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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南充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设立南充市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现将市政府应急委员会和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及工作机制通知如下。一、市应急委组成及职责(一)组成1.市应急委主任、副主任:主任由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副市长、南充军分区司令员和市政府秘书长担任。2.市应急委委员: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外侨办、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金融办、市扶贫移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南充经济开发区、市民宗局、市政府新闻办、市人防办、市政府应急办、市航务管理局、市气象局、南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驻南充办事处、南充国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国网南充供电公司、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红十字会、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南充银监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武警南充市支队、武警南充市消防支队等驻市军警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西南油气田南充公共事务管理中心、中石油南充燃气公司、中石油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南充石油分公司、移动南充分公司、电信南充分公司、通服南充分公司、联通南充分公司、南充火车站、省广电网络南充分公司、康源水务公司、高坪机场公司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市应急委常设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市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兼任。(二)职责市应急委是市政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制订全市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度规定,研究解决全市应急管理的重大问题;2.定期、不定期分析全市公共安全形势,部署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3.当突发事件超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或工作职责时,负责直接指挥应对处置工作;4.根据实际需要,增设相关类别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成立临时应急指挥机构;5.监督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情况。市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市应急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市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和体制、机制、法制建设;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并通报相关单位;协助市应急委主任、副主任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承办市应急委日常工作。二、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根据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全市相关领域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别领导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市应急委委员根据需要,分别参加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相关主管部门。(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牵头组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和责任调查处理。主任由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指导部署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指挥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责任调查处理。主任由常务副市长担任,执行副主任由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导部署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挥较大以上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市长担任,执行副指挥长由负责水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四)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指导部署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指挥较大以上消防安全事故处置,协助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搞好责任调查处理。主任由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五)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导部署全市森林火灾防范工作。负责组织指挥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负责农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六)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和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负责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七)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部署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组织指挥全市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不包括核与辐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八)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组织指挥全市较大以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负责卫生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九)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农业灾害事件的危害,协调指挥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和较大以上农业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负责农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农牧业局。(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指导部署全市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防震减灾办。(十一)市维护金融稳定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全市突发金融事件和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组长由负责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十二)市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风险防范,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负责社会安全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十三)市突发民航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在民航四川安全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负责对民航(机场)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决策、指挥和协调。指挥长由负责国有资产工作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三、市应急委工作机制(一)日常工作机制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市应急委的总体部署,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排查、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指导县级相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市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建立与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市应急委各委员单位、驻市武警部队的联动机制,并联合开展科普宣教、业务培训、应急演练活动;完善和加强各地、各部门应急值守工作。(二)应急工作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政府必须首先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先期防范和处置工作;事件达到一定等级需要市级响应时,市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对工作,同时将情况上报市应急委;市应急委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掌握情况、研判形势,适时提出处置意见报市应急委。当突发事件超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或工作职责时,由市应急委直接指挥处置工作;当出现新类型或混合型突发事件,无法明确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时,由市应急委指定某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牵头处置,或成立新的临时性指挥机构,或直接指挥处置应对工作。当突发事件再度升级时,报经市委同意,按相关规定程序处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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