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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6日南充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规范和引导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和提高审批效率,约束行政权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发〔2016〕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的通知》(川办发〔2016〕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力监督为核心,积极引入标准化管理理念和方法,探索政务服务标准化运行管理模式,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切实做到规范服务、阳光审批、利企便民,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加快实施“155发展战略”,推动南充在成渝之间强势崛起、实现次级突破,为南充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政务环境。二、工作目标准确把握国务院“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的精神实质,认真对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以及监督检查评价进行规范,2018年底前全面达到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建成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行政许可制度。(一)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更加完善,做到标准统一、设施完备、功能健全,更好地发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的综合性平台作用。(二)审批权力更加透明。全面推行审批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审批,接受社会监督;审批要件更加明确,审批环节、流程更加优化、简化,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裁量行为更加细化、规范,自由裁量空间力求最小化;部门间联审联批工作机制更加顺畅,互为前置的现象基本杜绝;责任追究机制更加健全,做到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三)服务标准更加规范。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审批业务、服务行为、服务环境、监督评价等实现标准化。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政务服务综合效能,项目审批按时办结率、办件准确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三、工作任务(一)事项管理标准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动态管理、编码管理。组织各审批服务部门全面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适用范围及对象等要素,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现权力清单要素标准化。根据事项设定依据的调整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对已经发布的事项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赋予代码,对事项进行编码管理,并作为同一事项的唯一标识。(二)审批流程标准化。以方便行政相对人为导向,围绕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逐项梳理优化审批流程、编制流程图、明确审批时限。在受理环节,建立受理单制度,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并按标准化指引要求作出相应处理;在审查环节,制定审查工作细则,明确采取具体审查方式的依据和理由,细化权限边界及各环节的前后置条件;在决定环节,明确作出决定的方式及决定送达的方式,对即办件应当场作出决定,对承诺件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采取现场领取、邮政快递等方式及时送达。(三)审批服务标准化。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文明服务制等服务制度和规范。逐项编制完善服务指南,并多渠道公开,方便办事群众查询和获取;通过现场咨询(如窗口咨询)和非现场咨询(如网上咨询、电话咨询、邮件咨询)等,有效畅通咨询服务的方式和渠道。(四)场所管理规范化。要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面积要确保达到省二级标准,力争达到一级标准。加强信息公开和档案管理,通过宣传栏、LED屏、自助查询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主动公开审批的实施和结果。所有审批过程记录完整、可追溯,审批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口归档、规范化管理。(五)监管评价规范化。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应按照审批和监管分离的要求,加强政务服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审批机关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方式、程序及重点内容,细化工作权限,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评价方案,明确评价主体、方式、指标和程序,并明确依据评估结果改进、持续提高审批质量。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服务评价,采用现场巡查、电子监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查、重点检查、定点检查,采用自我评价、行政相对人满意度评价、第三方评价或多方评价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服务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建立持续改进服务质量的机制。四、工作步骤(一)调研筹备阶段(2017年4月以前)。学习相关文件,开展实地座谈调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二)制定标准阶段(2017年5月-2017年9月)。召开动员会,开展业务培训,邀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制定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文本等,建成行政许可标准体系。(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12月)。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施标准体系,适时将标准推广到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四)评估完善阶段(2018年3月)。采取多种方式,对标准实施效果进行自我评价,及时整改完善。(五)验收阶段(2018年3月-2018年12月)。对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要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步骤,细化政策措施,有序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质监局在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既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标准化工作的综合协调、情况收集上报并牵头组织对各县(市、区)检查验收等工作;市质监局负责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支持,与市级各部门进行技术服务对接,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标准编制的统筹指导、推进实施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是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家标准指引的要求,推进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服务等各方面的标准化。(三)细化工作方案。市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行政许可标准化各项工作任务在2018年底前完成。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市级各部门要把便民利民作为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落脚点,优先把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聚焦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平时办理频率较高的事项上,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带来的变化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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