场镇防洪预案由各县(市、区)水务局负责编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报县(市、区)防汛办备案。嘉陵江南充段的住人河心洲坝防洪预案、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洪预案,由所在县(市、区)防汛办组织编制,报南充市防汛办备案。东河防洪预案由阆中市防汛办负责组织编制,报南充市防汛办备案。西河防洪预案,由阆中市、南部县防汛办牵头,会同升钟水库建设管理局组织预案的编制,报南部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南充市防汛办备案。营山县消水河及西充县虹溪河、象溪河防洪预案,分别由营山县、西充县防汛办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报送南充市防汛办备案。其他中小河流防洪预案由所在辖区县级防汛办负责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报南充市防汛办备案。沿嘉陵江各级水电站(电航工程)防洪度汛预案、防洪应急预案由各管理单位编制,报上级防汛指挥部审查批准后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编制,由国土部门组织编制,报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送市防汛办备案。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南充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一)南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1.南充市人民政府设立南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其办事机构为南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2.市防指组织机构市防指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指挥长,市委分管常委、南充军分区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委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市防汛办主任任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测绘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广新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航务管理局、南充水文局、国网南充供电公司、武警南充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人保财险南充分公司、电信南充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3.市防汛指挥部职责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及时掌握和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和抢险救灾信息、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4.市防汛办职责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制订市管及市代管江河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重点地区的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各类防汛抗旱预案;汛前,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完善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和应急度汛工程项目,清除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汛中,实时监控分析雨、汛、旱情形势,组织汛情会商会议,按市防指要求协调、组织抢险救灾、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洪水水量、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汛后,负责编制上报特大防汛抗旱经费计划和防汛抗旱物资的购置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防汛抗旱信息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等。5.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南充军分区:根据险、灾情需要,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其它重大防汛抗旱任务。市发展改革委:协调安排重点防汛抗旱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将重大防汛和抗旱工程建设纳入国家基建计划。市经济信息化委: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内水电站的防汛安全;按市防指调度指令协调并保障防洪调度命令的顺利执行;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的紧急调度和药品的储备。市规划和测绘局:组织、指导编制各县(市、区)城市防洪功能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提供中心城区沿江地形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在建工程和市政园林基础设施防汛安全;市房管局对灾区房屋安全情况进行评估,保障灾区群众应急安置房和灾后返迁房的安全;市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区和旱区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储备和紧急调运食品、衣物和帐篷等物资进入灾区,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组织协调社会捐赠,负责救济款物的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购置经费和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工程加固经费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汛期学校及师生的防洪安全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对重点交通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和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开展因降雨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防治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的预测分析,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积极指导地方政府组织专业单位对紧急转移后的人员聚居地和灾害区内重要设施等危险区提出地质灾害评估意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和督促、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运营和在建公路水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工具的防汛抗旱工作;协调、督促地方组织和实施灾区道路保通,做好运输组织,确保防汛抗旱人员、物资和设备的紧急运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市农牧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市农业旱、涝灾情信息;指导全市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的防洪安全。市水务局:负责市政府划定事权范围内防洪排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应急抢护;负责组织江河洪水和旱情的监测、预报;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治理全市林区山地灾害的防洪安全工作,搞好汛期河道内漂木的管理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指导实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市航务管理局:负责船只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工作,协调组织汛期江河船舶和漂浮物抢险处置工作。市文广新局:负责防汛应急响应期间重大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广播电视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准确提供防汛抗旱所需的气象信息;负责组织实施抗旱人工增雨作业。南充水文局:负责汛期江河流域范围内雨水情监测、预报,及时准确提供防汛抗旱所需信息。国网南充供电公司:负责管理行政区域内输、供电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执行市防汛抢险供电和停电命令,保障抗洪抢险用电。武警南充市支队:根据险、灾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及执行其他重大防汛抗旱任务。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准确汇集、提供灾情信息。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险情、灾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转移群众、物资等任务。电信南充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抢险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畅通。人保财险南充分公司:负责组织发展防汛保险业务,搞好防灾保险宣传,负责及时办理洪灾理赔工作。(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县(市、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其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等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具体成员和职责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并参照市防指执行。各级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基层防汛指挥组织。(三)其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涉水工程参建单位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指挥组织,负责本部门的防汛抢险工作;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各级企事业单位必须成立防汛抗旱指挥组织。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四)应急联动机制当市内发生洪、涝、旱灾时,市防指根据《南充市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工作规程》(南府汛指〔2015〕37号)规定的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响应行动内容开展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并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由市防指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抗洪抢险和抗旱应急工作。防汛指挥应急工作组组织形式及分工市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抢险组、后勤保障组、救灾安置组、宣传报道组、卫生防疫组、治安保卫组等7个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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